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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950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企业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程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发生投资行为的生产性建设项目。

(三)建设项目劳动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

(四)企业建设项目设计

1、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对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采取的措施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果纳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编制项目建议书时,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安全设计专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3、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时,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健康资金投入计划。

(五)施工试运行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图纸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劳动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变更时,必须重新论证。

2、劳动安全设施、设计方案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

3、建设项目试运行时,同时调试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并记录运行状况、效果、检测数据、存在的问题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建设项目经试运行具备验收条件后,企业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劳动安全卫生专编》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2、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健康方面的改进意见,积极安排人员、资金按期解决。

3、投资大的项目,在验收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劳动安全卫生与评价,提出的问题按期改正。

4、劳动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篇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为了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由管理部联系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4、具体内容

4.1、“三同时”内容

4.1.1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4.1.2在编制计划任务书时,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其内容包括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防尘防毒设施和“三废”处理等措施。

4.1.3公司新上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

4.1.4项目建设前,要写好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4.1.5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必须交安监部门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4.2、“三同时”依据

“三同时”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关于新、扩、改项目以及技措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的。

4.3、“三同时”的执行

4.3.1根据公司规定,由项目负责部门编写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任务书。

4.3.2项目计划书要详细说明生产工艺流程,每个环节在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保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等。

4.3.3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有关领导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

4.3.4初步设计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填报《“三同时”审批表》,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审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

4.3.5《“三同时”审批表》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更改,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制度》进行,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更改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同意。

4.3.6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

4.3.7项目竣工后,要由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卫生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再投产使用。

4.4、职责划分

4.4.1项目负责部门要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全面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4.4.2哪个部门设计的项目,哪个部门就要负责设计方面出现的问题。

4.4.3施工部门要在项目负责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要严格保证施工质量。项目负责部门有权随时检查施工质量。

4.4.4公司管理部要协同各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凡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卫生、消防标准规定的,项目负责单位和所在单位有权制止其施工和投产。

5相关管理

5.1《安全生产议会制度》。

6相关记录

篇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措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

3.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4.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5.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提出对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的申请,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时要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同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方能正式投入运行生产。

6.在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派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及时了解安全设施投入的有效性,先进性、正确性、可靠性。可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使之顺利通过验收,确保投入生产后的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