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加气卡管理规定
(1)为规范IC加气卡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IC加气卡的办理需持以下有效证件至加气站办理:
a)车辆改装厂家出具的天然气置换合格证(原件);
b)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车用燃气气瓶使用登记证(出示原件,复印件加气站留底);
c)机动车行驶证(出示原件,复印件加气站留底);
d)机动车驾驶证(出示原件,复印件加气站留底)。
e)IC加气卡由车主本人持以上证件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加气站工作人员核对以上证件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不予办理IC加气卡。
(4)IC加气卡的领、存、发、回收应做好台账记录。
(5)IC加气卡遗失,车主应及时向发卡站点办理挂失手续,凭挂失转存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卡内余额转存手续。
(6)IC加气卡信息发生变更时,发卡站点应及时做好变更登记。
(7)IC加气卡实行一车一卡,严禁无卡加气、异车号加气行为。
(8)严禁加气站工作人员违规办卡,或与他人串通使用员工卡或非本车卡加气,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200元——3000元罚款,影响加气站正常运营的,移送公司依法追究其责任。
救助站制度
篇2:IC加气卡管理规定
(1)为规范IC加气卡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IC加气卡的办理需持以下有效证件至加气站办理:
a)车辆改装厂家出具的天然气置换合格证(原件);
b)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车用燃气气瓶使用登记证(出示原件,复印件加气站留底);
c)机动车行驶证(出示原件,复印件加气站留底);
d)机动车驾驶证(出示原件,复印件加气站留底)。
e)IC加气卡由车主本人持以上证件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加气站工作人员核对以上证件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不予办理IC加气卡。
(4)IC加气卡的领、存、发、回收应做好台账记录。
(5)IC加气卡遗失,车主应及时向发卡站点办理挂失手续,凭挂失转存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卡内余额转存手续。
(6)IC加气卡信息发生变更时,发卡站点应及时做好变更登记。
(7)IC加气卡实行一车一卡,严禁无卡加气、异车号加气行为。
(8)严禁加气站工作人员违规办卡,或与他人串通使用员工卡或非本车卡加气,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200元——3000元罚款,影响加气站正常运营的,移送公司依法追究其责任。
救助站制度
篇3:学校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学校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对食堂、商店、浴池送货车辆及工作人员平时进出校门管理,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做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送货车辆进出学校的规定
1、送货车辆进校必须向辅警出示学校统一制作的送货卡,在校门警卫室登记后方可进校。
2、超过2吨以上车辆禁止进校。
3、司机酒后禁止入校。
4、送货车辆在学校规定时段即每天上午:8:55――9:40、下午:2:35――3:20允许进校。
5、课间学生在校园活动时间禁止出校。
6、送货车辆在校园内必须缓速行驶,禁止鸣笛。
7、食堂泔水车进校时间为学生就餐半小时后,等待学生就餐结束方可收集残食。
8、送货车卸货完毕须经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人员准许方可出校,下课时间不准出校。
二、关于工作人员进出学校的规定
1、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员进出校门必须向辅警出示工作牌。
2、工作人员晚上外出时必须于当晚学生就寝熄灯前(21:40)返校。
3、食堂制作早餐工作人员早晨入校时间为:4:00――4:30。
4、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员骑自行车到校门必须下车推行,骑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在校园要缓速行驶,停放在摩托车棚。
三、违章处理办法
1、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员对送货车负有安全管理全部(文章转贴自实用工作文档栏目)责任。凡是送货车在校园肇事的未经学校准许一律不准出校,根据肇事情节追究车主和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员责任。
2、凡是顶撞辅警,无理取闹的车主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校,违章强行进入者,辅警有权代表学校扣车、报警。
3、工作人员未经当日值班领导批准,不准带其他人员入校。工作人员在校园内要检点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发现言语过激、行为失当者随时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