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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化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2024-07-10 阅读 9492

第五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继续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参加继续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1、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着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教育。

2、继续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3、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交护理部审批。

4、护理部对上岗前护士及低年资护士着重进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及巩固专业思想的教育,业务培训以基础护理为重点。高年资护师要加强提高服务态度的教育及专科理论、技术的学习。

5、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篇2:附属医院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附属医院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1、全院护士一律纳入继续教育范畴,人人有记录,个个有学分手册。

2、护理部每月组织全院性业务学习和护理查房。

3、全院护士参加全院业务学习、科室业务学习、各种培训班学习、外出进修、自觉参加各种技术学术活动,参加科研,写论文。

4、护理部对全院护士按计划进行三基理论与技术培训,定期考核。

5、新任护士长,参加院内或院外短期护理管理学习班学习。

6、鼓励年轻护士通过不同途径不断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

7、护理部按计划,有目的选派护士外出进修深造。

8、继续教育成绩入技术档案,作为晋升、提级、奖励重要依据。

篇3:附属医院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附属医院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一、业务学习

1、各科室每2周安排1次业务实习。学习内容自定。学习时间应相对固定,以查记录为准。

2、全院性业务学习或学术交流每月1-2次

3、临床各科室参加全院业务学习的人数,每次不能低于科室总人数(医、护)的15%,低于5人的科室,每月参加学习不少于1人次。

4、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医护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10次,五年以上者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年不少于5次(以学分本记录为准),此学分作为本院申请晋升资格必备条件。

5、凡全院性学习,必须自带继续教育学分本进行登记、盖章,过期不补。

二、学术会议

1、凡是国家一级学会、江西省级学会、**市级学会召开的学术年会,可凭论文原件和会议通知书到教学科研管理科(外省市各协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不在参加之列)。

2、省级、市级学会的委员可参加本学会召开的年会。

3、若年会论文录用者,每年每专科限一人参加。多个合著的论文,每一篇只推荐一人参加年会。

4、外出参加业务专题学习班原则上不予批准。如确因医院业务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院长同意并报院长批准。

5、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审批程序及会议经费按医院《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修培训

1、进修培训原则上不安排半年以上的普通进修。

2、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安排的专项进修程序为:

1)个人书面申请;

2)经科室同意,申请书需注明进修专题、时间、地点、科主任签署"此项目技术为我院(或我科)目前尚未开展的新技术,同意派某某到某某地进修学习或参加某某培训班"等字样;

3)业务主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签署意见;

4)报教学科研管理科备案;

5)报分管院长审批;

6)提交院长办公会会讨论同意后,按相关程序联系进修。

3、收到接受单位进修通知书后,持原审批申请经院长批准后,到教学科研管理科备案,由教学科研管理科协助办理相关事宜,并通知人事处及业务主管部门。

4、外出进修学习或参加培训班回院后,学习项目作为引进的一项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并向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科研管理科提交书面报告备存。进修费用须在上述工作审查合格后方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