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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管监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7-09 阅读 1328

束管检监测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悉相关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第2条具体负责束管监测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井下采取气样、束管监测等具体工作,严格按照监区布置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及时检测井下火区或火区可疑地点的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等情况,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为监区制定安全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第3条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必要的瓦斯检查,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浓度标准和测定技术。

第4条井下采样时,要两人同行,进入采样地点前,应首先检查甲烷、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禁止进入;若不超限时,进入采样地点后,应先检查巷道顶、帮支护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取样。

第5条检查火区及可疑发火的地点时,必须两人同行,并且进入检查地点后,应先检查风流上风侧,然后逐步进入下风侧,按顺风方向进入检查区域,进入火区后间隔而行,禁止不检查直接进入。

第6条井下采样,应正确选择采取地点,认真取样,取样气体应及时送检,确保气体准确可靠,对因取样不准造成事故的要负直接责任。

第7条定期对井下各测点的气体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要向监区值班领导汇报;确有发火征兆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第8条遵守劳动纪律,干标准活、放心活,保证不违章作业,做好自主保安工作。

第9条严格遵守监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矿各项管理制度。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未按时完成取样、检查火区等任务,影响火区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束管监测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取样过程中出现“三违”的,束管监测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取样,导致测量误差,造成严重后果的,束管监测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及时检井下各测点气体变化情况,导致未及时发现自然发火隐患,束管监测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2:通风安全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一、服从井队的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安装检修任务。

二、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搞好安全工作。

三、认真做好井下监控设备的检修工作,定期巡查,做到线路敷设符合规定,吊挂整齐,传感器调校准确,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并认真及时填写各类表格记录,以备后查。

四、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五、爱护系统设备和设施,遵守治安、防火、卫生等各项规定。

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并立即处理。

七、努力学习技术知识,提高调试和处理故障的能力;掌握通风监测系统的安装、设置情况。

篇3:瓦斯监测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瓦斯监测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瓦斯监测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5.接班后,首先和通风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7.应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8.按规定打印瓦斯监测日报表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查签字。

9.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10.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11.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12.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13.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4.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