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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局部扇风机双风机双电源管理办法

2024-07-10 阅读 4348

根据安监总煤矿〔2006〕251号文及煤电公司的要求,在局部扇风机供电“三专两闭锁”的基础上实行“双风机、双电源”。根据现有装备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已制定并要求继续执行的相关规章制度

局部扇风机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与以前的关于局扇的各项规定并不冲突,只是更进一步的要求,因此应首先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以下规章制度:

1、《井下检漏继电器跳闸试验实施细则》(矿字〔2005〕37号文,2006、2008年先后编入《电气管理制度汇编》中);

2、《三矿井下局扇供电“三专两闭锁”管理实施办法》(矿字〔2005〕101号文,2006、2008年修改后编入《电气管理制度汇编》中);

3、《三矿安全监测监控、通讯系统管理办法》(矿字〔2006〕21号文);

4、矿总工2006年10月5日签发的《关于加强我矿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通知》;

5、矿总工2006年11月12日签发的《局扇管理及排放瓦斯有关规定》。

二、“双风机、双电源”设备安装、配套方案

(一)变、配电系统

我矿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各采区变电所均形成高压双电源、单母线分列运行方式,各采区变电所均有1台风机专用变压器及其若干个风机专用低压馈电开关,双风机电源配置方案如下:

1、每一处掘进工作面双风机的电源,其中主局扇按“三专”配置,备用局扇的电源可引自动力电源(闭锁开关电源侧),但该电源必须与采煤用电分开。

2、采煤工作面收尾回收前,通灭队要按掘进工作面一样的供电方式给回收工作面供电,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和风电、瓦斯电闭锁。

3、主、备局扇对应的高压电源不得引自同一变电所的同一高压母线段或不同变电所的同一分支线路(从中央变电所馈出线路而言)。

(二)风机开关与闭锁开关、瓦斯电闭锁

1、风机开关:我矿现有双风机开关大部分为QBZ-2×80/660-SF型,还有2台QBZ1-315+2×80型。

2、闭锁开关:两种风机开关的风电、瓦斯电闭锁控制方式均为常开接点控制,与QBZ-2×80/660-SF型开关配套的闭锁开关的选型定为:暂时为QJZ-200安及以上真空启动开关,条件具备后尽快改为真空馈电开关或机运部指定开关。

3、瓦斯电闭锁:局扇供风区域安全监控系统的瓦斯传感器的断电执行装置(远动开关等)或甲烷断电仪与风机开关、闭锁开关配套达到的最基本要求是: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闭锁开关的馈出电源并可靠地闭锁,当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人工复位送电。因此要求瓦斯断电装置和风机开关的闭锁接点为串联关系,共同作用于闭锁开关断路器吸合、自保回路。

三、局扇双风机、双电源、瓦斯电闭锁的安装、回收、维护及电气保护整定、安装验收标准、运行及试验制度

1、安装、回收、维护:根据“第一条”的有关规定,风机、主风机电源线、风机负荷线、风机开关、闭锁开关、闭锁连线、备用风机与闭锁开关的电源连线的安装、回收及搬移均由通灭队负责,闭锁开关的动力电源线的安装、回收及搬移由施工队负责;瓦斯电闭锁由生产技术部监测班负责。具体接线以机运部设计图纸为准。通灭部在每次安装风机时要提前通知机运部进行供电设计。

2、施工队敷设动力电源线接到闭锁开关后,通灭队必须将接好的备用风机(对旋风机)进行一、二级电机正反转的检查,若方向错误由通灭队改线倒相序,确保备用风机能正常运行。

3、安装后的验收及标准:以上设备安装完毕后,由通灭部组织有关部室、区队共同进行验收,经检查、试验确认质量合格、符合标准后方可进行移交。移交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将验收移交记录妥善保存。双风机双电源安装验收标准如下:

1)供电条件及设备配套符合“第二条”的各项规定;

2)动作试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的各项标准,各风机的转向必须正确,要特别注意检查对旋风机的一、二级电机转向正确与否,功能动作试验的标准如下:

①主、备局扇停电时一定能将闭锁开关停电并闭锁,风机运行时闭锁开关具备送电条件;

②瓦斯断电装置动作后一定能将闭锁开关停电并闭锁;

③主、备局扇可自由操作切换,人为停其中一趟电时必须能自动切换。非人为拨动特定转换开关或改动时,主、备局扇之间互相闭锁,不可同时运行;QBZ1-315+2×80型还必须检验HK1和HK2转换开关的功能是否正确。

3)符合电气完好标准,电气保护试验合格。

4)符合风机安装的其他各项标准。风机有专用支架,开关上架,电缆悬挂整齐,局部接地极符合要求。

4、掘进施工单位负责设备移交给自己使用期间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包括检查、检修、运行、看护等。日常运行期间的故障排除由施工单位负责,疑难故障必须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指派相关人员限期处理解决。

5、电气保护(短路、过载、漏电、断相、接地等)与整定

1)控制局扇的综合保护器的参数整定:由通风队电工根据风机大小及启动条件负责完成,机运部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闭锁开关上控制掘进工作面(独头巷)动力电的综合保护器的参数整定由机运部电管组负责。参数整定完以后严禁其他任何人擅自修改。对于不严格整定和试验的责任人,按矿“三违”处罚管理制度从严处理,造成事故的要进一步进行追查。整定负责人必须将整定数据记录在案。

