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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建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024-07-09 阅读 2783

(一)绞车司机

1、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确保绞车安全运转无事故。

2、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听清信号,按信号指令操作。

3、加强设备维护,按时注油,搞好设备清洁卫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能处理的立即处理。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运转记录和来客登记记录。

5、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进入机房。

6、发生事故,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吸取教训。

7、搞好安全生产,对绞车的安全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凡动作不灵敏、不可靠的应及时向值班人员及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8、必须持证上岗。

9、副司机要做好运行中的监护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提醒正司机,或汇报有关人员,必要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和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二)压风司机

1、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保证压风机安全运转,确保施工作业的足够风量。

2、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严禁睡觉、看书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观察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停机检查,能处理的立即处理。在问题处理以前不准开机。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运转记录。

5、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进入机房。

6、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机房的清洁卫生,认真搞好机房的保卫工作。

7、严禁在冷却水池中洗衣物,司机应监督并有制止权。

8、必须持证上岗。

(三)变电工

1、主动配合班长完成本班相关的各项工作和班长的指定任务。

2、接班后,要认真检查总开关、分路开关、各仪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安全运行。

3、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操作高压时,必须一人监护,一人工作,并保证按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

5、爱护设备、绝缘工具、消防器材,保持室内设备清洁卫生。

6、搞好变电所保卫工作,非工作人员不经领导许可,不准入内,对参观、检查人员要认真进行登记。

7、变电所超压10%或欠压5%时,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8、必须持证上岗。

(四)井下电钳工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

2、必须熟知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随时掌握设备负荷情况,认真填写设备运转日志。

4、在井下检修设备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作业,停电要挂警示牌。

5、定期检查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设备。

6、要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感,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并做到自保、互保。

7、搞好配电点的工作卫生,使井下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8、必须持证上岗。

(五)矿建队电修工

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2、上岗时必须把劳保工具佩带齐全。

3、日常维修电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维修装岩机、喷浆机、水泵及风动工具,必须在确保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时刻注意工作面、风水软管的接头情况,防止滑脱伤人。

6、维护和续接风水管路,必须先停风、停水或关好工作地点以上的闸门,并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7、对所辖范围内的一切设备、物品,做到了解原理,熟悉操作规程,心中有数。真正做到工作安全无事故。

8、要具有高度和政治觉悟和责任感,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并做到自保、互保。

9、必须持证上岗。

(六)水泵工

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2、上岗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思想集中,劳保齐全,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作业,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自身安全。

3、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严禁睡觉、看书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当班人员负责工作地点的卫生及安全工作,禁止闲人进入。

5、领导及其它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当班人员负责登记、记录事宜。

6、负责认真按时填写运转和交接记录。

7、必须持证上岗。

(七)瓦斯员

1、负责本班所辖地区“一通三防”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本地区的通风设施的安全可靠。

3、协助放炮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

4、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和瓦斯日志。

5、负责禁止任何人进入风量不足或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超限的场所。

6、严禁“三违”行为。

7、必须持证上岗。

(八)车工

1、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确保车床安全运转,完成本班加工任务。

2、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3、加强设备维护,按时注油,搞好设备清洁卫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能处理的立即处理。

4、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填写好运转记录。

5、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进入车工房,不准乱动、乱摸车床,以防发生机床损坏和人员伤害。

6、发生事故,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吸取教训,要做好“四防”工作。

7、搞好安全生产,每班开车前,要开空车试车床,发现安全装置动作不灵敏、不可靠的应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8、必须持证上岗。

(九)电焊工

1、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

2、工作前检查电线、电焊机、电焊钳绝缘是否良好,若有破损、漏电应及时处理。

3、电源线不准横路乱拉。

4、各种用具、工件准备齐全后,方可接通电源进行焊接。

5、焊接过程中,焊钳要夹牢焊条。

6、刚焊完的工件,不可用于坐卧,不可以触摸,切忌接近易燃、易爆物品。

7、焊完后应立即清理现场,避免火灾发生。

8、井下进行电焊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每次编制的电焊安全措施。

9、必须持证上岗。

篇2:车间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制度

1、凡从事电器、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作业的人员均属特殊作业人员。2、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4、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调离该工种。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或其复印件上岗,严禁无证作业。6、车间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严格管理,否则给予处罚。7、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复岗的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8、对于新入厂职工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在实习期满,具备独立上岗资格后,方可申报办理证件。9、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转岗,确需转岗的,须报分厂安全科备案,如转岗后又从事其它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见习期后,方可申请培训考核、取证。10、凡特种作业人员属无证上岗者,工段、班组应责令其下岗,若不及时制止,处罚该单位500元,一切后果自负。11、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其违章操作行为必须进行制止与纠正并记录登记。12、发现特种作业人员违章,除立即制止纠正外,还要视情节分别给予扣分、吊销《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处罚。(1)、扣分:特种作业人员严重违章,吊销《操作证》,被吊销《操作证》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被吊扣《操作证》的同时,扣4分记入《操作证》和管理档案。(2)、吊销:特种作业人员违法乱纪章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事故的,或累计扣分达10分者,吊销其《操作证》,首次被吊销的可重新申请登记,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重新发给《操作证》;再次被吊销的,不得从事该特种作业,调离此岗重新分配。(3)、扣分:特种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每次扣1分,并记入《操作证》和管理档案,扣分累计达10分者,吊销《操作证》。

篇3:井下特殊工种交接班制度

为了维持正常生产秩序,在工作中协调一致,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煤矿制度。

l、每天上班时,必须对交接记录认真审阅,了解上一班交接注意事项情况,对所需完善工作逐一安排布署落实,并根据本班情况,需临时变动的做以调整,并对调整情况向下一班说明清楚。

2、在工作中,以确保安全,多出生产为原则,按照煤矿制定所布署的工作中心内容妥善安排生产,灵活大胆处理井下一切安全生产事项,对当班所安排处理的重要事项逐一交待清楚,让下一班人员心中有灵敏,便于安排生产。

3、每班交接人员除当面口头交待外,必须在交接记录本上写清楚日期、交班人姓名等,完善好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