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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024-07-10 阅读 8962

1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适用于***有限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检维修施工;3.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3.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安全奖惩细则的制订,并监督;3.3行政部负责对本公司责任人的处理和罚金的扣除;3.4财务部负责对相关方单位及责任人罚金的扣除;3.5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4

建筑幕墙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检维修施工作业等活动的相关方及人员。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安全奖惩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3.3行政部负责对本公司责任人的处理和罚金的扣除。

3.4财务部负责对相关方单位及责任人罚金的扣除。

3.5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内容及要求

4.1奖励办法

4.1.1对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1.1.1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装置和班组,经安全生产部考核,公司给予安全专项奖励。

4.1.1.2对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在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处理险情,避免事故发生的装置、班组或个人,公司给予重奖。

4.1.2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的个人,给予重奖。

4.1.2.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章巡回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奖励1000~20000元。

4.1.2.2能坚持原则,及时有效地制止违章操作或误操作,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奖励200~5000元。

4.1.2.3在发生重大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得力,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成绩突出者,奖励1000~20000元。

4.1.2.4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被列为安全措施,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者,奖励200~5000元。

4.2处罚办法

4.2.1违*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办理动火作业票而动火,对动火人处罚200~1000元/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

4.2.2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而擅自施工动火,对动火人罚款100~1000元/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

4.2.3动火监护人擅自离开动火现场,对动火监护人罚款100~1000元/次。

4.2.4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制定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对相关单位及人员罚款100~2000元/次。

4.2.5其他违*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100~2000元/次

4.2.6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罚款100~2000元/次。

4.2.7没有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罚款100~1000元/一次,对施工作业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

4.2.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擅自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罚款100~1000元/次。

4.2.9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擅自离开监护现场,罚款100~1000元/次。

4.2.10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制定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对相关单位及人员罚款100~2000

元/次。

4.2.11其他违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100~2000元/次。

4.2.12进行高处作业没有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对高处作业人员罚款200~1000元/次,对施工作业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

4.2.13高处作业者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物件,罚款100~500元/次。

4.2.14应在高处作业点下方设置安全警戒区及明显警戒标志的作业而未设置的,对作业单位罚款500~2000元/次。

4.2.15对其他违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1000~2000元/次。

4.2.16违反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没有办理用电票,罚款100~1000元/次。

4.2.17不按规定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或使用绝缘不符合要求的电缆,罚款100~1000元/次。

4.2.18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未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或用一个开关接两台或多台电动设备,罚款100~1000元/次。

4.2.19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制定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用电内容与现场不符而擅自接电者,对相关单位及人员罚款100~1000元/次。

4.2.20临时用电使用单位私自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对使用单位罚款100~1000元/次。

4.2.21对其他违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100~2000元/次。

4.2.22未采取保护措施直接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对现场起重作业人员罚款500~1000元/次。

4.2.23大中型吊装作业没有制定吊装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全,对作业单位罚款500~2000元/次。

4.2.24起重作业安全措施制定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对相关单位及人员罚款200~1000元/次。

4.2.25对其他违反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200~2000元/次。

4.2.26施工动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罚款200~1000元/次。

4.2.27对其他违*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200~2000元/次。

4.2.28施工单位私自雇用未接受相关安全部门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罚款200元/人次。

4.2.29携带烟火进入禁烟区内的员工,罚款500元/次。对情节恶劣或造成事故者,根据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处分。

4.2.30在禁烟区域内发现有烟头或烟具,对所在单位罚款100元/个。

4.2.31外来人员违禁吸烟的,取消入厂资格,并对本人和其所在单位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事故的,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其所在单位要赔偿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2.3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本工种特种操作证作业,罚款500~1000元/人。

4.2.33在作业现场不按规定着装,不戴安全帽,罚款50~500元/人.次。

4.2.34使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零部件、衣服,罚款100~500元/次。

4.2.35未经允许,擅自挪用消防器材,罚款50~500元/次。

4.2.36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的事,罚款100~1000元/次。

4.2.37未经批准,挖占消防道或堵塞消防通道,罚款500~5000元/次。

4.2.3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厂区内违章搭建临时工棚,罚款500~1000元/次。

4.2.39未经生产单位同意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擅自施工作业,罚款100~1000元/次。

4.2.40施工过程中,违反其它有关安全规定,安全措施不落实,罚款100~5000元/次。

4.2.41进入厂区办事和参观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对其接待部门罚款100~1000元/次。

4.2.42各种危险作业有任务单,严格执行“四有”,即作业有计划、行动有方案、步步有落

实、事后有检查,对作业风险有削减措施和作业指导,并向作业人员交底,作业期间改变方案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否则罚责任单位100~2000元/次.

