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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矿机电工程管理办法

2024-07-10 阅读 8662

一.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为使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二.对机电工程管理人员素质的要求:1.政治思想素质。各位员工都要具有企业主人翁意识,能够根据项目部的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安排。2.业务能力。工程管理人员要持续加强专业能力的学习,对本专业相关的施工规范、国标图集要熟悉,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个人业务能力。3.综合素质。施工管理人员不但要在技术上精通,而且要能干又懂管理、懂预算,在工程造价方面、施工管理方面也要不断加强学习,成为全能型人才。三.施工现场管理办法:㈠质量管理办法:1.项目机电安装组长是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2.专业工长及质检员是安装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对各自分管的专业安装施工质量负责。3.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相关人员要参照项目部及国家施工规范的要求执行。4.对于不合格的检验批,工长及质检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施工队,施工队无条件立即整改。5.安装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工长有权暂不予签发该部分工程量,待整改合格后予以签发结算。6.对于安装工程质量通病,专业工长应提前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方案。㈡进度管理办法:1.安装工程进度总体应符合土建进度的要求。2.主体预留预埋配合必须保证提前于土建浇筑混凝土施工前通过监理方验收。3.后砌墙二次配管、盒期间必须保证提前于土建抹灰前通过监理方验收,并保证管线疏通、穿引线完毕。4.上、下水管道安装必须保证在地坪施工前试压完毕,楼板洞、吊洞封堵完毕。5.室内穿线、装灯、开关面板安装,应在入户门安装后施工。6.各项安装调试任务最终完成时间必须提前于竣工验收时间7.不能达到进度要求的劳务队,项目部先督促劳务队增加施工人员,仍不能满足施工进度的,项目部根据双方合同有权对劳务队进行经济处罚,直至部分工程给予其它劳务队。各项目分阶段安装形象进度周报(电子板)要及时上报至项目部:?。报表格式详见附表。㈢现场成本管理办法:1.施工队领料,必须经现场工长审批,审批数量不得超过实际工程量加定额损耗量。2.材料保管,贵重材料(电线电缆、铜阀门、开关插座、灯具等)项目设专门仓库及保管员,一般材料可直接发放至劳务施工队。3.剩余材料的回收,由项目采购的材料,施工完毕剩余部分,由项目材料员组织劳务队进行回收入仓库,各劳务队无条件配合材料回收,否则按材料进价的两倍给予相关劳务队扣款。4.劳务结算,由施工队在每月25日前报上月完成的工作量,工长与施工队当面审核实际完成量,再交予项目预算人员予以结算。5.工程量必须按图纸实际量审核,偏差不得过大。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项目机电安装组长是安装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安装施工安全管理工作。2.专业工长及安全员是安装施工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各自分管的专业安装施工安全负责。3.各分项工程施工前,专业工长必须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交与安全员备案。4.安全员参照工长安全交底并结合现场实际隐患进行安全文明监督。5.实行工完场清制度,每道工序完工后现场不得预留剩余材料及施工垃圾。6.对于违反安全规定作业的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制止或给予经济处罚,直至清理出场。四、?管理程序:熟悉新图纸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方案编制各分项工程材料计划(按施工的时间顺序分别编制)?分项工程施工交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按图施工过程监控(各种隐蔽记录、测试记录、检验批等)工程报验签证资料归类整理配合土建竣工验收。.