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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实施细则范本

2024-07-10 阅读 5054

一概述1安全生产实施细则编制范围厦蓉高速郴宁第六合同段,设计里程全长6.74公里.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隧道、防护及排水、绿化环保等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2安全生产实施细则目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安全管理制度化、经常化,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将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职工因工死亡,职工重伤率、轻伤率分别控制在0.3‰、3‰以下;每年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员工因工职业病发生率小于0.5‰。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和各施工队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设安质环保部,配备专职工程师,施工队配专职安全员,班组配兼职安全管理员。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各级按施工人员和施工难度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有关员工的安全和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附后。4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程鹏辉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部安质环保部管理安全,各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各班设兼职安全员,形成项目安全网络,并实行岗位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承包责任制,逐级签订包保责任状,明确施工责任到人。抓管理,抓制度,抓施工队伍素质,盯住施工现场,跟班作业,抓关键,超前预防。把安全管理贯穿于工程始终,建立全面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附后)5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湖南省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有关安全要求。2、认真执行行业标准,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的基础上。3、建立安全技术奖惩制度开工前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作用,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4、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做到职责明确,权责统一,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充分发挥各级职能作用。5、完善各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各种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工程安全制度工地出入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制度、防火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和事故调查报告制度。6、施工人员上岗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准上岗操作,安全员持证上岗。二??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1、搞好施工现场及临时工程的安全控制,施工现场做到布局合理、机械设备安装稳固、材料堆放整齐、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照明、防护设施,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2、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炸药库、油库、材料库选择安全地点设置安装稳固、材料堆放整齐有安全标志和照明等防护设施。3、在变电场所对变压器采用砖墙进行围砌,并悬挂明显的危险标识牌,以免造成人员等意外伤亡。2分项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三施工测量的安全预防要点(1)在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应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2)测量打桩要注意周围行人、车辆的动态情况,保证其安全,不得对面使锤。钢钎和其它工具不得随意抛扔。(3)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雷雨等天气情况,要停止作业,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4)在陡坡、危险地段、桥墩等高处作业环境下测量时,应系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5)在公里等公共交通区域内测量时,设专职人员负责警戒。2、3、2拆除工程的安全预防要点(1)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避让地点。(2)伐树范围内要布置专职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逗留、接近。(3)砍伐树木不得向有树方向,为树木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锯留2-3cm安全距离。(4)在陡坡悬岩处砍伐树木时,必须带安全带,严禁在同一坡段上下层同时作业;(5)砍伐树木时,应先发小树,后伐大树,截锯和溜放地区之间伐树木时,应互相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截锯木料时,被锯的树木必须被垫撑牢固。(6)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和溜放作业。四?路基施工安全预防要点(1)载重汽车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装,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拉紧手闸,装载要均匀,不得偏载。(2)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设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要有专人指挥。(3)卸土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挂断。(4)压路机、平地机必须在机前后,左右无人和障碍物时才能起动。(5)变换压路机、平地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6)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7)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米,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米。五?土石方爆破施工1、爆破施工作业时要了解周围情况和地质情况;爆破作业时应由上而下逐层采取,并根据石崖高低,修成阶梯。如有松动石块应先予清除,上下层不得重叠作业。2、选择炮眼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筑物;坡面上的危石处理后再打炮眼;严禁在残眼上打孔。3、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祥加检查,确认完好。