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2024-07-10 阅读 6729

1范围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职责

2.1工程项目经理是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其主要职责是:

a)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指标;

b)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网络,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

c)落实安全生产资源配置;

d)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

e)组织召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会议。

2.2?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a)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分解与考核;

b)负责制定和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d)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

e)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设施、设备、施工用电的检查验收;

f)办理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关的许可票、证;

g)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

2.3?工程项目安全监督(HSE监督)受项目经理授权,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HSE)检查监督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组织领导

3.1.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1.2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1.3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3.1.4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并覆盖到相关职能部门、施工作业队、班组及分包方。

3.1.5配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的专职安全(HSE)管理及安全(HSE)监督人员。

32?安全生产基本制度

项目工程必须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3.2.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及各主管副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2.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2.3安全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3.2.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2.5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3.2.6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3.2.7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2.8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9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2.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2.11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2.12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3.2.13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3.3施工现场

3.3.1安全标牌、标志

3.3.1.1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立工程标牌,其中包括:

a)符合国家现行安全、防火、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标明紧急逃生路线和集合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b)标明健康、安全与环境的承诺、方针和安全(HSE)负责人的标牌;

c)标牌的规格应符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工程标牌的统一规格尺寸。

3.3.1.2相关办公室或休息室应设立如下标牌:

a)安全(HSE)管理组织网络图,悬挂于施工现场会议室或安全部门,规格为1100×800mm;

b)安全(HSE)岗位职责、管理职责,悬挂于相关管理人员或休息室,规格为:400×520mm;

c)安全操作规程牌,见《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

3.3.1.3施工现场应按照GB2894-96《安全标志》的规定,设立安全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及提示标志(见附录A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且设置数量和设置位置应满足安全警示的需要,其中包括:

a)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服等标志;

b)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标志;

c)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d)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e)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f)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g)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h)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i)梯子入口及高空梯子通道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j)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k)电器设备试、检验或接线操作,设置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标志;

l)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m)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n)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o)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p)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q)施工道路设立当心车辆及其它限速、限载等标志

r)施工现场及办公室设置火灾报警电话标志;

s)施工现场“五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t)紧急集合点标志;

u)应设置的其它标志。

3.3.2?安全技术措施

3.3.2.1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环境等实际情况,依据Q/CNPC-YGSJC7.1-2004《健康安全风险管理程序》、Q/CNPC-YGSJC7.2-2004《环境因素管理程序》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价。

3.3.2.2根据风险识别和评价的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

3.3.2.3安全技术措施(HSE作业计划书、HSE指导书)应分层次进行交底,交接双方应履行签字认可。

3.3.2.4按照HSE作业文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3.3.2.5按照HSE作业文件《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进行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3.2.6按照HSE作业文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3.3.2.7按照HSE作业文件《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进行工业动火安全管理;

3.3.2.8按照HSE作业文件《脚手架安全管理》进行脚手架安全管理;

3.3.2.9按照HSE作业文件《分包方安全管理》进行分包方安全管理。

3.3.3?施工道路

施工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设置行人、车辆通行道路,一般应符合以下规定:

a)主要道路应筑成环行,与主要施工作业区域和临时设施相通。其双车道不小于6m,单车道不小于3.5m;

b)通过施工机具、机动车的便桥应坚固牢靠,其宽度不应小于3.5m;

c)通过栈桥或架空管道下面的道路,其通行空间高度不应小于5m;

d)机动车辆在施工区域内行驶,时速不得大于15km/h,在场地狭小,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人员。

e)由于施工作业需要必须临时占道、破土施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时,应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施工时应设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

f)在施工作业区要道和消防道上堆积物资设备,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设备,要离道1m以上,堆放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绳架的高度不得低于5m,并在绳架上空醒目处设置标志。

g)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和杂物。

3.3.4施工人员

3.3.4.1施工人员应经过规定的安全(HSE)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工程项目应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台帐和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3.3.4.2施工人员工作前应做到:

a)参加班前安全交底;

b)按照规定正确穿戴好与工作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c)检查工作场地(包括通道、照明、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

d)检查设备及施工机具完好情况,保证防护装置的齐全、可靠。

3.3.4.3施工人员工作中应做到:

a)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b)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不将自己的设备交他人操作,不操作他人设备;

c)不应维修、调整、紧固、跨越运转中的设备;

d)不应超限使用设备;

e)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

3.3.5施工器材

3.3.5.1施工器材应按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地点堆放,保持整齐稳固、安全可靠。

