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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非卫技人员学术活动专业培训考核定级年审制度

2024-07-10 阅读 5519

医院非卫技人员学术活动、专业培训、考核定级和年审制度

1、非卫技专业人员外出参加专业性学术活动,其参加资格、次数、审批手续、费用报销范围和假期处理等,参照卫技人员《外出参加专业性学术活动的规定》执行。

2、外出参加专业培训,以院职能部门收到的有关上级部门的培训班通知为准,不受理个人接收的培训通知单;专业培训内容必须与本人目前所在岗位和从事的工作对口;审批手续先应经本人申请,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再上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3、外出参加考核定级,本人从事的专业或工种必须符合上级人事部门的相应规定;审批手续:由本人申请,有关职能部门推荐,医院批准。

4、外出参加年审,必须与本人目前所在岗位及从事的工作对口,经本人申请、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年审。

5、凡批准参加学术活动、专业培训、考核定级、年审的,参加前由本人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后应及时向主管科室提交汇报材料,或向所在科室、班组传达内容。否则,取消今后参加资格。

6、参加市内专业培训、考核定级的,可限额报销培训费,但报名费、活动费、资料费一律自负;培训费限额报销标准: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不超过300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中、初级技工不超过200元。培训考核时间遇节假日的,不补休;占用工作时间超过7天的,奖金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参加年审的,凭通知单报销年审费,但资料费、活动费由个人自理,遇节假日不补休。

7、出地级市参加培训学习的,返回后凭培训费、差旅费收据,实行限额报销:高、中级专业人员、高级技工总额700元,初级专业人员、中级或初级技工总额600元;超出部分不报,不到限额标准的则按实报销,报名费、资料讲义费、活动费一律自理。培训期间遇节假日不补休。占用工作时间超过7天的,奖金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8、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参加指令性学习培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报销范围和标准。

篇2:安全组织培训学习制度

一、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管理者和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能够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能够普及和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

二、项目部安全组要和综合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和考试工作。

三、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技术、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四、各单位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操作技能及本单位、本项目和一些危险岗位的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五、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实行理论教学与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放在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上。

六、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七、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种各样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不断涌现,各单位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需要对职工进行新的安全技术和新的操作方法的教育与培训,以适应新岗位作业的安全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

2、新工艺的操作技能和新材料的特性;

3、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八、由于工作需要调换岗位的和放长假(一年以上)后又重新上岗作业的职工,要对其从事的工种岗位的新特点,必须进行相应得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九、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的重要性,通过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安全技术交流、安全生产展览、安全生产宣传画、宣传标语及安全标志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和安全活动,激发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职工真正重视和实现安全生产。

篇3: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制度

一、全面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车的调度使用,并及时做好派车登记,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每月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三、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

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

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检查制度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及驾驶员保险制度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制度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