车场车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车库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车库。
第三条车库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车辆管理处(队、班)是车库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依法循章对车辆入出库情况、“三交一封”情况进行管理。
(二)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安排部署,优先保证本单位使用车库(位)。
(三)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
(四)负责对车库进行定期安全监督检查,并填写《HSE检查表》。
(五)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
(六)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七)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第五条车库(场)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负责对停车库(场)的车辆管理。
(二)车库值班人员或客服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妥善保管车库钥匙,确保随时打开车库,处理突发事件。
(三)负责对停车库(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及时汇报,保证车辆安全。
(四)定期检查消防、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及时上报,维修更换。
第三章停车库(场)管理
第六条停车库(场)安全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车库(场)内不准存放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2、车库(场)内严禁停放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
3、车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4、车库内的电器及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采取防爆措施,以保证防火安全。
5、车库内不准人员留宿,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设施。
6、在场区内停放车辆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留有足以保证调车的宽度。
7、严禁在车库范围内加注燃油和排除油电系统故障。
8、保养维修车辆时,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车库内。
第七条入库(场)的机动车辆和其他特种车辆,必须符合下列安全管理要求:
1、车辆的电气线路绝缘必须完好,不得被挤压。带电线路接线端头必须牢固紧定,不得松动脱落,各种线路须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车辆燃油系统必须严密,不得漏油,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处置。
3、驾驶室、车箱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必须开关灵活、门锁完好。
4、车辆必须按灭火器配置标准配置灭火器(干粉ABC)。
(1)轿车配置2公斤灭火器1具。
(2)中型面包车配置4公斤灭火器1具。
(3)大型车辆配置4公斤灭火器1具。
(4)危货运输车辆配置4公斤灭火器2具。
第八条驾驶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照规定准时收车,服从车库(场)管理人员或值班人员调派,上交车钥匙、行驶证、局内准驾证等相关手续,车辆按位停放。
2、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车辆实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
3、机动车电瓶充电必须送至充电间进行,严禁在机动车上直接充电。
4、机动车进行加油时,不得吸烟和使用明火。
5、检修机动车应在专用修理间或安全地点进行。为发动机保洁时,必须切断全车电源,严禁用明火烘烤发动机和在车上进行焊补作业。
6、车辆入库后,驾驶员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车辆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时,应采取应急措施疏散人员并及时处理。
第九条停车场(库)卫生管理责任制健全,张贴上墙,做到有专人管理,有管理标准。
第十条停车场(库)标志醒目、规范,卫生、消防、照明设施配套完好。无乱堆乱放、无乱挂乱晒、无乱搭乱建、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污油积存。
第十一条停车场地面硬化、平整,车辆按线停放,整齐有序。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与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2:小区停车场管理程序
小区停车场管理程序
1.0目的
通过对停车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小区内车辆(汽车、摩托车、单车)停放安全有序。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物业公司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部客服助理负责登记车主资料,财务部收费员收取月停放车辆、私家车位的车位使用费或管理费。
3.2车场秩序维护员负责发放停车场临时停放卡,收取临时停放车辆的车位使用费;负责日常车辆的进出、停放、登记等管理。
3.3秩序维护部负责人负责对车辆的进出、停放、登记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0工作内容
4.1车辆管理服务登记
4.1.1机动车辆需要办理车辆车位月停放使用卡时,由秩序维护员通知车主到客户服务中心以月、季为单位交纳汽车车辆车位月停放使用费,领取车辆月停放卡。秩序维护部负责人根据缴费情况填写《停车卡发放登记表》。
4.2车辆停放管理
4.2.1汽车停放管理
4.2.1.1为方便汽车停放,辖区内设置车库,临时停车地点。
4.2.1.2秩序部执勤人员管理车辆的进入及停放,月卡车辆由秩序维护部执勤人员及车场秩序维护员按《停车场管理工作标准》执行。
4.2.2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管理
4.2.2.1园区车场设置车辆的停放区,秩序维护部执勤人员负责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摩托车、电动车停放时凭车辆IC卡停放。
4.3车辆驶出小区停放区的管理
4.3.1汽车驶出
汽车驶出时,私家车位与月停放车位的车辆,凭卡出入。临时停放车辆由车场秩序维护员收回车辆进出卡,并按照进出时间收取费用,并做好登记,填写《车辆临时停放收费一览表》。
4.3.2业户摩托车、电动需凭卡进出。
篇3:车场设置工作规定
第一条远离帐篷和营房,做到平整、清洁、无杂草及易燃物。
第二条车场有专人管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第三条按车型划分停车区,设停车线。
第四条停车横向间距不小于0.8m。
第五条停车区距食堂房、宿舍、办公室,不小于4m。
第六条场地外围设排水沟,进出口视线良好无障碍。
第七条车辆停放达到:车身摆正,左右看齐,“对号入座”。冬季放水后挂“已放水”标志牌。
第八条车场设以下安全标志牌。
(一)进出口设限制速度标志(限速5km)及“车场重地,严禁烟火”标语牌。
(二)停车线设“停车看齐”、冬季增设“停车放水”标语牌。
(三)安全标志及标语牌按规定要求制作。
第九条消防器材配备符合Q/SL0994-20**《灭火器配备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