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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安全员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8405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安全员必须对班组每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安全员要经常组织班组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安全员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安全员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9、每天要经常检查工地中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处罚当事人和主管领导。

10、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公司领导发现一次处罚安全员50元。

篇2:安全员交接班工作制度

为确保封闭路口24小时有人看守,保证路口施工区域的安全和畅通、规范整洁,特定本制度。

一、执勤安全员,配备贰人,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八点,值班时间安全员要安规定着装配带并做出标准指挥,以示车辆安全通过。

二、保证路口左右50米的卫生清扫和太阳能指示灯的灰尘清理。

三、夜间执勤安全员,配备贰人,从晚八点到第二天早八点。安全服装穿带齐全,安全员应检查各种指示灯有效正常。

四、夜间执勤安全员应巡视安全标牌有无错位倒伏等。

五、每个路口有组长一名,负责监督路口有无脱岗现象。

六、安全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

篇3: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专职安全员任职条件

(一)身体健康、思想进步,热爱安全环保消防工作。

(二)熟悉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三)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相应的技能。

(四)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五)经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或经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取得证书。

第二条专职安全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公司培训教育制度,做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带头处理本单位事故隐患和突发性安全环保消防事故,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四)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制订和落实本单位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救援措施。

(七)对本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八)负责督促辖区内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防护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九)督促、参与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环保消防的“三同时”工作。

(十)做好其它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考核

(一)公司安全质管部对专职安全员工作实行不定期抽查;分公司(分厂)安全环保科对专职安全员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安全质管部;车间专职安全员每周对兼职安全

员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分公司(分厂)安全环保科。

(二)检查考核内容:

1.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环保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环保消防会议等的开展情况;

2.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进行危害识别,查找安全环保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隐患治理或采取监护措施进行控制,并建立隐患治理档案;

3.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不分大小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4.按规定对本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好记录;

5.不定期抽查本单位员工工作,对违章违纪进行严肃处理,作好记录;

6.督促本单位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档案;

7.对本单位的动火、动土等特殊作业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作业票证,落实好各项安全环保消防措施;

8.其它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

(三)考核办法按各单位专职安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

第四条专职安全员奖惩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安全环保消防工作,经分公司考核,安全质管部审查合格者,发给专职安全员津贴;不合格者,取消专职安全员津贴。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取消专职安全员任职资格。

(二)本单位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环保消防事故,取消当月安全津贴,并根据责任大小按公司有关制度给予处罚。(三)月工作汇报考核:一次不报,扣减津贴20元,半年累计达3次,取消津贴。

(四)为公司安全环保消防工作提出好的建议,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的,在津贴中给予一定奖励,取得重大成果的,报公司申请奖励。

(五)考核结果作为专职安全员评选年度安全环保先进的基本条件,所在单位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或全年有1次以上没有上交汇报表,取消年度安全环保先进评选资格。

第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质管部负责解释或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