4.2.43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或不按规定进行安全述职的,罚款1000元/次。

4.2.44没有按照要求对备用的应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以及更换的,扣100~300元。

4.2.45未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制,视情节扣50~1000元。

4.2.46安全学习及各种要求参加的安全会议,无故缺席的扣10~500元。

4.2.47对公司或安全生产部门下达的安全任务或隐患整改意见,拒不执行或消极推脱的行为,视实际情况扣50~500元。

4.2.48其他违章行为可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4.3.1有章不循,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人。

4.3.2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4.3.3由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4.3.4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4.3.5忽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要求,削减安全防护措施而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4.3.6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各级主管部门不采取防范措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4.3.7对发生事故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真相嫁祸于别人者。

4.3.8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落实整改措施而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4.4罚款执行办法

4.4.1对于公司内部员工的奖惩由行政部直接在绩效工资中体现。

4.4.2对于相关方及相关单位违章处罚,由职能部门开具《违规处罚单》,报主管领导审批,以现金形式上交财务部。

篇2: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城市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既有建筑幕墙,是指各类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建筑幕墙。

第三条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保修和维护责任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建筑幕墙工程竣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并载明该工程的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合理使用年限及今后使用、维护、检修要求,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建筑幕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应包含设计依据文件、计算书、设计变更、工程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竣工图、质量验收记录和《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建设单位不是该建筑物产权人的,还应向业主提供包括《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在内的完整技术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建筑幕墙实施保修。

第八条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的确定:

(一)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其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责任人;

(二)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各业主应共同协商确定一个安全维护责任人,牵头负责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

第九条建筑幕墙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其安全维护责任人应及时制定日常使用、维护和检修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责任主要包括:

(一)按国家有关标准和《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进行日常使用及常规维护、检修;

(二)按规定进行安全性鉴定与大修;

(三)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对因既有建筑幕墙事故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进行赔偿;

(四)保证用于日常维护、检修、安全性鉴定与大修的费用;

(五)建立相关维护、检修及安全性鉴定档案。

第三章维护与检修

第十一条既有建筑幕墙的日常维护、检修可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专门从事建筑幕墙维护的单位进行。安全维护合同应明确约定具体的维护和检修内容、方式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从事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既有建筑幕墙大修的时间和内容依据安全性鉴定结果确定,由具有相应建筑幕墙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

第十三条既有建筑幕墙的维护与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维护人员的作业安全。

第四章安全性鉴定

第十四条国家相关建筑幕墙设计、制作、安装和验收等技术标准规范实施之前完成建设的建筑幕墙,以及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幕墙,其安全维护责任人应履行安全维护责任,确保其使用安全。

第十五条既有建筑幕墙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其安全维护责任人应主动委托进行安全性鉴定。

(一)面板、连接构件或局部墙面等出现异常变形、脱落、爆裂现象;

(二)遭受台风、地震、雷击、火灾、爆炸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而造成损坏;

(三)相关建筑主体结构经检测、鉴定存在安全隐患。

建筑幕墙工程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原则上每十年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

第十六条委托进行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的,应委托具有建筑幕墙检测与设计能力的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委托,进行初始调查;

(二)确定内容和范围,制订鉴定方案;

(三)现场勘查,检测、验算;

(四)分析论证,安全性评定;

(五)提出处理意见,出具鉴定报告。

第十八条鉴定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性鉴定,提供真实、准确的鉴定结果,并依法对鉴定结果负责。

第十九条安全维护责任人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幕墙,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按照鉴定处理意见立即采取安全处理措施,确保其使用安全,并及时将鉴定结果和安全处置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房地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国家对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实行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检查本地区既有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备案技术资料是否完整,工程档案是否已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二)监督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是否履行安全维护责任;

