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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督察员

2024-07-10 阅读 4273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在安全副矿长和安监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三、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

四、落实下井跟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采掘工作面和各作业地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并督促落实。

五、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会议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记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六、参加事故调查,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篇2:调度室督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按规定上下井,并对井上、下进行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监员在现场安全管理中的尽职尽责和违规违纪情况。

5、监督检查矿上各项制度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6、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