各管理程序的工作要点:1、熟悉图纸:要求相关专业工长对新图纸中的各种管线设计原理必须搞清楚,管线路径必须搞清楚(即各管线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在何处分支,在何处截止),管线材质、规格、型号必须搞清楚,本专业管线与其他专业管线交叉冲突较严重位置要搞清楚。2、会审图纸:应由工程人员及经营人员共同参与。提出问题的原则,应方便现场施工和工程结算。关键事项:1).设计的管线材料市场是否常用,不经常使用的尽可能改为常用材料(对于经营效益好的设备材料品种可不予更改)。2).图纸中不明确的管线型号规格图纸会审时要明确。3).各种管线交叉部位的避让原则,应本着压力管让无压管,小管让大管,电力在上水管在下等原则布置管线。3、编制施工方案:图纸会审后,项目主管工长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方案应包含的内容:1).工程概况。2).主要实物工程量。3).编制依据。4).各分项工程施工顺序。5).工机具及劳动力计划。6).各分项工程施工要点及措施。7).质量保证措施及保证体系。8).安全保证措施及保证体系。9).分部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计划。“各分项工程施工要点及措施”为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该部分内容要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要起到施工指导的作用。4、编制工程材料计划:编制材料计划应本着“材料名称正确科、型号、规格,标注规范、材料数量准确无误”等原则进行编制。编制计划应在仔细熟悉图纸并解决完疑问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编制,材料计划应先编制总计划,再根据各施工阶段的需要编制单项计划,编制单项计划时应根据各阶段实际需要量进行编制,注意控制材料数量,避免工程完工剩余大量材料。5、施工交底:实行分级交底。按照专业工长班组长施工工人的程序进行三级交底工作,并应有书面记录,保证各工序、各工种的技术措施落到实处。②对采用的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制定专门的作业指导书、并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讨论。③施工中严格按技术交底内容和标准作业,对不按要求作业的人员追究其责任,并责令立即整改。每个分项工程都要进行施工交底。施工交底包括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技术交底的编制必须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对关键部位应进行详细交底。技术交底内容应包含的大致事项应包含:1).要求施工班组必须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图纸。2).管线的材质、连接形式、支架制作安装方式、要求间距等。3.管线(设备)的标高、垂直度等。4).管线安装的要点及注意事项。5).成品的保护措施。安全交底的编制应根据所施工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编制。危险源主要包含有:高空坠落(临边施工、外架施工、高空作业),物体打击(主体配合施工阶段),触电,火灾(电气焊施工),塌方(基坑内、管沟内施工)、机械伤害(台钻、大功率电锤)、黑暗处作业等。交底时应针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要求施工队采取对应的防护措施。安全交底应对所有参加该分项施工的人员进行交底,并签字。(交底表格见后附件)6、按图施工过程监控:1).现场施工检查。现场工长要对每个正在施工的分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是否按图纸(或变更)敷设管线位置、施工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是否有质量隐患等。需要隐蔽的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向监理方进行报验。需要进行试验(压力试验、灌水试验、通球试验、冲洗记录、接地摇测、绝缘摇测、通电试验等)的必须及时进行测试并向监理方报验。报验完毕应及时进行资料签字。有变更改动之处需及时办理现场签证。施工日记要当天施工内容当天记录,对于有变更改动之处的施工也要记入施工日记。2).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注意工序的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每个分项工程(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管道井样板间、电气井样板、厨卫间样板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3).