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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带班下井公示制度

2024-07-10 阅读 656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加强矿领导深入现场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载体

在矿井口和调度室等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公示。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二、公示对象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等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况。

三、公示范围

上级主管部门、在矿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及职工以及社会各界新闻媒体。

四、公示内容

1、矿井制订的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包括下井班数和点次;

2、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项目(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3、每月对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的考核结果,以及与考核结果相关的奖惩情况。

五、公示要求

1、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必须符合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详细制定下井班次和下井点次。

2、公示工作必须由矿井安监人员对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认真统计,与调度室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核对,经矿委、安监科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3、在矿领导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带班记录后,矿调度室负责及时对调度公示栏进行填写;安监科负责及时对井口公示栏进行填写。

4、公示栏填写内容必须确保真实性,填写人员必须认真核实,严禁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

5、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接受上级部门、群众及社会各界媒体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不实,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检举。

四川德福集团俊龙矿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

篇2:领导干部下井制度范本

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真正把企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根据《安全生产法》,参照《长治市地方煤矿矿级领导入井跟班作业暂行规定》以及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企业负责人下矿跟班作业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跟班作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井跟班领导干部的范围和任务

下井跟班领导干部的范围包括法人代表、经理、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及总工程师等主要公司和分公司级领导。企业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跟班作业主要任务为:

1、参加班前会,对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及班(队、组)长工作情况。

3、巡查主要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

4、排查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存在的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撤离人员并上报。

5、核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查处“三违”人员,并提出处理意见。

7、落实安委办所确定的安全生产事宜。

8、处理现场突发事件。

二、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人下井跟班作业的时间规定和具体要求

(一)、时间规定:

1、公司:

①董事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1次。

②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2次。

③安全副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3次。

④生产副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3次。

⑤其它包片蹲点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2次。

⑥安全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⑦生产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⑧保卫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⑨资产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⑩工程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⑾技术部长:每月检查尾矿库不少于10次。

2、分公司:

①每月要制定经理、副经理下井跟班作业计划,月初报公司安全部存档备查。特殊情况,内部调整。

②每天必须有一位领导下井跟班作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

③跟班领导要与当班工人同时在井口签到,同时下井跟班作业。

3、公司领导每次下井检查时间不小于2小时,跟班作业时间不小于4小时。

(二)、填写信息卡规定:

1、公司领导每次出井后要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下井信息卡”。

2、信息卡内容有:时间、姓名、同行人、被检查单位及具体地点,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由当班检身工和跟班队长(或车间主任)签字,然后将“信息卡”传递到分公司安全科,由安全科根据处理意见进行落实并存档备查。

3、分公司安全科应将信息卡所列隐患整改的结果报安全部,每月21日将公司领导干部下井次数报公司安委办。

4、公司领导、分公司领导出井后要将井下发现的安全隐患填写到“隐患公示”栏中,以便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三、下井情况考核

1、每月的21上午,分公司将领导干部的下井情况进行统计报安全部,在《矿山安全报》上进行公布。

2、领导干部未按规定次数下井跟班作业或检查,少一次罚款200元。

篇3: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井下作业安全操作流程1、作业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境保护上岗培训;2、确定施工范围(由管理方或管理方指定代表人指出相应的作业井位);3、相关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境保护的书面交底,并要求签字确认;4、在管理方同意下,按照规范要求正确开启相关作业井上的窨井盖;5、以气体检测仪对作业井进行气体检测,确定气体含量及浓度,并作好书面记录;6、以轴流式风机加以导向通风袋对作业井进行强制排风;7、以10分钟测试一次为宜对排风中的作业井进行气体含量及浓度的检测,以确定井下环境是否可以下井作业,书面记录相应数据;8、测试井下环境安全后,关闭鼓风机,抽出导向袋,放下登高梯,作业人员正确好佩戴好救身带,四人一组,一人下井一人井上牵引救身绳;9、下井作业人必须正确佩戴好防毒面具,于井上试验可以正常使用后,从登高梯上下井,使用手持式防爆灯进行井下照明;10、下井作业人及时将井下探测情况与井上监护人员说明,井上人员及时准确记录下井下探测情况;11、井上人员负责保护井口周围环境安全及井下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以气体检测仪掌握井下工作环境;12、以20分钟为宜进行一次作业人员替换;13、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迅速撤出地下工作井,正确卸下防毒面具、救身带,井上人员取出登高梯,并正确关闭窨井盖。二、井下作业危险源辨识施工阶段作业活动危险源可能导致事故高处作业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安全帽、网、带未进行定期检查高处坠落高处作业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上下传递物件抛掷物体打击高处作业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未按高挂低用要求正确带好安全带高处坠落临时用电用电在潮湿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触电管线检测井下作业悬吊物拉绳断裂、绳卡脱口物体打击管线检测井下作业井口落物物体打击管线检测井下作业井下作业前未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探测,或监测到浓度超标而施工人员未及时撤离到安全区中毒和窒息管线检测井下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未佩戴适宜的防毒用品中毒和窒息全过程防火乱扔沾有易燃物的物件火灾全过程防火防火重点部位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备不足火灾全过程季节性施工夏日高温作业无避暑措施中暑三、井下作业安全措施1、下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下井作业前经过相关教育培训,提前检查好施工所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完好、适用,安全保障措施是否齐全、有效。

2、施工场地堆放的施工材料、工具等物品,不得影响行人车辆的交通安全。

3、进入施工现场或作业井半径5米范围内的人员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下井作业时必须有施工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在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另指定专人监护作业,监护人人数必须3人以上,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密切注意井内作业人员状态。

5、下井作业前打开窨井盖,然后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有害气体检测,确定有害气体是否超标,采用轴流式风机对井内进行强制排风,以10分钟为宜对井下进行气体检测,作好书面检测记录。

6、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下井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救身带、系好安全绳、正确佩戴好防毒面具后,方可下井作业。7、当下井作业人员下井作业时必须开启气体检测仪,实时检测井内气体,监护人必须密切关注气体检测仪,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撤离并通知施工负责人与现场安全员。

8、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井下作业时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作业。施工负责人发现违章作业的,应及时制止,对违规作业的,应给予经济处罚。

9、下井后,工具以工具袋吊接或手与手传接方式传递,严禁抛扔,作业井周围1m范围以内不得有石块、砖头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

10、井下作业如需时间较长,应轮流下井,以20分钟为一个轮换班次为宜,如井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上井休息。

11、井下作业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包括灯、开关等。

12、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将井盖还原,同时清理周围堆放的废弃物。

13、下井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神志清醒。未满十八岁人员和有呼吸道、心血管、过敏症或皮肤过敏症、饮酒后不得从事该工作。

14、遇重大自然灾害,及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尽量减少或杜绝下井作业。四、安全保障措施器材序号器材名称数量1手持型防爆灯2套2防滑型登高梯2把3救身保险带(含救身索、金属扣件)2套4气体检测仪1台5二氧化碳灭火器2只6防毒面具2套7空气瓶(12立升)4只8轴流式风机1台9安全配电箱、开关箱各1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