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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定办法

2024-07-10 阅读 2916

中学关于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快其专业发展步伐,营造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期限

1、全校在职教师。

2、已评为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人员不再参加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评选,已获得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称号教师的评选。

3、期限:每两年评选一次。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校级教坛新秀:

1、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参评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原则上2-5年。

3、积极参加见习期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和其他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

4、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训练并取得较好成绩。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具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能较好贯彻执行“教学常规”,教育教学实绩明显。在校际开过公开课或实验课,获得好评。

7、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培训活动,每学年按要求撰写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学反思等文章或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

8、现职中层干部必须符合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条件下,方可参加校教坛新秀的评选。

(二)校级教学能手:

1、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参评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原则上4-8年。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

4、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等其他管理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不少于3年,所带班级(团队)或指导的综合实践活动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进行课外兴趣小组训练并取得突出成绩。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获得一次“优秀”等第或“嘉奖”。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在学科教学中经过一个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一年以上。逐步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能力和有效措施,所任学科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教学效果显着。在校际之间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或实验课。

7、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总结。

8.近三年内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学反思等文章或论文至少1篇,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9、现职中层干部必须符合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条件下,方可参加校教学能手的评选。

三、评选考核内容和程序

(一)评选考核内容:

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校教坛新秀主要考核口头表达能力、课程标准理解能力、教育教学基本功等。校“教学能手”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课程标准理解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水平和教育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中课程理念的体现等。

2、综合评议。在师德表现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标准为按师德表现占1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50%,其他材料占40%的比例进行评议。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对照基本条件,自行申报。一般第一学期末申报,第二学期评选。

2、校考核领导小组评选。由学校分别对照基本条件,对参评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并组织人员对参评人员的师德表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进行综合评议。

3、公示。

4、校长室审核批准,公布名单。

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后,从20**年4月起执行。实施之日,原办法不再执行。办法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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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定办法

中学关于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快其专业发展步伐,营造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期限

1、全校在职教师。

2、已评为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人员不再参加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评选,已获得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称号教师的评选。

3、期限:每两年评选一次。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校级教坛新秀:

1、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参评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原则上2-5年。

3、积极参加见习期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和其他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

4、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训练并取得较好成绩。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具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能较好贯彻执行“教学常规”,教育教学实绩明显。在校际开过公开课或实验课,获得好评。

7、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培训活动,每学年按要求撰写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学反思等文章或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

8、现职中层干部必须符合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条件下,方可参加校教坛新秀的评选。

(二)校级教学能手:

1、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参评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原则上4-8年。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

4、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等其他管理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不少于3年,所带班级(团队)或指导的综合实践活动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进行课外兴趣小组训练并取得突出成绩。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获得一次“优秀”等第或“嘉奖”。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在学科教学中经过一个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一年以上。逐步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能力和有效措施,所任学科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教学效果显着。在校际之间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或实验课。

7、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总结。

8.近三年内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学反思等文章或论文至少1篇,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9、现职中层干部必须符合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条件下,方可参加校教学能手的评选。

三、评选考核内容和程序

(一)评选考核内容:

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校教坛新秀主要考核口头表达能力、课程标准理解能力、教育教学基本功等。校“教学能手”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课程标准理解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水平和教育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中课程理念的体现等。

2、综合评议。在师德表现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标准为按师德表现占1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50%,其他材料占40%的比例进行评议。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对照基本条件,自行申报。一般第一学期末申报,第二学期评选。

2、校考核领导小组评选。由学校分别对照基本条件,对参评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并组织人员对参评人员的师德表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进行综合评议。

3、公示。

4、校长室审核批准,公布名单。

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后,从20**年4月起执行。实施之日,原办法不再执行。办法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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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学职称评定细则

小学职称评定细则

  1、按着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条理规定:

  中学教师的职称有高级和中级(中学一级)之分。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系列,是荣誉称谓。

  2、请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一、评审条件

  中级:中学一级(满足一条即可)

  1、硕士学位、中学二级职称满两年

  2、本科满五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3、专科满七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4、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高级:中学高级(满足一条即可)

  1、博士学位、中学一级满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满四年

  2、本科满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3、专科满二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4、中专满二十五年,并已取得大专学历,中学一级满五年

  5、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附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

  一、年限的计算

  (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

  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

  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

  教学工作满20*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必须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工作量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⑵在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⑶是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学骨干,或在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运动队工作中取得成绩,由其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⑷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应坚持兼课并符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其负责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⑵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从教20*年,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在毕业班任教2年以上或担任过一轮循环教学工作;

  ⑵积极开展课外活动,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的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⑶在担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有两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受嘉奖奖励。

  (三)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⑵大专专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⑷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备和中学一级教师相同的基本条件之一。

  四、破格申报

  凡学历或任职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视为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职称[20*]9号)规定的破格条件掌握。任职年限原则上不破格。

  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原则上不实行学历破格晋升(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有文件规定的人员除外)。

  五、关于任职资格和学历的说明

  (一)凡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本科或双专科学历、小学教师申报晋升小学高级教

  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二)对年龄在四十周岁(含)以下的四星级高中教师和三十五周岁(含)以下的其他高中教师原则上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方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如不符合上述学历(或学位)要求,可以按学历破格要求来申报,但须为在读教育硕士一年以上或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凡1956年(含)以前出生的农村中学和薄弱学校的教师及1951年(含)以前出生的其他初中教师,从教20*年以上,取得双专科学历,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其他人员,凡取得省教育厅认可的双专科学历(其中必须有一个专业学历与所申报专业相同),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可作为已符合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对待。但对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具备本科学历或符合有关破格要求。

  (四)对1956年底前出生的初中教师,高中(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教龄满20*年,担任中学一级教师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20*年的,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其它人员须具备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必备条件。

  (五)对先工作后学历者,如取得的后学历是具备规定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在职称报评时按正常晋升条件掌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破格处理。

  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取得规定学历才能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锡职办[20*]2号文规定,对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且中专毕业后、职龄满20*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系列所规定的相应破格条件,考核优秀的,允许破格报评中级任职资格。

  六、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破格晋升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须有两次以上“优秀”或任期内年度考

  核有一次“优秀”、并在非同一年度获得本单位(含)以上的各类表彰。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或未定等次,延长职龄1年;年度考核为不

  合格,须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含)合格以上,方可申报。

  七、论文与能力测试

  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者,要提供有一定质量的联系教育教学实际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的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有一篇与申报学科相同)。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者提供论文至少2篇(其中须有一篇发表或县、区级以上获奖),且均须经过学校审定通过,其论文内容原则上要与申报的专业相对口。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参加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能力测试等评价考核。

  八、引进或调入人员的评审

  (一)凡从外地引进到同系列学校内任教的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确认,可提供个人档案和有关材料及时报市职称办审核并按规定统一办理确认手续,审核未通过的教师不得聘任。

  (二)已具备非教育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现从事教学的专业与原从事专业相同或相关,经考核已具备同级别教师系列职务的任职条件的,可报评中小学教师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部队转业军人调入教育系统后,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备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可以直接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九、计算机的考核要求

  按照省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凡申报高、中级职称者,必须通过相应的职称计算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