4、人工打眼时,严禁对面使锤;5、机械扩眼宜采取湿式凿岩,凿岩机支架要牢固,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6、空压机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启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7、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人员穿着化纤服装。8、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才能装药。作业现场严禁用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装药时应用木质炮棍,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必须有值班领导和安全员在场,并在警戒区四周派警戒人员;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9、严格遵守爆炸物品各类管理制度(1)?安全管理制度事先必须办理《许可证》,方准从事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工班设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安全技术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完善领取、发放、使用(销毁)、清退四本帐,以备上级或公安机关检查。爆破作业前,必须做出爆破方案。坚决落实《三对帐》、《四勤》、《五有》、《六定》、《七禁》、《八不准》、《九检查》的措施。?(2)?安全检查制度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必须严格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燃。项目部在重大节日要组织对辖区、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平时派出所,安质环保部要经常性对所辖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领导。安全检查必须严格“班组日检,分部周检,项目部月检”的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要有记录,重大问题要有专题报告。(3)?安全教育制度大力宣传《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懂得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政策、规定,熟悉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等一系列手续的呈办程序。认清合法安全使用与违法使用的区别。所有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项目部对专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此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要负责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人人防事故,个个保安全。?(4)?定员定量制度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建立建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所需的各种专职管理人员;定人管理、定人领取、定人使用、定点使用、定点存放、定量储存。消耗要有定额,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许偷工减料。?(5)?领取清退制度凡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建全领取清退帐目。发放有手续,领取有登记,清退有记载,使用有签字。领取、发放、使用(销毁)、清退要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帐物相符。现场指挥、安全员、爆破员、保管员等有关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签字手续,严密管理,堵塞漏洞。?(6)?警卫看守制度看守人员要坚持昼夜值班,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坚持查验证件制度,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区。做好出入人员及车辆登记,注意发现可疑情况。严禁烟火、火源、火种及易燃、有毒、腐蚀性物品带入库区。不准在库区开会、住宿、会客和搞其它活动。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按时交接班。(7)?废品销毁制度失效、变质的爆破器材,一律不得使用。销毁爆破材料,要取得当地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进行销毁的爆破器材,必须登记造册,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要签字盖章,存档备查。销毁时,应选择适当的销毁方法,安全的销毁地点,细致认真的做好销毁工作。(8)?运输管理制度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发给《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准运输。运输途中押运员不准乘坐驾驶室内,所运物品必须绑扎牢固,严防丢失。运输途中,严禁驾驶员、押运员酗酒。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运输车辆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运输车辆必须合乎要求,车况良好。4、安全操作规程(1)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2)在有沼气和煤尘等爆炸危险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3)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4)把好质量检验关;火雷管规格同导火索型号要一致,导火索燃速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电雷管有生锈、裂隙、变形不准使用,导通试验时,电阻值相差太大,不能串并联使用。硝铵炸药受潮严重结块禁止使用。?(5)导火索插入火雷管要轻轻推止加强帽,严禁转动插入。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制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6)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7)工作面装药时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划出警戒线,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须先发出警号。?(8)放炮完毕待炮烟吹散后安全员、爆破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顶板、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确实无危险时,才能解除警戒。?(9)雷雨天气禁止爆破。六?钻孔桩基础施工1、钻机的安装与拆除均应在机长的指导下进行。2、安装钻机平车,在拖运时轮子应向上,卸架翻转应轻放。3、吊装钻机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吊装钻机的吊车,应选用起吊能力20t以上的型号,严禁超负荷吊装。②、套挂用的钢丝绳应完好,直径不小于16mm。③、套吊栓挂应稳固,并经检查认为可靠后方能试吊。④、吊装钻机应先行试吊,试吊高度一般为离地10~20cm,同时检查钻机套挂是否平稳,吊车的制动装置以及套挂的钢丝绳是否可靠,只有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正式起吊。下降应缓慢,装入底车架应轻放就位。4、钻机就位后,应用水平尺找平后才能安装。5、钻机桅杆升降注意事项(1)检查离合器、闸带是否灵活可靠。(2)检查钢丝绳、蜗轮、销轴是否完好。(3)警告钻机周围人员散开,严禁有人在桅杆下停留、走动。(4)随着桅杆的升起或落放,应用桅杆两边的绷绳,或在桅杆中点绑一保险绳,两边配以同等人力拉住,以防桅杆倾倒。立好桅杆后,应及时挂好绷绳。

