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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信息监控制度范本

2024-07-10 阅读 8847

1、安全监控室负责安全监控值班、各安全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2、对系统的维护必须坚持定期检查、维护工作。

3、必须建立专门的监控值班记录,记录监控系统收集到的相关安全信息,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和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

4、每班必须安排专职维护人员,负责当班安全监控系统的硬、软件问题的维修处理,做到维修及时,确保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信息数据的可靠,科学指导安全生产。

5、安全监控室每日要在召开安全调度会议之前进行前一天安全情况总结,并要进行日报告,并做出专门的安全日报表,为安全调度会议提供安全信息报告。以便对当天安全工作做出合理安排。

6、安全监控室和专职安全调度人员要认真接收各方面的安全信息汇报,并做出科学的筛选分类,对已处理的问题及时做到闭合。对未处理的问题及时整理和报告,以便及时安排处理,并进行整改情况落实,做到闭合。

7、安全监控值班和安全调度人员要定期(每周一次)进行周分析,每月进行一次总结,为安全办公会议提供依据。

8、要利用信息手段,安全监控系统的优势,建立好安全信息档案,门组定期做出分析图表,总结规律,供领导决策参考。

9、注意掌握工作面周期来压、瓦斯、涌水等变化,和相关安全要素对生产的影响,及时利用系统优势,分析总结,提出报告。

10、进行好安全信息的档案管理,电脑历史数据保存要足够,原则不少于三个月,所有原始记录要妥善保存,由专人建档管理,做到凡查有据,真实可靠。

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制度、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公司相关制度。

篇2: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概述

一、管理信息系统的概念

所谓系统就是指由若干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各个部分为了一定目标而组合在一起所形成的一个整体。构成整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称为子系统。假若以一个经济组织的会计作为一个系统,而有关结算中心、会计报表、成本核算、资产台帐和货币资金等则是它的子系统。至于有关供销、生产、人事等方面的信息则属于会计系统以外的环境系统。会计信息系统见图10-2。

过去,国外大多数企业和我国一些先行单位,为了适应不同职能组织的需要,除了设立会计信息系统以外,还有生产技术、供销、人事、后勤等科室也都分别设立适合于它们各自需要的信息系统。这样一个企业就有若干信息管理系统,易于发生重复劳动,同一原始资料要分别输入若干个信息管理系统。如有关材料的采购、耗用、转移、完工、职工的基本工资、出勤记录等都要同时输入若干个信息系统。这样不仅出现重复劳动,易于发生差错,而且更改也不方便,造成相互不协调,成本也就比较高。

近年来在信息管理中提出综合性管理系统。就是将一个经济组织作为一个系统,而其生产、技术、会计、供销、后勤、人事等职能业务则是这个系统下的各个子系统。实施综合信息系统需要具有三个条件:

(1)分散的信息活动必须通过组织的集中统一安排;

(2)这些活动必须是整体的组成部分;

(3)这些活动必须由一个集中、独立的信息中心加以处理。

这样就能把企业看作一个整体,使一个数据多用,提高效率和更有效地使用信息,成本也可随之降低。

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

设计一个新的或改进一个现有的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项既复杂又繁重的工作。首先要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对系统(包括子系统)的本身范围及其周围环境的关系进行分析,提出若干设计方案,决定不同类型,不同管理层次的系统,进行技术和经济的论证,层层提高设计质量,消除不必要的重复劳动,然后加以评估比较,最后从中决定统一的综合信息管理标准,包括经济信息分类、编码和文件统一化工作。经过试验证明切实可行后,再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其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明确信息的需求

即对输出的要求,要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特别是管理中现有的信息种类,它们流转的来龙去脉,由哪里产生,由谁传递,传到何处,经过怎样处理,以什么形式输出,供谁使用,是否可以“一数多用”,是否有别的来源替代,是否要保存等等。所以在建立过程中,专业人员与使用人员之间要经常交换意见,使提供的各项信息都能满足使用者的要求。

2.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这项工作的目的就是要改善信息总的质量,一般包括五项内容:

(1)检核。要确定各项信息的可靠性的程度,包括来源的可靠性,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等。

