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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应急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1808

1、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订本制度。

2、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应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4、做好安全风险分析及危险源管理,以便有针对性地收集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信息,根据工程进度、施工季节和施工强度(施工现场人员设备数量)更新安全风险评估,调整危险源级别。

5、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6、广开信息收集渠道,保持与上级、公司及业主紧密联系,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获取宏观及周边安全生产信息,预警信息包括气象灾害、流行病、周边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7、危及项目大范围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需经项目经理批准,局部预警信息可通过电话、警报器、警钟等方式;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的方式进行。

8、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3分钟。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9、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10、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由项目部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组成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1、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1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态的形势,有权调动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相关部门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尽力协助救援。

1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态的形势的需要,可以请求社会相关组织机构协助救援,相关项目部组织、施工队必须做好引导、协助工作,以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机构的作用。

14、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安全环保部要做好现场记录,包括拍摄现场照片,以便事故调查处理。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15、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16、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17、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议定事故恢复重建计划,并与项目副经理一起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18、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19、编制书面事故调查报告,根据事故等级的大小,报告给相关升级领导机构。

20、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篇2:市医院血液库存动态预警制度

市级医院血液库存动态预警制度

第一条工作原则

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输血科按照临床供血实际情况及时发布血液库存动态预警信息并严格按照临床用血计划和预告预警等级要求发放临床用血,临床科室要继续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保证临床用血的科学合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

输血科血液库存动态预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用血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低于相应天数的正常发血量或重大突发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临床急救用血时。

第三条预告预警等级设置

拟设置3级预告预警等级,分别是:Ⅲ级(轻度紧缺)、Ⅱ级(中度紧缺)、Ⅰ级(严重紧缺),依次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Ⅲ级预告预警(黄色):输血科血液的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连续3天低于5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时;Ⅱ级预告预警(橙色):输血科血液的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连续2天低于4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或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影响临床急救用血时;Ⅰ级预告预警(红色):输血科血液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低于3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或重大突发事件已经影响临床急救用血时。

第四条动态预警阶段发血标准

(一)Ⅲ级(黄色)预告预警:输血科按临床科室计划用血量的70%发血;

(二)Ⅱ级(橙色)预告预警:输血科按临床科室计划用血量的50%发血;

(三)Ⅰ级(红色)预告预警:输血科按临床科室计划用血量的30%发血;血液偏型紧缺时,另按照A型、B型、O型、AB型4种血型30%、30%、30%、10%的比例根据上述等级折算紧缺血型的发血量。对超过月度用血计划的临床科室,输血科可以下调上述发血标准。

第五条动态预警的启动、级别调整与终止

输血科预计库存接近动态预警临界值或预期库存将恢复正常时应当及时告知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将结合全市血液库存量和当期采血趋势决定启动、调整级别及终止预告预警,并报市卫生局。

篇3:医院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1.药剂科应根据《**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目录》和临床需要,合理采购抗菌药物,确保临床供应。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每月使用量排名居前十名、频繁超剂量使用、频繁超适应症使用、频繁发生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药剂科应及时报告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

2.信息科每月负责对抗菌药物的使用金额和使用数量进行统计,列出全院使用金额与数量前十名的抗菌药物名称(包括药品通用名和商品名)。处方点评小组负责统计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及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医务科负责统计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及使用时间。

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每月组织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管理科、感染科、行风办等有关部门,对全院使用金额与数量前十名的抗菌药物、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及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及使用时间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的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分析,检查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分析用药科室和个人是否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药品说明书、《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的要求,使用抗菌药物。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每月使用量排名居前十名、频繁超剂量使用、频繁超适应症使用、频繁发生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分析其经销商有无促销行为等。并将其中重要的问题提交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审核。

4.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上报的情况进行专项研究,对抗菌药物使用合理的医师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师予以批评和处罚。对临床使用数量不正常的药物,限定采购数量,必要时停止该药在医院的临床使用;对严重违反抗菌药物使用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与所在科室、医疗小组及个人的考核挂钩。

5.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实行超常预警、公示、通报制度。对不合理或异常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或个人进行公示。把合理用药作为全院医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违反处方、医嘱管理规定,收受回扣,无正当理由使用非医保、非农保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