?6、开机前的准备工作(1)检查地锚,埋深不能少于1.2m,引出绳头应用钢丝绳,不宜用脆性材料。(2)稳好钻机,塞垫好三角木,收紧绷绳,紧固所有连接螺丝。检查钻具重量是否与钻机性能参数相符,所有钻头、抽筒均应焊有易拉、易挂、易捞装置。(3)检查并调整各操纵系统,使之灵活可靠,具体要求为:离合器间隙应调致适当位置,不能过紧或太松,紧圈上的三个扒抓应均匀压紧在压力盘上,使压力盘与摩擦带受力均匀。检查制动闸,调整摩擦带间隙(一般保持在1.5~2cm),是闸带在松开情况下不与制动轮轮缘接触。7、?按钻机保养、使用规程检查各润滑部位的加油情况。8、?钻机上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备、适用、可靠。9、?检查冲击臂缓冲弹簧,其两边压紧程度应保持一致,否则应进行调整。10、按电器操作规程检查电气部分。三相按钮开关应安装在操作手把附近以方便操作。11、开机前应拉开所有离合器,严禁带负荷启动。12、开孔应采用间断冲击,直至钻具全部进入孔内且冲击平稳后,方可连续冲击。13、钻进中应经常注意和检查机器运行情况,如发现轴瓦、钢丝绳、皮带等有损坏或机件操作不灵等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修理,严禁带“病”作业。14、下钻速度不能过快,应用闸把控制下落速度,以免翻转、卡钻。15、每次去下钻具、抽筒应有三人操作,并检查钻角、提梁、钢丝绳、绳卡、保护铁、抽筒活门、活环螺丝等处的完好程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具体要求如下:(1)钻角磨损2cm,应补焊至原直径。(2)钻具提梁直径磨损超过1/3者应补焊至原直径。(3)主绳绳卡不得少于三个,付绳绳卡不得少于两个,绳卡螺丝应紧固。(4)如保护铁磨损至钢丝绳与提梁直接接触,应更换保护铁。(5)抽筒活门应灵活,活环螺丝应紧固。(6)当钢丝绳断丝超过10%或一股的1/2以上者,应将破坏部分割去,否则禁止继续使用。破坏部分较多时,应更换新绳。16、钻机突然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拉开离合器,如离合器操作失灵,应立即停机。17、操作离合器手把时,用力应平稳,不得猛拉猛推,以免造成钻机震动过大或拉断钢丝绳。18、为杜绝翻车事故,凡属下列情况时严禁开车:(1)钻头距离钻机中心线2m以上时;(2)钻头埋在相邻的槽孔内或深孔内提起有障碍是;(3)钻机未挂好、收紧绑绳时;(4)孔口有塌陷痕迹时。19、遇到暴风、暴雨、和雷电时,禁止开车,并应切断电源。20、基岩钻进时,开孔钻头和更换钻头均应采用同一规格,钻进一定深度后应起钻、下抽筒清理孔底钻渣,以免卡钻。21、钻进中,突然发现有溶洞,塌孔迹象或成槽以后突然大量漏浆,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2、钻机配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大绳直径28~32mm,小绳直径15~16mm,少于此规定者禁止使用。23、改变电动机转向,应在电机停稳后方可进行。24、运行中,如遇钢丝绳缠绕,应立即停机拨开,钻机未停稳前严禁拨弄。25、钻机移动前,应将车架轮的道掩取掉,松开绷绳,摘掉挂钩,钻头、抽筒应提出孔口,经检查确认无障碍时,方可移车;并慎用付卷扬移车。26、电动机停止运转前,禁止检查钻机和加注黄油,严禁在桅杆上工作。27、当钻具提升到槽口时,应立即打开大链离合器,同时将卷筒闸住。禁止将钻具提升在桅杆中部进行抽砂作业。28、钻进中使用的各种钻具,用完后应及时放回适当位置,不能放在槽孔边缘,以免掉入槽孔内。29、上桅杆进行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动力闸刀,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闲谈、说笑。30、钻机后面的电线应架空,以免妨碍工作及造成触电事故。31、因突然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机,而短时间内不能送电、开机时,应采取措施将钻具提离孔底5m以上,以免钻具埋死,若采用人工转动,应先拉掉电源。32、孔内发生卡钻、掉钻、埋钻等事故,应摸清情况,分析原因,方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不得盲目行事。七?挖孔桩施工1、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20-30公分的围挡。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红色警示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藻罩盖及标志。2、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3、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2)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应采取通风等措施;(3)空气污染超过现行的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4)人工挖孔超过10米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人工挖孔最深不宜大于15m。(5)挖孔桩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八?墩台施工施工前检查脚手架及作业平台,确保稳固可靠。在平台外侧应设置可靠的栏杆。墩高在10米以上,应加设安全网,并作检查,确保其有效可靠性。吊斗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模板主要是承受混凝土的侧压力,而侧压力的大小与混凝土的容量、浇筑速度、振捣方式、入模时的冲击力等因素有关。模板不但要满足结构的需要,而且要有一定的钢度。提升架必须具有足够的钢度,以防止模板侧向变形。因此,在作业之前应对模板、认真进行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用于作业。模板爬升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爬升的模板或爬架上。施工中发现支撑杆有弯曲变形时,应及时加固。如支承杆弯曲变形的部位发生在混凝土中时,应在清除部分混凝土后,根据变形情况采取适当的加固措施;当弯曲部位发生在混凝土上部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单、双面加固等措施。(3)上部结构施工所有架梁作业人员均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系安全带。