3.3.5.2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施工器材堆放场地应满足以下防火间距:

a)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材料仓库≥20m;

b)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易燃材料仓库≥25m

c)施工现场建筑物及作业场所与可燃废物堆场≥30m;

d)施工现场办公区与作业动火区≥30m。

3.3.5.3施工器材堆放的安全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管材、圆桶≤1m,对直径超过1m的管材,不得多层堆放;

b)圆木≤2m;

c)木材≤4m;

d)砖≤2m;

e)水泥12袋以下;

f)器材箱、筒横卧3层,立放2层以下;

g)袋装材料≤1.5m.

3.3.5.4乙炔气瓶、氧气瓶的使用和存放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a)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b)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应小于5m;

c)乙炔气瓶与电焊机的距离不应小于5m;

d)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

e)乙炔气瓶储存与使用必须保持直立。

3.3.5.5施工现场作业区、安全通道内,不得堆放有碍作业和通行的施工器材、施工残渣和边角余料。

3.3.5.6变、配电房,电焊机房及其它施工设备专用机房等不得堆放工具等任何杂物。

3.3.6施工机具及设备

3.3.6.1?施工用设备安全应符合GB/T4064-19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5083-19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相关要求,其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可靠,并按规定进行校验或检定。

3.3.6.2?施工现场的设备应具有内容准确的安全操作规程。

3.3.6.3?设备的电气线路应绝缘良好,电气控制、液压、润滑系统工作正常、可靠,设备外壳应有符合要求的接地(接零)保护。

3.3.6.4?固定式施工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要求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移动式施工设备的电源线应使用橡胶护套软电缆,并有可靠的防雨、防潮设施。

3.3.6.5?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查,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

4相关文件

Q/CNPCYGSJC*.*-200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Q/CNPCYGSJC*.*-200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Q/CNPCYGSJC*.*-200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Q/CNPCYGSJC*.*-2004?工业动火安全管理

Q/CNPCYGSJC*.*-2004?脚手架安全管理

Q/CNPCYGSJC*.*-2004?分包方安全管理

篇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克服抵制各种不良倾向的出现和蔓延,保证职工的生命和集体的财产安全,真正起到推动生产力和企业规范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如下强制性实施细则: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首次罚款50元;不扣帽带罚款2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2、高空作业时,严禁嘻戏打闹,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事故大全部损失。

3、严禁酒后上班,违者责令停工,扣除当日出勤,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

4、从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5、宿舍内乱拉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事故有个人负责。

6、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中发现裸落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罚拉线电工1000元以上。

7、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缺一罚电工50元。

8、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定机人员如随意交给他人操作,属失职,严重的重罚500元,造成事故的予以开除并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

9、有人乘坐吊蓝上下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操作人员罚款200元。人货电梯如果超载一经发现处罚司机500元,电梯门、楼层防护门未关好就运行每次罚款200元,屡犯者给予开除。

10、机械设备停止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由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11、严格按规定使用塔吊,不允许超载,如果超负荷使用,对责任人罚款500以上,若由此引起事故的,由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负主要责任。

12、起吊物料时,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严禁混吊物料,违者罚信号工500元;物料起吊时信号工必须进行现场指挥,如信号工不在现场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撞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代替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该信号工。

13、施工现场脚手架、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木工棚严禁吸烟,发现一次吸烟罚款100元。在易燃易爆处电焊、气割,必须严格按章操作,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必须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操作人员必须将灭火器材携带,违章施工的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给予开除,并赔偿事故的所有损失。

14、电气焊切割应及时将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围其它物品,若发现对切割物不清除的,每次罚操作人员200元,如果因此发生火灾事故的,操作人员必须赔偿全部损失。