2)接地保护装置及辅助接地装置:风机开关及闭锁开关均由通灭队电工负责安装,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6、双风机、双电源运行及日常试验管理制度

1)双电源的运行:给局扇供电的各采区变电所,在正常情况下高压双电源、双母线必须保持分列运行方式;特殊情况下确需并列运行时(通过母联开关用一趟高压电源带负荷)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部长或电气主管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允许,并由调度员通知通灭部、施工单位、风机工、施工地点瓦检员等单位和人员,按“矿井单回路供电期间通风瓦斯安全技术措施”(2007年4月编发)进行管理。

2)双风机的运行:正常情况下必须使用主局扇供风。主局扇因故障无法运行时(即“三专”供电的风机),备用风机只准临时供风,并要求该掘进工作面停止工作、切断动力电源(闭锁开关断电)、撤出人员并设好警戒、栏杆。备用风机也是由“三专”供电的不受此限。主局扇出现故障停运后要求在8小时内处理恢复正常。通灭部负责给各使用单位配备双风机运行、试验、交接班一体化的记录本,使用单位严格进行记录。

3)风机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风机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观察有无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4)功能试验制度

除验收时的功能试验外,日常试验制度规定如下:

①风电闭锁试验:防突区每10天一次,其他区域每月1次。由通灭部牵头,机运部电管组、瓦检员、现场跟班干部和风机工等共同参加。试验完毕后在现场风机运转记录和通灭部风机专用记录上及时记载。试验的撤人、警戒等执行《三矿局部通风机管理会战办法》之规定,试验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安排处理;

②瓦斯电闭锁试验:由生产技术部监测班负责,每周试验1次并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进行处理;

③自动切换功能:由风机工每天利用变电所检漏保护装置试验的机会进行。变电工按先试验“三专”线路、后其他线路的顺序进行漏电跳闸试验,此时风机工观察风机是否能自动切换,并将试验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应及时将汇报情况记录在案,对于存在的问题立即安排督促有关单位部门予以处理,,无故不汇报的,要进行追问。漏电跳闸试验完毕后必须切换到主局扇运行。

④风机工每天在变电所检漏保护装置试验完毕,观察风机是否能自动切换后。为检验副风机是否完好可靠,要求再作一次手工切换主、副风机的操作,将风机切换到副风机运行15分钟,认真观察副风机是否运行正常、方向是否正确,有无异常响声、振动等,副风机运转期间,掘进工作面不准有人工作。

6、安全管理部、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各部室管理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随时检查各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是否能自动切换,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风机运转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立即责令风机使用单位停工整改并汇报调度室。试验前要通知掘进工作面跟班干部和现场瓦检员、风机工,试验过程中要做到不停电(自动切换),不停风。试验过程中出现停风现象时跟班干部须立即组织撤人、设好安全警戒。

四、处罚

任何人员,违反以上规定,按三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从重原则处理

以上同类条文在同类制度中,若有抵触以本文为准。

篇2:车站电源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站内现有电源、电器等设备的正常运转有力保障车站正常的生产需要,结合车站实际,特别定本制度予以检查落实。

一、车站内电源,电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属站行管科领导,维修保养、使用属维修工和取得专业培训的员工。

二、所属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有关规程,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熟悉配电室内的一、二次接线,设备的分布,结构性能、操作要求及维护保养知识和方法,熟悉负荷情况,负荷调整、电压调节措施。

三、遵守电力操作规程、作好与地区调度所的工作联系,正确执行各项操作,发现事故及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及时汇报并做好有关记录。

四、监视站内的各种设备运行情况,按规定抄报各种运行数据,记录运行日志,定时巡视检查。

五、掌握安全用具和消防设备的使用及触电急救方法。

六、做好对设备的巡检、巡视工作,清除各种隐患,正确分析和判断故障,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排除故障恢复设备正常运转,确保生产经营需要,做到保障有力。

七、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工具、仪表的仓储保管及登记使

用,提倡节约,修旧利废。

八、对用电使用部门做好日常的维护换件工作,保证全站用电的正常使用。

九、遵守车站制定的值班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作好交接记录。

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熟悉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保养。

篇3:备用电源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生产条件比较恶劣,对供电的要求较高,要保证供电可靠,供电可靠就是要求供电不能间断。为了更好服务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特制定备用电源使用和管理制度。

⒈矿井电源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带电备用,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⒉主要通风机等主要设备房,一路来自本矿井地面变电所,一路来源于矿山专用线路。供电线路来自各自的变压器,主线路发现故障时,备用线路能满足通风的要求。

⒊线路发生故障时由值班电气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维修,故障维修应及时,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⒋主要通风机的主线路发生故障时,通风机司机应马上通知矿井值班领导,并按规定切换到备用电源上,确保主要通风机的连续运转。矿井值班领导应马上通知专职电气维修人员对线路进行维修。

⒌专职电气维修人员检修线路时,应报矿井值班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