质量通病防治:1.管线弯曲歪斜:明装的水平管线,安装支吊架时必须采用红外线放线仪器防线,避免管线弯曲。垂直管线安装必须吊垂直线安装支吊架,对于预留洞位置偏差的应预先剔凿修正;2.管道漏水:压力管道必须按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进行压力试验(排水做灌水试验),埋地管道隐蔽过程中应保持管内压力不低于投入使用后的正常工作压力;3.室内线盒、电箱不平正:预留预埋线盒时应采用红外线放线仪器打水平线,安装线盒时先固定线盒,线盒标高、水平无误后接线管,后砌墙二次配盒、装箱(壳)应在土建打灰饼后安装,线盒、电箱安装出墙高度按照土建灰饼埋设,避免抹灰后出墙;4).暗埋管线外露:预埋预留管线敷设时必须参照土建建筑图中墙体的定位,管线必须按照墙体位置敷设,不得随意设置管线位置;5).管道冻裂:冬季水压试验应在室内门窗安装完成后进行,试压完成后立即把管内余水用压缩空气吹扫干净,特别寒冷地区尽可能安排在非结冰期试压。7、工程报验签证: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需向监理方报验,报验需附工程报验单、测试记录(需检测项)、隐蔽记录(需隐蔽项)、检验批等资料。填写资料表格形式按照有关部门(北京市资料管理规程)规定格式填写,填写数字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8、资料归类整理:工程竣工资料每完成一项,及时交予资料员归档,归档资料要求原件(加盖红掌),整理顺序为:资料目录、施工方案、图纸会审记录、变更通知单(变更洽商、技术核定单)、技术交底记录、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各种测试记录、材料复试报告(需复试材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竣工图(加盖竣工图章)等。自营项目竣工资料由各专业工长负责编制(填制)并向监理方及甲方报验签字盖章,完成后交予资料员归类整理;双包项目竣工资料全部由双包方负责编制(填制)及归档整理。9、配合土建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竣工后,质检站现场验收检查时,根据土建项目部安排,现场工长配合进行工程观感检测、资料员配合工程资料检查。对于检查出的现场质量问题、资料缺项,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补充。.机电工程管理各岗位职责:?机电安装组长岗位职责:①根据国家建筑法规,接合分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负责项目部全面机电安装工作。②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要,提前督促物资部门做好机电工程材料的报批价及进货组织工作,提前做好施工现场劳动力进场组织工作。③督促专业工长做好各专业的材料计划的统计工作及工程施工现场的监控管理工作。④协调与业主方、监理方、土建项目部及其他专业分包的关系。⑤会同合同预算部门与建设单位提前划清工程的施工界面,对各节点(或月进度)工程量及时进行预结算工作。施工员岗位职责:①施工图熟悉,对分管专业图纸内容,施工界面应清晰。②结合本专业图纸内容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③根据本专业图纸编制材料总计划,并结合现场施工进度编制分阶段材料计划。④进行施工过程的监控管理,变更部位施工及时布置,并做好施工记录。⑤对于需隐蔽的工程及工程现场测试会同质检员向监理方及时进行报验。⑥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并督促受交底人签字。⑦本专业竣工资料的填制,签字盖章。⑧配合土建项目部的各种验收工作。质检员岗位职责:①参照施工规范、标准图集,现场检查各专业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合格之处及时通知施工队返工整改。②对于需隐蔽的工程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向监理方报验。③及时跟踪检查工程测试,并向监理方及时报验。④配合土建项目部做好工程的验收工作。安全员岗位职责:①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②加强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督促专业工长进行安全交底。③每天进行现场巡视,对违章作业人员及时进行纠正。④及时发现现场危险源,对相应施工人员不断进行安全提醒,并督促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整改。资料员岗位职责:①收发相关单位的各种函件,并进行分类整理保存。②收集竣工资料并分类整理保存。③及时提供本项目相关人员要求的资料。④会同土建资料人员进行竣工资料的装订整理、送检。?