15、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或偷工减料,罚款500元,并责令返工。

16、禁穿高跟鞋、硬底鞋、短裤、背心、赤膊、赤脚上班作业,有违者,首次罚款50元,二次加倍罚款。

17、严禁擅自拆除和挪用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若因施工需要,必须通过工地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同意,但当日工作完成后应迅速恢复,违者罚款100元。

18、严禁无脚手或独跳施工作业,作业人员经教育劝告不听者罚款50元,导致后果均自负。

19、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加油和检修,各种防护保险装置严禁擅自拆除,工完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有设备交接班记录,违者罚款50元。

20、高空作业严禁开玩笑或吵闹及骑坐墙头或站立墙头、翻越采光井,违者罚款100元。

21、各工种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搭坐扶手、阳台、四口、五临边,电梯未停妥严禁打开电梯门,违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2、木工机械用具,应定机定人,由熟练技术职工操作,不得擅自违章操作或在木工机械上做私活,违者罚款100元,违章操作或擅自运用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操作工每天对木工棚的木屑、木花清理干净,余料堆放整齐,违者罚款50元。

23、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四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触电保护器)和按标准做好“四口五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基坑临边、建筑物楼层外侧边、屋面外侧边、阳台外侧边、外挑接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措施,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有一部位不符要求的处罚操作者50元。

24、不按规范操作,不听领导指挥,擅自动用工地机电设备或违章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本人负责,不作工伤处理,且给予50~200元罚款。

25、施工现场任何区域不得随便大小便,违者在楼外场地小便罚款50元,大便100元;在楼层主体阶段小便罚款100元,大便200元;粗装修阶段在完成二次地坪上小便罚款200元,大便300元。

26、施工现场公共场所所设置的消防设施,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擅自玩弄,如有违者罚款100~1000元。

27、职工间及上下级间应发扬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作风,下级无条件服从上级的安排,任何职工不管任何理由均不得辱骂项目部管理人员,更不得动手殴打,一经发现辱骂罚款200元,动手殴打即给予除名开除。严禁在施工现场争吵打架,一经发生参与动手者双方不管任何理由均给予300元罚款,若手中使用工具或现场材料等异物参与斗殴,则给予当事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斗殴责任在受害者,医药费、误工费自负,责任在致使者由其承担受害者所有损失(含医药费、误工费等)。若任何一方有超过二人以上参与斗殴则给予该方班组长50~200元连带责任罚款(若是分包队伍则给予该单位处以500元以上追加罚款)。若有人能在争吵过程及时阻止或及时向上级汇报,杜绝事端进一步恶化的情况,项目部即给予该人表扬及100~500元奖励。

28、对提出的安全事故隐患,不落实整改的罚款200元,整改不及时的罚款100元,整改不到位的罚款50元。

29、楼层清理过程中,发现楼层打堆垃圾中混有扣件、三形卡、短钢管、钢筋等,每堆垃圾给予班组处罚50~100元,发现运垃圾的推车内混有扣件、三形卡等物品,给予作业人员处罚50元每车,其施工班组处罚100元每车。

30、班组长或分包队伍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本班组(或本单位)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下发的安全技术资料及所有项目部管理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交底。若失职一经发现给予班组长处以50元/次,分包队伍负责人200元/次处罚;该班组或分包队伍在该月度出现工伤事故,项目部对该班组长(或分包队伍)按下列额度处罚:1000元以下事故处罚50元;1000元~5000元事故处罚100元;5000元~10000元事故处罚200元;10000元~30000元事故处罚500元;30000元~50000元事故处罚700元;50000元~100000元事故处罚1000元;100000元以上事故处罚1500元。

31、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及时清理事故隐患,在危险关头勇于及时排除险情,并转危为安者,则给予通报表扬和200~1000元的奖励。

32、班组每月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无违章违规、无事故现象,项目部给予班组集体奖励,每班20人以下奖励100元,20人~30人奖励200元,30人~50人奖励300元,50人以上奖励500元,奖罚每月在生活费中兑现,班组无班前活动记录的取消奖励。

本奖罚细则适用进入我项目部施工现场任何单位所有作业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