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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责任人生产矿长职责

2024-07-09 阅读 4157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煤矿的全面贯彻实行。

二、在安全工作中负保证和监督职责。

三、参加煤矿安全生产例会,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对煤矿的安全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参加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协助矿长,抓好安全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篇2: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负总体责任。

二、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认真贯彻国家劳动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并监督检查执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同时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充分落实,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三、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每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检查本矿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研究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布置和检查副职和下属单位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签发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七、审定矿山安全生产的奖励和处分。

八、按国家规定审定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编制和配备。

九、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接受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的监督。

十、建立健全矿山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十四、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

十五、完成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洪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的义务。

十六、监督矿山所购劳保用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督促、检查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

篇3:副矿长安全职责范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本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指示和决定。

2、建立本矿的安全管理网络,督促本矿的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班组长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或修订本矿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本矿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4、组织“安全活动月”和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6、加强对本部专(兼)职安全员的领导,经常听取汇报,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7、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各种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坚持要持证上岗。

8、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