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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暖卫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7-10 阅读 2094

1、负责抓好建筑、暖卫、岩土等部、所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同煤集团公司“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制定、审查有关建筑、暖卫、岩土的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形成完善的防护措施。

4、做好管辖部门的防盗、防火、防水的安全工作,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5、在组织开展设计工作时,认真贯彻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坚决杜绝因设计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6、督促、检查各管辖部门数据、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的备份,以防丢失。

篇2:后勤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后勤管理工作,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负主管责任。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安全生产法》、《铁路法》等法律法规,提出后勤安全管理工作发展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结合铁路安全运输的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后勤管理工作中不同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工作问责制度》。

4、掌握全公司后勤管理中的安全工作状况,落实领导干部走动式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房屋、锅炉、电梯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召开安全防范工作例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5、负责组织处理交通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在管理权限内,对事故进行“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负责人、定措施)处理,对责任者严肃追查,审定处理意见。

6、负责组织后勤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经常性组织开展岗位安全技术培训。

7、高度重视车辆交通安全运输和物业管理安全规定,针对专业特点,制定突发灾害抢险预案,定期检查安全状况,发展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篇3:煤业公司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负责组织各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规程、措施等,参与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决策。

第二条协助经理主管安全工作,对公司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组织编制并落实安全考核、奖惩等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制度、措施。

第四条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事故和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条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事故抢救工作;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恢复生产工作。

第六条监督检查各单位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落实情况。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演练工作。

第八条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矿井质量标准化等各种安全工作。

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参加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并监督实施,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投产验收。

第十条负责督导安监部日常检查和组织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指导群众搞好安全检查活动,认真听取他们的汇报及工作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第十二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