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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巷治理规定范本

2024-07-10 阅读 3460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盲巷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标准,特制定盲巷管理制度及盲巷管理责任制。

1、一旦形成盲巷,必须进行分级管理。停风在24h以内的,必须在巷口设置栅栏,每小班在栅栏处检测一次气体,停风超过24h但在72h以内的,必须实施临时密闭,每圆班检查一次密闭前气体,停风超过72h的巷道必须进行永久封闭,每周检查一次闭内外气体,并建档,按永久密闭管理。

2、掘进工区施工的巷道超过6米,停止作业后必须及时通知通防科,否则予以500元罚款,并追究责任。

3、掘进工区回撤全部与外部连接的铁道电缆、开关、管路等电器设备后,由通防科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

4、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揭示警标、禁止入内。

5、工作区域内瓦斯或二氧化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100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6、划废弃的巷道必须在报废之日起24小时内进行永久性密闭。

7、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8、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空区。

9、所有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气体和闭的完好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篇2:矿井盲巷管理制度范例

盲巷管理制度的内容有:

(1)矿井生产、技术部门要把好设计、部署及现场施工关,做到一掘必穿,尽快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要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供电,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杜绝或减少盲巷产生。

(2)矿井生产过程中一经出现盲巷,掘进区队及生产部门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矿调度室通知通风部门按规定处理。

(3)盲巷的处理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发生盲巷时,立即切断盲巷内的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人内。

2)盲巷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o%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密闭完毕。

3)采取封闭措施处理盲巷时,密闭前5m范围内都必须切断通向盲巷内的所有管线、铁道,抽放管不能切断时,必须进行绝缘处理,杜绝杂散电流引入盲巷内。

4)栅栏或密闭应设在离巷道口小于2m的支护完好、四周煤岩坚固的地方,密闭的建筑标准和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规定。临时停风的盲巷由生产班组长或瓦斯检查员设置临时栅栏,下一班由通风部门设置永久性栅栏,密闭前也必须设永久性栅栏。永久性栅栏的设置:巷高小于或等于1.8m时,全断面设置栅栏;巷高大于1.8m时,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栅栏。栅栏孔的规格不大于200mm×200mm,并牢固可靠。

5)盲巷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时,必须按排放瓦斯制度的规定执行。

(4)盲巷必须设“禁止人内”牌和检查记录牌,同时建立台账,内容包括巷道名称、类别、断面、长度、形成时间、处理方法、检查时间、检查人、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负责人和完成时间、消除时间等。

(5)盲巷必须定期检查:已密闭处理的盲巷,每周至少检查1次密闭的质量情况及密闭至巷道口这一段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用栅栏处理的盲巷,每天至少检查1次栅栏的质量及栅栏内1m处至巷道口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栅栏、密闭有问题或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按规定处理。

(6)进入盲巷检查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按盲巷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方法进行。

(7)盲巷管理要做到现场牌板、台账、采掘工程图、通风系统图“四对号”。

篇3:煤矿盲巷管理制度范本

一、瓦斯超限区、无人工作巷道、瓦斯尾巷、放炮贯通地点都要钉设坚固的栅栏。

二、钉栅栏时,支架巷道要打两根立柱,非支架巷道要打四根立柱,在立柱上钉木板,木板条的间距不大于20厘米,栅栏高度不小于1.5米。栅栏上要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三、所有栅栏处的沼气浓度,都不得超过1%(回采工作机尾巷口栅栏除外)。

四、栅栏处设置牌板,瓦斯员每班认真细写瓦斯、二氧化碳含量以及瓦斯员姓名、日期。

五、所有井下栅栏,不经通风部门允许,不得私自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