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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安全环保科职责

2024-07-09 阅读 9268

1、安全环保科是总厂HSE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和具体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总厂HSE管理的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HSE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要求,负责制定本系统HSE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3、负责HSE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组织HSE管理体系审核,提出持续改进建议。

4、负责总厂HSE管理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协助最高管理者和管理者代表处理HSE管理中的有关事项,提出解决HSE重大问题的方法及措施。

6、负责组织总厂HSE大检查,对各单位HSE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符合及违章违纪行为,消除HSE事故隐患。

7、按照“三同时”要求,督促项目主管部门落实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预评价及竣工验收要求,参加工程项目中有关HSE方面的设计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工程,有权制止。

8、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抓好总厂的环保管理、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及其考核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入厂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工作。

10、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检验、注销等工作。

11、负责审查二级以上工业动火的安全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现场监督。

12、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处理违章人员和内部发生的车辆伤害事故;协同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每年度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年检年审工作,协助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搞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13、负责生产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与防治,定期组织有毒有害场所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查体。会同工会、劳资等部门搞好工伤的认定上报。

14、负责防暑降温品的统计发放。按上级规定,审批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5、参与本单位工业、交通、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及处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重大责任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实施。

16、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安全环保工作履职汇报并提出建议。

17、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认真履行《中石化员工守则》。

篇2:安全环保科HSE副科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科长抓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抓好总厂环境管理日常工作,组织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实施;掌握环保工作动态及污染现状,提出改进环保工作的建议。

4、组织开展污染源调查以及各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监督检查“三同时”制度的建立、执行及防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

5、参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检查,查处违章违纪现象,督促有关单位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6、参与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及处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篇3:安全环保科HSE科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抓好总厂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以及本科室工作,研究拟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

3、组织制定安全环保规章制度、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安全环保工作检查,查处违章违纪现象,督促有关单位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5、负责组织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培训,组织做好特殊工种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环保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

7、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劳动条件。

8、组织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及处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