架梁时墩顶面设安全网,桥下禁止行人、车辆通过。九?模板施工1、高桥墩采用滑升模板施工时,除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外,并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作业前应对滑模、提升结构进行检查。3、当桥墩采用爬模施工时应进行特殊设计,在工厂制作。爬升架体系、操作平台、脚手架等,要保证具有足够的钢度和安全度。架体提升时,要另设保险装置。模板爬升,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爬升的模板或爬架上。4、液压系统组装完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施工过程中液压设备应由专人操作,并经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模板提升到2m高以后,应安装好内外吊架、脚手架,铺好脚手板,挂好安全网。6、混凝土浇筑,不得用大漏斗直接灌入,不冲击模板。震捣时,不得震动支撑架、钢筋及模板。提升模板时不得进行震捣。7模板每次提升前,应进行检查,排除故障,观察偏斜。提升时,千斤顶应同步作业。8、施工中发现支撑杆有弯曲变形时应及时加固。9、操作平台应经常检查,主要机具、电器、运输设备等,应定机定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对机具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10、平台上应规定人群荷载和堆放材料的限量标准。材料要均匀摆放,不得多人聚集一处。11、墩上养生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输水管路及其它设备应栓绑牢固。12、运送人员,材料的罐笼或外用电梯,应有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13、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处,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14、拆除滑模设备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时可视吊装设备能力,分组拆除或吊至地面上解体,以减少高处作业量和杆件变形。拆除现场应划定警戒区。警戒线到建筑物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十?预制构件安装预制场龙门架,跨度大、高度高、构件吊装中悬空时间较长,龙门架在构件吊装中必须保持稳定,应采取的措施可根据具体施工条件确定,如采用加大龙门架柱脚支垫面积、加设辅助缆风绳或保持龙门架横移轨道平顺以减少阻力等措施,以确保构件起吊和横移时的稳定。架桥机安装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平稳及机具配备掉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以确保稳定安全。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全幅宽架桥机吊装的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横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待构件落入后,在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顶推(或牵引)横移等工作。吊装梁、板时应符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简支梁的边梁吊装,应采用能调整偏心的吊具,使其在吊运、安装过程中保持翼板处于水平状态。龙门架、架桥机等设备拆除前切断电源。拆除龙门架应将龙门架底部垫实,并在龙门架顶部拉好缆风绳和安装临时连续梁。拆下的杆件、螺栓、材料等应收集归类捆好扎紧向下吊放。十一?预应力张拉法施工预应力张拉机具与锚具应按设计要求配套订购使用。千斤顶与压力表在使用前,应配套进行校验,并确定张拉力与压力表读数之间的关系,校验时的精度应达到规定要求。油泵与千斤顶的连接,应将螺栓拧紧,接头要包扎好,严防漏油喷射。为确保施工安全,预应力钢铰线张拉前,应遵守下列规定要求:1、张拉作业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2、认真检查张拉设备、工具,包括千斤顶、油泵、压力表、油管、顶楔器及液控顶压阀等是否符合施工安全和施工的要求。压力表还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3、对施工人员应进行详细施工及施工安全交底。安全员应尽职尽责展开相关工作。4、锚环、锚塞在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认真检查,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以保安全。6、油泵开动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操作,做到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均平稳、均匀一致。经常检查安全阀,确保其灵敏可靠,如有问题,应停止作业,修复可靠后再行使用。7、张拉前,操作人员要确定联络信号,协调作业。如果张拉两端相距较远,宜配置对讲机等通信设备。8、钢铰线应按规定进行检查,符合设计规定要求方可使用。张拉时,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张拉操作中,应随时注意情况变化,若出现油表振动剧烈,发生漏油、电机声音异常,发生断丝、滑丝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认真进行检查,处理妥善后,方可继续作业。张拉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尚未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或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铰线及钢筋。管道压浆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施压前应调整好安全阀。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

