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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网送检管理规定

2024-07-10 阅读 1963

一、施工现场应按规定使用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并应保存下列资料备查:

(一)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二)产品购销合同或单据。

二、新开工工程使用的安全网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取样送检,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施工企业送检安全网的次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不同品牌的安全网应分别送检;

(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送检一次;

(三)建筑面积10000~30000平方米的工程项目送检二次;

(四)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送检三次。

四、安全网的安全性能检测工作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负责。检测项目主要包括耐惯穿性、耐冲击性和阻燃性能。安全网检验一次需样网2张。

五、安全网检测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将该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网清退出施工现场,重新购置质量达标的安全网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附:安全网技术交底

安全网的质量必须符合GB5725-35规定,即外形尺寸为1.8×6m和4×6m两种,每张网的重量应少于15kg/张大于8kg/张,安全网分平网立网两种。立网的目数应在2000(10CM*10CM)以上。

一、平网:安装平面不垂直于水平面,主要是用来接住坠落的人和物的安全网称为平网。

⒈平网要能承受重100kg底面积为2800cm2的模拟人形砂包冲击后,网绳、边绳、系绳都不断裂(允许筋绳断裂),冲击高度10m最大延伸率不超过1.5m。旧网重新使用前,按GB5725-86规定,应全面进行检查,并签发允许使用证明方准使用。

⒉网的外观检查:⑴网目边长不得大于10cm,边绳、系绳、筋绳的直径不少于网绳的2倍,且应大于7mm。⑵筋绳必须纵横向设置,相邻两筋绳间距在30至100cm之间,网上的所有绳结成节点必须牢固,筋绳应伸出边绳1.2m,以方便网与网或网与模杆之间的拼接绑扎。(或另外加系绳绑扎)。⑶旧网应无破损或其他影响使用质量的毛病。

⒊网的选择:⑴根据使用目的,选择网的类型,根据负载高度选择网的宽度、立网不能代替平网使用,而平网可代替立网使用。⑵当网宽为3m时,张挂完伸出宽度约2.5m,当网宽4m时张挂后伸出宽度约3m。

⒋网的安装:⑴安装前必须对网及支杆、横杆、锚固点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安装。

⑵安全网的内外侧应各绑一根大横杆,内侧在横杆绑在事先予埋好的钢筋环上或在墙(楼板)的内侧再绑一根大横杆与外侧安全网的里大横杆绑在一起,大横杆离墙(或楼板)间隙≤15cm。网外侧大横杆应每隔3m设一支杆,支杆与地面保持45°角,支杆落点要牢靠固定,如在楼层无法固定时可设扫地杆,把几根支杆底脚连在一起与柱绑牢。⑶安全网以系结方便,连接牢固又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为原则。多张安全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紧靠或重叠。⑷平网安装时不宜绷得过紧,应外高内低(外侧高出50m)网的负载高度在5m以内时,网伸出建筑物宽度2.5m以上,10m以内时网伸出建筑物宽度最小3m。⑸在输电线路附近安装时,必须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采取适当的防触电措施,否则不得安装。⑹第一道安全网一般张挂在二层楼板面(3~4m高度),然后每隔6~8m再挂一道活动安全网(GB5725-85规定)。多层或高层建筑除在二层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外,每隔四层应再设一道固定安全。⑺网与其下方(或地面)物体表面距离不得小于3m。⑻在张挂安全网时应事先考虑到在临时需进出料位置应留有可收起的活动安全网,当吊料时将网收起,用完时立即恢复原状。

⒌使用、维修、保养:⑴安全网在使用中必须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杂物及时清理。⑵当受到较大荷载冲击后,应更换新网或及时进行检查,看有无严重变形、磨损、断裂、连接部位脱落等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使用。⑶按GB5725-85规定使用中每3个月应进行试验绳强力试验(或根据说明书进行试验)。

⒍安全网的清理:清理安全网如顶进入安全网,事先必须先检查安全网的质量,支杆是否牢靠、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安全网清理,清理时应一手抓住网筋,一手清理杂物,禁止人站立安全网上,双手清理杂物或往下抛掷。清理杂物时,地面应设监护人,禁人入内,或是加设围栏。

二、立网:安装平面垂直于水平面(相对来说),主要是用来防止人和物坠落的安全网称为立网。⒈根据GB5725-85规定,立网边绳、系绳断裂强力不低于300kgf,网绳的断裂强力为150-200kgf,网目的边长不大于10cm。⒉挂设立网必须拉直、拉紧。⒊网平面与支撑作业人员的面的边缘处最大的间隙不得超过15cm。

篇2:医院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制度

医院输血申请和血样采集送检制度

1.输血前,经治执业医师应向受血者或家属告知与输血有关的风险,受血者或家属同意后,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方可申请输血。

2.输血申请。由经治执业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和《配血试验报告单》(或输血记录单),由主治执业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不超过3天)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3.标本采集。医务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有标签的试管,入病房当面核对(对神志不清或小孩由直系亲属证实)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等,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血液采集后立即放入有惟一标识的试管中,加盖。

4.标本交接。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血库),交接时,双方逐项核对,一切无误后双方签字接收。并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及时记录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申请医师、抽血者、送血者及标本送达时间等。

5.标本收到后,立即对标本进行ABO和Rh血型鉴定,ABO血型应用试管法作正反定型,并记录。如果是急诊输血应立即配血,如果是择期手术者,将配血单与标本一起及时放入2~60C冰箱保存,备用。

6.患者输血后需再次输血时,重新采集血标本再配血。

篇3: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并在货物上挂有“不合格”字样的标识牌。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不符合其等级要求而降级使用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试验报告单上标识降级状态,材料员在实物上注明所降等级。

3.变质处理

凡被判定为废品的水泥严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应作出标识,经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作出退场处理。凡被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水泥,应尽可能不在建筑过程中使用,若需在工程中使用,应用在次要部位,且应经工程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章。

4.公司质安部每月1-2次对所属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