(三)对因既有建筑幕墙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既有建筑幕墙的质量安全问题都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检举、投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幕墙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本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条例”,专业分包单位远大公司编制的该工程屋面幕墙施工组织设计。二、工程概况游泳馆、体育馆位于上海松江大学城园区内,文翔路以北、张家浜河以南,建筑面积28767m2,层数5层,拥有8000座的体育馆,建筑等级一级,防火一级,总高为34.7米.俯视呈椭圆型.游泳馆建筑面积为14509m2,层高为三层,500座,俯视呈椭圆型.建筑等级为一级,防火二级,总高为25.5米,两馆的结构为框架式结构,分为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屋面为铝镁锰合金板,金属直立锁边防水层屋面系统,施工程序为主楼屋面施工,主楼竖向幕墙,裙房幕墙、雨逢施工。施工时间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三、两馆屋面及幕墙工程安全监理监控要点本工程施工难点、特点分析,工程造型别致,交叉作业多、高处作业作业多、施工期间历经冬季,防火工作重要。安全监理控制要素为施工专项方案、应急预案审查,施工脚手架搭建、机械设备、特种作业证照审查,防火工作监控,高处交叉作业监控。安全监理实施措施一览表工程名称:松江大学城共享区游泳馆、体育馆屋面幕墙工程施工总承包:上海四建专业分包:沈阳远大铝业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同济监理公司施工时间:2006.11~2007.5安全质量目标:无人员伤亡事故,无机损事故,验收一次合格.序号施工难点监控目录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游泳馆、体育馆屋面幕墙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应急预案审查审查方案中主要施工程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其中脚手架搭建、吊装、高处焊接作业,防火工作等关键性作业是否安全、合理,召开专题会议,有关总包、甲方、施工、监理参加审议方案2进场特种作业人员证照验证验证进场特种作业中电工、起重、焊接作业、吊车司机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实际操作人员是否与名单相符3进场施工机械仪器验证、防火工作检查审查进场汽吊、电焊机、氧气乙炔、吊篮、手动工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测量仪器检测证明,灭火器材是否到位4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总包、专业分包作好对施工人员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岗前“三宝”佩带情况,检查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有书面记录5高处交叉作业、防火工作、安全用电检查每天巡检高处、交叉作业过程中的“三宝”,安全防护设施,现场灭火器材情况,防火及动火证情况,督促施工方作好现场用电情况,专职电工每天巡检电箱、焊机、线路6吊装、搭建、焊接作业过程中的巡查1、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2、检查吊装、焊接作业的安全及防火设施情况;3、检查吊装高处作业吊车、人员、工具的准备情况;4、查看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特别是高处作业、交叉作业;5、查看施工前各项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四、汽车起重机械安全操作汽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起重机械操作的一般规定,工作中:1、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下,就加重垫木调整高低,以保持机身水平。2、超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送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50mm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3、工作中发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4、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迥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5、操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五、电焊工安全操作1、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2、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3、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二次侧加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4、每台电焊机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5、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6、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专用扎头固定。7、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8、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缝,防止焊渣溅入眼内。9、经常检查氧气瓶与减压阀表头处的罗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割炬嘴和炬身无阻塞现象。10、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11、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六、高处作业吊篮工程安全操作1、吊篮操作工必须经有关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2、进入吊篮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钩平保险钩(拴在安全保险绳上)。3、操作工和上篮人员应严格遵守吊篮“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技术规定”。4、上吊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贫血、心脏病等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疾病,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在吊篮内玩笑戏闹。5、吊篮构造必须按照专业施工方案规定组装、拆装、应多人配合操作,严格按程序作业。6、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20Kg/m2,保持负载平?。7、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防钢丝绳受剪保护措施。8、每班每一次升降吊篮前必须先检查电源、钢丝绳、臂架是否符合要求。9、吊篮升降范围内必须清除周围的障碍物。10、严禁将吊篮作为运输材料和人员的“电梯”使用,严格控制吊篮内的荷载,吊篮必须进行二级漏电保护。七、现场监理人员的组织及分工钢结构吊装现场:安全监理:杨志勇陆锦新质量监理:孙志良谈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