篇2: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结合大同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施工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及铁道部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同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建设范围的安全生产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

第二章工作原则及目标

第四条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施工单位的基础作用。

第五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一领导和各现场指挥部的协调下,各施工单位负责有关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发地所属现场指挥部为主,相邻现场指挥部及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援助。

第七条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处理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害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九条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参建施工单位为主体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有关地方政府,充分动员和发挥所有参建单位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第十条工作目标。更好地适应施工生产的需求,给施工人员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边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第三章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机构分为一、二、三级设置,公司设一级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设置二级救援指挥小组,各标段项目部(施工单位)设置三级应急救援实施领导小组。

公司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1.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组员为各业务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2.职责

负责编制全线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救援指挥及相关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对全线灾害事故进行信息收集、分析与处理,对全线灾害事故的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现场指挥部二级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1.机构设置

各现场指挥部成立突发事件二级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长由指挥长担任、副组长由安质部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组员为现场指挥部各专业工程师及各监理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办公室。

2.职责

负责编制管段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指挥、协调施工单位应急反应行动;与外部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系;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决定应急撤离。

施工单位三级应急救援实施领导小组

1.机构设置

施工单位成立应急救援实施领导小组,由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任组长,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业务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下设伤员营救组、物资抢运组、抢险组、保卫疏导组、物资供应组、临时医疗组等专业组。

2.职责

负责编制管段范围内可能出现的各种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按程序报批实施;负责灾害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保证现场人员和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控制紧急情况,及时保持与二级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络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负责应急撤退的现场指挥。

第四章应急预案管理

第十二条管理原则。

应急预案实行“分级编制、分类管理”的原则,应急预案分四级编制,其中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应急预案、指挥部编制重大(Ⅱ级)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单位编制一般(Ⅳ级)、较大(Ⅲ级)事故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分级响应与实施。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

1.总体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有坍塌、火灾、水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应急预案应立足于突发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2.组织机构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救援组:单位(项目部)对应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构成。

3.职责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现场发生突发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相关救援工作小组的职责:

(1)伤员营救组:引导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人员由作业工区责任人及施工人员组成。

(2)物资抢运组: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内物资,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人员由物资部门责任人及仓库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组成。

(3)抢险组:其任务是根据抢险指令,及时负责扑救、抢险,并布置现场人员到医院陪护。当事态无法控制时,应立刻通知联络组拨打政府主管部门电话求援。

(4)保卫疏导组:对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工作,疏散场内外非应急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地带;人员由保卫部门责任人及后勤、施工人员组成。

(5)物资供应组: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应的物资,提供相关的安全装备;人员由综合部责任人及后勤、施工人员组成。

(6)临时医疗组:对受伤人员作简单的抢救和包扎工作,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人员由现场医务人员和后勤及施工人员组成。

4.救援器材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可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5.培训要求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6.通信联络要求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7.事故报告要求

工地发生突发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的演练

1.相关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各施工单位按计划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救援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

(1)公司、现场指挥部一、二级救援组织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培训。

(2)施工单位三级救援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新加入的施工人员必须及时进行培训。

(4)培训的内容

1)灭火器材的使用及步骤训练;

2)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及个人防护措施;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及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5)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2.预案演练

各级应急救援领导(实施)小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演练要根据制定的计划定期进行,出现特殊情况时不定期进行专项演练,演练内容如下:

测试预案的充分程度;

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

测试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预案的缺陷和不足。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应急响应。

