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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7-09 阅读 5365

1、负责矿井通风、瓦斯、煤尘、井下防灭火,火药放炮、巷道维修等技术管理工作。

2、参加“一通三防”伤亡事故抢险救灾及调查处理工作。

3、组织参加矿井通风质量达标工作。

4、参与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事故处理计划,检查执行情况。

5、参与安全技措工程设计、计划的审查工作,检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完成情况。

6、负责掌握矿井通风瓦斯变化情况,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风量分配、通风能力,通风设施,瓦斯煤尘情况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篇2:通风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区域公司“一通三防”技术管理、业务保安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根据一通三防质量(技术)标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编制公司“一通三防”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并贯彻落实。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4、参与组织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指导各矿“一通三防”工作,及时解决“一通三防”重大问题;

5、负责检查验收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参与制定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与调查处理,参加事故的抢险工作,并提出事故处理在一通三防方面的具体措施。

6、负责矿井瓦斯防治与管理,对突出矿井“四位一体”措施落实进行督促检查,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管理。

7、负责对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监测数据定义、报警设置、断电范围及监测相关的各种记录、台账、图纸资料、规章制度进行督促检查。矿井出现瓦斯异常时参加原因分析。

8、负责矿井“一通三防”专项工程立项、审查、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指导各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相关的核定、鉴定、测试及“一通三防”科研项目的审查及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