篇2: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陕西省交通工程咨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财产安全及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下属各驻地项目,以及全体职工。

第五条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公司在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同时,应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条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章操作,确保安全生产。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任组长,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公司下属各驻地项目应根据自身的规模、性质等实际情况成立驻地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所在项目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驻地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条公司下属各驻地项目应根据管理层次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指定专门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规则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贡

1.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交通厅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在省集团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和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定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制定配套的有关管理规定。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起草、印发领导小组的报告、意见、规定、办法、通报、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

2.根据领导小组领导的要求,组织、协调、联络、安排公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3.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事项,督促检查本单位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4.定期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5.对各驻地项目和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6.承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及重要活动。

7.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负责联系下属成员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和反映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负责领导小组决定、决议在所联系下属项目(部门)的贯彻落实。

2.向领导小组提出搞好所负责下属项目(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每季向领导小组报告所负责下属项目(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初报告上年情况和本年度的安全工作安排与部署。

4.向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会议议题一般提前通知各成员。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议召开之前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提出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安全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由组长或副组长委托召集和主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参加,主要是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专项议题。

4.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一般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认真执行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保证国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公司经理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主管领导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下属各驻地项目主要领导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集团公司下属各驻地项目应当据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贡。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公司与下属各驻地项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级

考核,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各项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和总结。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例会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

各驻地项目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其有效开展工作。项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条安全经费

安全生产经费纳入公司年度计划预算,改善安全基础设施和监管手段,提高整体防范能力。

第二十一条安全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检查和处理情况应当做出书面记录。

公司每季度对下属各驻地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情况、安全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任务完成情况、上级布置的安全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等进行一次系统检查或个别抽查,根据检查情况对本季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捅报,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教训。

每年度终了进行全年安全检查。下属各驻地项目应据此制定本驻地项目的安全检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隐患整改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驻地项目(部门),经领导小组审定,并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收到整改通知的驻地项目应当在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领导项目办公室在整改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对重大安全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漠视安全生产管理的,按本办法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教育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第二十四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信息,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处理事故。?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积极采取措施,预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五条凡在公司生产场所工作的各类人员,上班前不准酗酒。外单位进入公司范围内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员,也要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程,按规定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工作资料登记、保管

各驻地项目要及时、准确、认真地做好各项安全活动工作记录。包括: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活动记录、事故隐患登记及各类事故报表等,要定期进行整理装订,以备检查。

第五章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

第二十七条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具体伤亡人员简况。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人、事故报告单位。

第二十八条事故报告范围

1.本单位及在本单位辖区内活动的员工伤亡安全事故;

2.消防安全事故;

3.车辆交通安全事故;

4.工程施工安全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6.人员中毒安全事故;

7.其他应该上报的安全事故。

第二十九条事故等级分类

1.一般事故指一次重伤1--2人,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各类安全事故。

2.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或一次重伤3--9人、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10人(不含10人)以下、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各类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重伤10人及其以上、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其以上50人以下、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100万元的各类安全事故。

4.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50人及其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各类安全事故。

5.特大恶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各类事故。

第三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限

1.一般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

2.伤亡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接到事故报告后1.5小时;

3.重大安全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

4.特大安全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

5.特大恶性安全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接到事故报告后半小时。

第三十一条事故报告方式和程序

1.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得到事故消息后立即用口头报告、电话、传真、等方式(以下简称快速方式)和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2.接到事故报告的部门应按事故报告时限要求用快速方式和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3.发生事故单位在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的同时,迅速了解初步情况,填写《事故报告单》,电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步报集团公司安委会。

第三十二条调查处理

1.一般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组织事故调查,并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伤亡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特大安全事故,公司领导小组上报集团公司安委会,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执行相关处理决定。

第六章责任追究制与一票否决制

第三十三条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如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302号令《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政府74号令《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职工奖惩办法》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安全生产法》第70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之规定的。

2.有关部门不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

3.有关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没有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造成事故扩大的。

4.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和干涉对事故调查的。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一票否决是指对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司各部门、下属

各驻地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即在否决期内,取消各部门、各驻地项目及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员参加年度各类先

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以及个人职务晋升的资格。

对被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公司各部门、下属各驻地单位,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书》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各部门、各驻地项目末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的。

2.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消极对待、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严重扩大或导致*,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4.漠视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安全制度、办法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

5.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导致重大、特大、特大恶性事故发生的。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五条公司对机关各部门、下属各驻地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实行年度考核,并据此进行奖惩。

第三十六条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驻地项目(部门)或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

4.在安全技术、企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第三十七条惩罚

I.公司领导及各驻地项目(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由经理办公会做出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必要时报集团公司批准)。违反法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公司各级领导及员工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应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事故统计

第三十八条事故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重大、特大、特大恶性安全事故的档案;

2.各驻地项目(部门)负责建立一般事故、伤亡事故的档案;