发生灾害事故→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求助电话)→启动救援预案→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保护现场、上报有关部门等→善后处理。

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向现场指挥部安全事故突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政府和部门。应急处理实施过程中,要及时续报相关情况。

2.紧急疏散及紧急避险

在发生重大事故,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公司、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对可能威胁到场外居民(包括相邻单位人员)安全时,现场指挥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灾害事故发生后应有紧急避险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以及在抢险时发生二次事故。

3.先期处置

突发灾害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依靠本施工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的发展。

4.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件,公司一级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及现场指挥部二级救援指挥小组联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救援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指挥和协调

根据灾害事故等级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响应后,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6.医疗卫生救助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特殊情况下,及时联系事故灾害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8.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施工单位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决定应急状态下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9.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10.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灾害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第六章后期处置

第十六条现场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灾害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生产秩序。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联系保险机构进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财产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第七章其他要求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及相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第二十条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依据

第二十一条依据公司安全奖惩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相关人员进行奖惩,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3: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职工、民工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爆破安全规程》(GBB6722-86)、《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为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办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黄塔(桃)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长:郑建中。副组长:邹正明。组员:刘文庆、范承余、张松求、童中余何金武、夏柱林、张尤平。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具体负责黄塔(桃)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总监办、各驻地办、施工单位成立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七条专职安全员作为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办、总监办、各监理、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和成员,负责对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工作,真实反映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状态。

第三章保证体系

第八条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九条通过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十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与指挥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施工人员的2%-4%配备专职安全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五条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职(民)工应采取多种形势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民)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宣传教育面覆盖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第十六条做好职(民)工劳动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规定、标准,对特殊工种应采取特殊劳动保护。严禁使用童工,工地不准使用聋、哑、残、老民工。

第十七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民)工遵纪守法意识,杜绝“六害”现象,维护好社会治安。注意搞好社群关系,尊重地方习俗,加强民族团结。

第十八条严格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凡属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指挥部,严格按国家有关事故统计规定,按时上报月(年)报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第十九条对一次职工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坍塌、爆炸、火灾、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五章检查考核与月度奖惩

检查方式:检查考核分自检、监理工程师检查、业主、监理巡查和业主组织的大检查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范围为参与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

第二十条自检,各项目部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内容及要求与规定,对本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定期自检自查,做到一日一小检,一周一大检。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到每个人的日常工作中。

第二十一条监理工程师检查,各监理单位对各项目部的检查与考核实行日常工作检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把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检查纳入日常的监理工作之中;集中检查考核实行每日一小检,每周一大检,其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安全生产评比原始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安全大检查,由黄塔(桃)建设办组织和主持,由相关单位参与。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内业资料等方面内容。同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建设办还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其抽查的结果作为检查评比的依据之一。每次检查评比,业主均将检查结果及要求整改的内容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通知各施工单位和驻地办,要求在限定的期限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若发现整改措施不落实或逾期未整改的,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处以每次项300-1000元的罚款。

对建设办组织的安全检查中不认真进行检查的检查组成员每次罚款200元;不积极配合的单位每次罚款1000元;不按时或不参加建设办组织的安全会议的单位每次罚款500元,对建设办要求上报的资料逾期不报每次罚款300元。

总结评比:奖惩评比设立专项奖金,由黄塔(桃)建设办根据总评结果最终为各单位分别做出总的评价,并分别根据各单位考核情况按下列标准进行奖惩兑现:

第二十三条各施工单位月检查得分满分100分,对于月评得分前三名施工单位分别颁发优胜流动红旗。对于月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单位,将发警告黄旗.连续三次黄旗警告的,将处以1万罚款。

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出现一起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取消本月评比资格并处予施工单位5万元罚款,处予总监办、驻地单位各1万元罚款。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给予1万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6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排名第二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85分,给予6000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4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累积排名第三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80分,给予3000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2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单位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奖惩同施工单位挂钩:

1、对于监理单位所辖的施工单位本月总评得分第一且所辖标段中无施工单位得分低于75分的给予驻地办2000元奖励。

2、对于监理单位本职工作总评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给予4000元处罚。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百分制进行检查考评。满分为100分。详见考核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