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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购买贮存使用实施细则

2024-07-09 阅读 7201

第一条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购买、贮存、使用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用化学试剂。

第三条职责

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实施。

检验员:严格按本标准执行。

试剂保管员:严格按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规程内容

第一款实验室化学试剂的购买

(一)每年底由各岗位根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和有关试验,留样检验工作任务,上报

下一年度所需化学试剂计划,技术研发部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负责人汇总计划,统计各品种需要量、库存量、实际应购量后,报技术总监审

批。计划的原则是既保证生产检验,又要避免浪费或过期失效。

(三)填写《请购单》各项内容时,应项目齐全,若为手写应书写工整,避免误购。

第二款实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

(一)贮存室应有良好的耐腐蚀,防爆的排风装置,有恒温除湿装置,保证随时可启

动,运转良好,室温一般应控制在15~25℃,相对湿度以50~75%为宜。

(二)实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存放在专用的药品贮存柜内或存贮架上。贮存柜应阴凉

避光,防止由于光照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

(三)化学试剂贮存柜应设在安全位置,室内严禁明火,消防设施器材完备有效,以

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四)存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料制成,取用方便。

(五)化学性质与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贮

存室内存放。

(六)危险品应贮藏于专柜中。

第三款实验室化学试剂的贮存

(一)化学试剂贮存由专人负责。

(二)保管员应由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保证

按规定要求贮存化学试剂。

(三)实验室操作区橱柜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适量的化学试剂,不许超量存放。

多余的试剂须放入规定的贮存柜中,每个品种存放最多不得超过3瓶。

(四)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

爆、易挥发、腐蚀品、贵重品等)和贮存要求存放。

1、分类: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低温贮存品等再

次归类,按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造册登记。

2、贮存: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

的试剂,需密塞或蜡封保存。

(1)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试剂应避光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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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剧毒品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3)高活性试剂应低温干燥保存。

(五)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温湿度正常,保证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五条实验室化学试剂的使用

(一)不了解试剂性质者不得使用。

(二)使用前应辨明试剂名称、浓度、纯度级别、生产厂家、牌号、批号,是否过使

用期限。无瓶签或瓶签字迹不清、过期试剂不得使用。

(三)使用前观察试剂形状、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长菌等异常情况。变质试剂

不得使用。

(四)注意保护瓶签,避免试剂污染瓶签。倾倒试剂时,瓶签应向着手心一面。

(五)取用试剂时应注意防止试剂污染:

按使用量取用,用剩的试剂不得倒回原试剂瓶;取用液体试剂应倒入小烧杯中再用吸管

吸取。

1、吸管:不要插错吸管;勿接触其他试剂。

2、瓶塞:塞心向上勿与它物接触,勿盖错瓶塞。

3、瓶口:勿敞开太久,以免灰尘及脏物落入。

(六)需冷冻贮存的试剂使用时勿反复冻溶,避免加速试剂变质。应按日用量分装冷冻,

按量取用。

(七)低沸点试剂用毕立即放回,防止温度升高使试剂变质。

(八)贮存于冰箱中的试剂应定置码放整齐,用毕归还原处,防止因紊乱造成不应有的

差错。

第六条配制试剂的贮存

(一)配制试剂一般在实验操作区内保存,保存条件略低于化学试剂贮存室,因而其

管理尤为重要。除执行化学试剂贮存要求外,应特别注意外观的变化。有特殊规定的配制试

剂按要求的条件贮存。

(二)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贮存期一般为3~6个月,过期不得使用,应重新配制。

如发现异常不得使用,须重新配制。

(三)注意室内通风和避免阳光直射。

(四)配制的试剂应密闭保存,瓶口或盖毁坏应及时更换。

(五)填写有关记录。

第七条附则

(一)所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

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品控部。

篇2: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规定

1、危险化学品贮存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应当制定事故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5、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7、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8、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

9、各类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灭火及防护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不得混合贮存。

10、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1、危险化学品无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现象。

1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13、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14、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规定。

15、危险化学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国家规定。

16、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17、贮存易然、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且符合国家标准。

18、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排风设备,并保证通风良好。

19、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装置。

20、通风管道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时,应用非燃烧材料进行分隔。

21、贮存危险化学品建筑采暖的热煤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22、通排风管、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23、库房温度、湿度适宜,符合所贮存危险化学品的性能要求。

24、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

25、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内应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26、贮存可用水灭火的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内,,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其喷淋强度和供水时间应符合国家标准。

27、危险化学品贮存部门应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28、危险化学品的贮存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9、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时,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30、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化学品不得露天堆放。

31、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32、受晶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33、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

34、压缩、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35、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

36、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

37、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

38、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39、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40、腐蚀性物品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41、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42、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3、贮存需浸湿或加稳定剂的物质时,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的百分比,,在贮运期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篇3:气体贮存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要求

1.通过安全检查,要求发现隐患,堵塞漏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防患于未然。

2.各单位除了要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外,每月初还必须组织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企业每季初组织一次抽查,对查出的问题登记建档,落实整改。

3.每月和每季的安全检查,要求各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并要提前制订具体的检查计划。

4.各种专业性检查,以各专业部门为主,对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贮存、防火防爆、电气安全、化工设备、安全装置、防尘防毒、防洪防汛等,每年年初和6月初各进行一次各专业安全检查。

5.各级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作业。

6.各级安全检查组织都必须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并存档。

二、检查组织

1.由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组成企业安全检查组,各单位由单位安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单位安全检查组,按安全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

2.日常安全检查,由单位安全员组织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并将查出的问题向单位负责人汇报,由单位负责人安排整改。

3.生产班组各岗位应按照各自的业务,按规定每天进行巡查,作好各项运行记录,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三、检查内容

1.安全检查以查领导、查安全意识、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并根据季节特点和经营特点确定不同的检查内容。

2.根据各单位不同的情况制定专业检查具体的检查内容。

3.对每次检查的内容必须编制具体的检查表,并提前通知检查人员和受检查单位。

四、整改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要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写出整改通知单送有关单位。对比较紧急的重大隐患要写出“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达负责整改的单位,限期整改。

2.对所有隐患,必须按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对于难以消除的隐患,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切实预防事故发生,并作出整改计划,及时上报到企业负责人。

3.安全检查要求做到边检查边整改,班组能解决的安全问题不推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能解决的安全问题不推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