三十九条各驻地项目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详细统计,并按规定上报有关档案资料。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公司下属各驻地单位据此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3: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结合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是指对高速公路养护生产活动进行科学的组织、计划、设计、监督、调节、核算,有效的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内奢包括:(1)规划、设计、立项;(2)招标、投标;(3)实施;(4)交工、竣工验收;(5)投入使用。

1.3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目的是遵循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公平竞争,规范工程建设,理顺工作关系,促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建设健康发展。

1.4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范围:高速公路按其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维修保养、专项工程、大修工程。高速公路维修保养及专项、大修工程作业内容见附表。

1.5维修保养实行定额计量管理,由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或管理处(以下简称为各单位)自行负责,接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为省局)监督检查。省局原则上每月督促检查一次,季末小结通报,年终总评。当对维修保养队伍实施招标时,应报请省局参加。维修保养根据各单位实际,逐步走向市场化,成立养护公司或面向社会招标选择养护单位。

1.6全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专项、大修工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局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所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具体实施。

1.7省局是全省已通车运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建设的主管单位。

第二章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前期管理

2.1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前期管理主要指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

2.2养护工程项目的规划、提出是基本建设程序的最初工作,是能否立项的重要依据,它包括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必要性、可行性及目的、要求等。2.3单项预算费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单处工程费用预计5000元以上)的专项工程,由各单位提出建议书和预算,省局现场勘察、审批,并报省交通厅(以下简称为省厅)备案。

2.4单项预算费用100万元投资以上的专项或大修工程,由各单位

或省局提出项目建议书和概算,省局现场审核同意、批准概算后(必要时邀请省厅),由省局或各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并按照批准的概算和有关规范标准编制设计文件。

2.5养护工程的设计文件、预算文件由各单位在每年4月上旬前或9月中旬前上报省局,经省局审核汇总、批复或报请省厅备案、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

3.1根据省厅或省局批准的设计方案和预算,并列入年度计划后,各单位即可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局属养护工程要逐步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和推行工程监理制。

3.2根据省局的实际和养护工程的特殊性,路面病害集中处治由省局机械化养护中心承担或实行招投标,水毁抢修工程不适宜采取招投标,其他工程按照规模大小确定是否实行招投标管理。

3.3养护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原则上要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养护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由省局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接受省厅监督。省局负责招投标的工程,原则上要委托监理单位实行全过程监理。3.4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养护工程,原则上由各单位负责组织招标、投标(特殊情况也可以指定施工单位),接受省局监督。

3.5招投标工作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

3.6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养护工程,原则上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费用按照省厅、省局计划批复,包干使用。

3.7水毁抢险工程由各单位全力组织实施,工程数量由省局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核实后审批或上报省厅审批,费用根据计划批复情况确定。

3.8外揽工程,必须经过慎重考虑,细致调查,在确保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写出书面申请,经局工程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实施管理

4.1计划建议书批准、招投标工作完成后,签定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规模、投资、质量、工期,工程进入实施阶段。

4.2局属养护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和合同制。项目法人原则上为项目所在管理公司、管理处。

4.3对投资较大(原则500万元以上)的养护工程,省局派驻工作组,负责养护工程的质量、数量认定和监督、协调工作。

4.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承诺的人员、机械如期到位,填写开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或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

4.5工程质量管理

4.5.1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应把质量放在首位。要以合同条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严把试验关(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工序交接关。

4.5.2质量缺陷

4.5.2.1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要坚守工地,当发现质量缺陷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当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抄报项目实施单位。

4.5.2.2对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措施,不能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经项目实施单位同意方可由施工单位来完成。

4.5.2.3如果已完工程出现缺陷,但不构成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项目实施单位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属于施工单位责任,应通过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4.5.2.4当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或项目实施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呈报省局,省局工程主管部门应组织对质量事故责任进行裁定,明确事故责任处理费用,承担比例和支付方式。

