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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矿甲烷传感器井下现场校验管理办法

2024-07-10 阅读 1417

1、信息监控中心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92条规定,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气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调校,每15天至少一次。对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超限断电功能每15天至少测试一次。可能造成局部通风机停电的,每半年测试一次。

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甲烷传感器调校检测、断电试验起始时间为批准开工时间。甲烷传感器调校检测工作由监控一、二队按计划在检修班进行,各生产队组现场必须安排一人配合现场调校操作人员共同完成调校工作,并在调校记录卡上签字。

3、监控一、二队必须按照甲烷传感器调校计划安排好当天工作,必须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审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闭锁及报警功能进行测试报告》;并将该报告送井下机电队一份。

4、信息监控中心机房值机员按照现场调校计划书在调校工作开始前对调校操作范围内测点进行一一标注,核对该队所有参数设置,确认参数设置准确。

5、监控一、二队现场调校人员到现场后,告知队组即将进行调校工作。然后由队组电工用电话与信息监控中心机房值班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开始调校工作。调校人员按照甲烷传感器调校操作流程逐一进行调校,并进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故障闭锁功能测试试验。调校工作全部结束后,队组电工电话汇报信息监控中心机房值班员。机房值机员核对断电情况、调校情况、甲烷传感器位置等是否有误。

6、信息监控中心机房核对工作结束后,机房值班员按照现场调校计划书取消对调校操作范围内测点的标注。

7、如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试验失败,该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监控一、二队会同生产队组电工必须及时处理,使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恢复正常。功能恢复正常后,方可恢复生产,并填写记录,信息监控中心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分析,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8、断电试验成功后,各生产队组要认真填写断电试验记录(附表2)。

9、调校期间,各队组电工要服从现场调校人员、机房值机员的安排,严禁检修风机和随意切换风机。

篇2:传感器管理规定范本

作业队组施工需安装、回收、移动甲烷传感器或更改甲烷传感器设置参数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各队组在规程措施会审完后,先按照措施及时提出监测监控安装申请,经通风部及相关部室签字后分别书面通知通风队、监测队。

2、通风队接到生产队组书面通知后,及时填写监测监控安装单(安装单必须说明规范、全面),经通风部负责人签字后向监测队下监测监控安装单,监测队接单后3天内必须安装好监测设备,并以书面形式移交给队组。队组负责本队范围内甲烷传感器标准位置和完好的确认。采面根据《采面回采作业规程》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掘进巷道开口前必须安装2台瓦斯传感器,由队组移动管理,开口5m时,工作面探头由队组自行移进巷道内并根据掘进进度及时前移;未使用除尘风机巷道掘够15m(使用除尘风机巷道掘够50m)时,生产队组打移动回风探头申请,经通风队值班人员签字确认后送交监测队,通风队留底备案。监测队接到通知后24h内按《***公司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设置规范》要求移动回风探头到规定位置。监测队巡检员、通风队瓦检员对甲烷传感器的标准位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安装、移动、回收、调校、更换甲烷传感器时相关单位(包括监测队)必须打影响监测监控运行报告单,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4、生产队组如变更甲烷传感器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必须经通风部审批后书面通知通风队、监测队,通风队接通知后下单给监测队变更监测监控参数。

5、生产队组巷道名称变更后,必须及时打书面申请变更甲烷传感器名称,经通风队值班人员签字确认后送交监测队,通风队留底备案,监测队接通知后更改甲烷传感器名称。

6、各掘进单位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监测监控甲烷传感器安装的位置、数量,明确本单位、通风队、监测队应该负的责任,责任划分明确,避免扯皮。

7、采煤工作面和上隅角探头由队组根据生产进度自行移动,风流混合处探头由监测队移动。在上隅角距开路横川剩余10m时,现场跟班干部和通风队瓦检员必须及时汇报通风队值班室,通风队值班人员给监测队下达甲烷传感器移动单,监测队接到通知后根据生产进度工作面正对横川时移动风流混合处甲烷传感器至下一个规定位置,保证监测有效。

8、掘进生产每贯通一个头面,由队组根据本队生产去向,向通风队打回收、移动或安装申请,移动申请报告通风队签字确认后送交监测队,回收、安装申请由通风队重新下监测回收、安装单。

9、打钻队组新开打钻点(掘进面迎头除外)须及时提出监测监控安装申请,经通风部及相关部室签字后分别书面通知通风队、监测队。监测队接单后及时安装好监测设备,并以书面形式移交给队组。打钻地点下风侧甲烷传感器由打钻队组管理,在一条巷道内每次移动钻机后及时打影响监测报告自行移动甲烷传感器到标准位置。巷道打钻全部结束后,向通风队打书面申请报告回收探头。

篇3:甲烷传感器管理制度

针对在各种安全大检查中存在的甲烷传感器位置悬挂不规范、管理不到位、传感器牌板填写不认真等隐患。加强制度管理,制定甲烷传感器管理制度如下:

1、井下瓦检员必须认真负责,每班按规定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同时第一时间报安全指挥中心,由值班领导安排专职维修人员将两种仪器调准。(检测数据当班不填写罚款100元)

2、下井管理人员发现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立即通知安全指挥中心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检测。

3、甲烷传感器的进气孔不得堵塞,显示窗口必须保持清洁,传感器悬挂要位置合适,传感器余线的固定应整齐、紧凑,严禁与动力电缆、水管、风管等管线交叉,杜绝挤压、打扭和死节现象,否则罚款100元。

4、甲烷传感器管理牌板必须悬挂于醒目位置,牌板字迹清晰可见且无淋水,无牌版罚款200元。

5、工作面洒水,冲洗巷道及安装喷雾时,要避开监控通讯设备,严禁用水冲洗传感器。

6、巷道在维修加固时,要对监控通讯电缆重点防护,不允许把监控通讯线缆打在U型棚或工字钢棚内,更不允许喷入煤壁中。

7、放炮时对甲烷传感器及传输线缆要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将传感器和传输线路崩坏,传感器跟进和回撤时。造成传感器故障、误报警或监测监控相关设施损坏、停运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将处于500元罚款。

雄山集团沟里煤业

二〇一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