(2)整理。将输入的信息和数据加以提炼整理,以符合规定的要求。

(3)编制索引。按规定编制索引,以供日后储存和检索。

(4)传输。将正确的信息及时提供给各级主管人员。

(5)存储。要保存必需的数据资料和文件档案,准备日后再次使用。

3.信息的使用

其主要目的是向各级主管人员适时地提供各种有关的信息。因此它与信息质量有密切关系。信息的质量主要是指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以及提供的形式。只有保证一定质量的管理信息系统,才能在管理中发挥作用。

图10-3为综合性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例。

图中,该经济组织的各个子系统相互间有联系和交叉,又与使用者系统有联系。假若将一个工业部门或一个地区看作一个系统,则各个企业又成为其子系统,其范围就更为广泛了。

苏联在70年代已建成四级自动化综合管理系统。它由基础部份和功能部分组成。基础部分包括组织经济基础、信息库、技术基础和软系统等四个方面。功能部分由实现一系列课题的职能子系统组成。所谓四个结构层次是:国家级、中央部门和加盟共和国级、部门及共和国联合公司级、基层企业级。全国数据传递系统把各部门,各主管机关的主要计算中心、各共和国管理机关的中心与全国自动化系统的总计算中心联结起来。这就属于更高阶段的综合性管理系统了。

目前我国除西藏外,各省市计委,统计局计算中心都安装了IBM—4331或VS/80等电子计算机,正在逐步建立经济管理系统。

三、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工作内容

实现对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是通过信息的周转过程实现的。信息的周转过程,包括信息资料的获取、加工、处理、传输、贮存等基本环节。这实际上也就是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工作内容。要保证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就必须使每个环节都能灵活而有效的运转,并形成互相协调、密切结合的系统有机体。

1.信息的获取

信息收取是信息系统运行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基础。信息的质量和信息系统其他环节的工作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始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信息的加工

原始的信息数以亿万计,作为管理决策使用的信息量,受人们接收信息能力的限制,不可太多。因此必须把大量的信息分成恰当的层次,并且使最高管理层获得少而精的反映出最基本最重要的情况。信息的加工处理,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对大量的原始信息进行筛选、分类、排序、比较和计算,去伪存真,使之系统化、条理化,以便保管、传送和使用,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提高管理效能。信息的加工还包括信息分析,即通过对大量信息资料的研究,及时揭露矛盾,发现问题的苗头,对管理活动进行评价。

3.信息的传输

信息只有从信息源及时传送到使用者那里,才能起到应有作用。信息能否及时发出和到达,取决于信息传输的功能。信息的传输,要建立自己的传输通道系统,形成信息流和信息网。管理组织机构和组织体系决定系统内部基本的信息传输通道,但除此以外,信息系统还通过多条渠道,实现直接的和间接的、纵向的和横向的、纵横交错的多方面联系。可见,信息传输网是一个极为复杂和灵敏的系统。

4.信息的贮存

加工的信息,有的并非立即就用,有的虽然立即使用,但还要留作以后参考,所以产生了信息贮存和记忆的功能。信息贮存是信息在时间上的传输。通过信息贮存和积累,可以对客观管理活动进行动态的系统和全面的研究。

篇3:安全科安全信息办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信息办主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以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

一、岗位责任制

第1条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建立健全矿井安全信息管理制度,搞好安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

第4条执行安全大检查。

第5条负责每日安全信息回报。

第6条坚持原则,准确统计和考核领导干部和信息员下井及“三违”。

第7条全面掌握重要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第8条做好安全信息总结,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资料。

第9条组织落实维持好副井上井口上、下井人员正常秩序。

第10条认真执行值班制度。

第11条必须尽职尽责,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制止“三违”。

第12条完成科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13条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信息办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14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信息办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未建立健全矿井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信息办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16条未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信息办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17条未组织落实向安全科部汇报每日安全信息,信息办主任负领导责任。

第18条统计和考核领导干部下井和抓“三违”出现错误,出现虚假下井卡,信息办主任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9条未能全面掌握重要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信息办主任负领导责任。

第20条未能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安全信息资料,或出现失误,信息办主任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21条副井上井口升井人员秩序混乱、卫生清洁工作不到位,信息办主任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22条未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信息办主任负直接责任。

第2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信息办主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三违”行为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