4.5.3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接受省交通质量监督站和省局的质量监督和质量评定。

4.6工程进度管理

4.6.1中标通知书发出或施工单位确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或项目实施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和必要的各项关键工程的进度计划,进度计划要符合合同条件并真实可靠。

4.6.2监理工程师或项目实施单位应对照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来检查、控制工程进度。当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工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有可能影响到总体工期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施工单位拒绝接受指令,或虽然采取了措施但仍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期难以完成,监理工程师或项目实施单位应给施工单位发出书面警告,同时抄报主管部门以便采取其他措施。

4.7工程费用管理

4.7.1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必须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4.7.2工程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是项目建设计划、合同条款、合同图纸、工程中标单价、工程进度、工程变更、技术规范。

4.7.3工程计量由监理工程师或项目实施单位的工地负责人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计量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填写清单支付报表报请项目实施单位审批。

4.7.4工程支付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和监理工程师或项目实施单位的工地负责人认可的《清单支付报表》进行核定、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7.5工程质量保留金一般为工程总额的5-10%,缺陷责任期为一年。最终支付是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缺陷责任期费用划分情况确定并支付。

4.8合同管理

4.8.1工程变更

4.8.1.1养护工程的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必须由监理工程师或项目实施单位核实并报请省局审核、批准后签发工程变更令,方可实施和计量支付。

4.8.1.2变更工程费用,主要是根据工程变更数量、合同规定的单价计算方法、预算定额、计日工方法确定。

4.8.2工程延期需经项目实施单位认可,省局批准。

第五章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验收

5.1工程验收程序

5.1.1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要严格检查验收制度,提高投资效益。

5.1.2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工程后,15日内应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验收报告,并附自检(监理质量评定)合格报告。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请验报告后,15日内组织进行交工验收,提出完善意见。

5.1.3200万元-50万元的养护工程,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报请省局参加竣工验收,50万元以下养护工程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交、竣工验收(小型养护工程交竣工验收可以一次进行)。

5.1.4200万元以上实行招投标的养护工程的竣工验收,由省局主持,省局在收到各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后,应及时检查已交验的工程及竣工文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及时组织验收。

5.1.5竣工验收条件

5.1.5.1交工验收合格。

5.1.5.2对交工验收时提出的补救、修复工程已处理合格。

5.1.5.3编制完竣工文件及竣工决算。

5.1.5.4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已编写完汇报材料。

5.2验收报告主要内容

5.2.1验收工作的组织情况

5.2.2工程实施概况:工程名称、地点、施工单位、开、竣工日期、建设依据、规模和性质、工程概预算及实际造价,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主要工程数量)。

5.2.3评价和鉴定工程项目的质量鉴定结论(评价及等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综合评价(建设项目综合评价及等级)

5.2.4有关决定和建议

5.2.5验收委员会名单及有关单位代表签字

5.3资料归档

5.3.1综合文件

5.3.1.1验收报告

5.3.1.2工程总结

5.3.1.3征地拆迁资料

5.3.1.4上级批准文件及有关指令

5.3.1.5合同

5.3.1.6工程数量完成表

5.3.2竣工决算

5.3.3竣工图表

5.3.4设计、施工文件

5.3.4.1技术、设计文件

5.3.4.2施工文件工程质量文件试验、检测报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成品、半成品检查记录

5.3.4.3进度控制文件

5.3.4.4投资控制文件包括变更批复文件等

5.3.4.5施工原始记录

5.3.5以上除《验收报告》由验收组整理编写外,其余资料由施工单位在工程验收前整理完成,装订成册。做到工程、资料同时交验。工程资料要真实、完整,符合归档要求,资料上签名不能代签。

5.3.6省局、各单位工程主管部门对工程资料逐步实行微机化管理。

第六章附则

6.1本办法由省局养护工程科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6.3机电、通讯、监控工程由省局收费科管理,管理办法由省局收费科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