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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2024-07-10 阅读 1796

第一条为了保证多职工因公伤亡事故纪实、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制定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2007年6月1新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分)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五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传真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关部门。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对已发生的事故的报告

一、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分公司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到公司。

二、重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包括工会、安全、技术等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与事故发生后1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建筑安检站。

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拍照或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与事故发生后2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时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第七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写调查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八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作出标记,表明数据,并划出事故的现场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

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批准。

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第十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部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一、真实、客观地地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实事求是地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清洁剂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十二条对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十六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诉。

第十八条为了正确地技术、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因,更好地、有的方矢地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准确、及时地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

"事故统计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第十九条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须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一、轻伤事故有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

二、重伤事故有分公司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公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三、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报市劳动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批准结案。

四、重大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报市劳动局、市政府呈报省政府结案。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篇2:酒店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分析预防制度

酒店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分析及预防

这里主要指的是环境恶劣、煤气中毒、器械、碰撞、突发性疾病、触电、溺水等所导致的人身伤亡。

(一)环境恶劣

环境恶劣主要指的是噪音大、环境潮湿、卫生条件差等。

风险区域:

保龄球馆机房、卡拉OK、厨房等。

风险因素:

1、工作现场噪音大,导致工人出现耳聪、耳聋等病症。

2、地面潮湿光滑,容易摔倒致伤。

3、工作场所卫生条件差,容易滋生蚊虫,引发传染病。

风险预防:

1、保龄球馆机房值班人员要戴耳塞等防护用具。

2、要常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对于难以保持地面干燥的地方,如厨房,可在地面铺上防滑胶垫。

3、对卫生死角要勤清理。

风险案例:

陕西一游客在东部一酒店吃饭时,因酒店地滑不慎摔伤右脸和牙齿。

昨天中午,陕西游客孟先生来到东部某酒店就餐,期间,他去洗手间时,因酒店地面湿滑,孟先生不慎摔倒,导致右脸擦伤,4颗牙齿松动。孟先生遂要求酒店赔偿,酒店拒绝赔偿。昨天下午,孟先生拨打"12315"投诉。

经市南区消协调解,酒店同意免收孟先生就餐费用并赔偿其500元现金。

(二)器械致伤

器械致伤主要有机器绞伤、刀伤、玻璃刺伤等。

风险区域:

客房、餐厅、厨房等。

风险因素:

1、机械设备得不到及时的检修维护,导致零件松散脱落伤人。

2、机械设备操作不当。

3、工作人员粗心大意。

风险预防:

1、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加强员工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3、厨工在砌冻肉时,要先对冻肉进行彻底地解冻,防止冻伤手或手受冻后不灵活易被刀砌伤。

4、厨房内的刀具要摆放整齐。

5、破旧、破裂的餐具要及时更换。

(三)煤气中毒

风险区域:

厨房

风险因素:

1、煤气烹饪设备维护不当,导致设备漏气;

2、煤气烹饪设备阀门没关紧。

风险预防:

1、定期对煤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作业完毕,要关紧阀门,防止煤气泄露。

2、保持室内通风。

(四)碰撞(高空坠物)

风险区域:

卡拉OK、运动场、过道等。

风险因素:

光线不足、过道矮小、设备各种原因的松动等。

风险预防:

1、加强照明。

2、透明的玻璃门、窗要贴上彩带,防止人误撞。

3、卡拉OK、运动场值班人员发现客人因运动(如跳舞、打篮球等)发生碰撞而争吵起来时,要及时上前劝阻,劝阻无效时要及时通知保安人员或主管领导。

4、在容易发生碰撞的地方,如急转弯、矮小的通道处悬挂如"当心来人"、"小心碰头"等之类的安全标示牌。

5、检查天花板、灯具、墙砖等是否松动。

(五)触电

风险区域:

厨房、配电房等地。

风险因素:

电气设备漏电、误碰电气设备等。

风险预防:

1、做好线路、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防止漏电。

2、工作人员湿手不能触碰电气开关。

3、对容易引起人误碰电气设备的地方要设置围栏和悬挂安全标志牌

4、电房、机房钥匙应由专人保管,防止闲人进入触碰带电设备。

风险案例:

2004年8月19日16时30分左右,万宁兴隆天元假日温泉大酒店承包给金某(包工头)的搬运废旧配电房电气设备工作已经完成。工人们坐在工地休息。快到17时的时候,该酒店的经理丁某电话给黄某保安叫金某接电话,要求他们把废旧电缆拆掉,以免拆房屋时把电缆砸坏。隔了一会儿,黄某保安打电话给丁经理说,工人没有工具,干不了,丁经理说没有工具就叫工人明天再干,并告诉黄说用茅草盖住电缆头,以防被盗。黄某走后,金某等人商量,说反正都是他们干的活,就派人回去拿工具拆电缆,金某吩咐他从街头叫来临时干活的民工梁某上去拆配电房外面双杆上的电缆头,但是梁不知道外面杆上的电缆接头是兴隆南山温泉度假村的10KV配电线路,误认为是通到配电房的那段废旧电缆,结果造成梁某触电死亡。

案例分析:一、包工头金某安全意识淡薄,违反了《电业安全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安规》)第5条规定,在兴隆天元假日温泉大酒店要求没有工具待到明天施工的情况下,仍要求梁某等人继续工作,作业前并没有了解电气线路的结线方式和交代安全措施,并且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安排梁某登杆作业,违反了《安规》第55条,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兴隆天元假日温泉大酒店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对外来劳务工管理不严,没有审核资质,且明知移交的酒店资料不完善的情况下没有认真仔细了解该酒店的电气结线方式,要求工人施工并未在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违反《安规》第6条、第45条和《安全生产法》第17、41条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因此,包工头金某和天元假日温泉大酒店应负同等主要责任。二、兴隆南山温泉度假村10KV电缆(产权属南山酒店所有)引下线路没有标示设备的双重名称,且未挂安全警示标志,违反《安全生产法》第28条,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应承担一定责任。三、梁某安全意识淡薄,未持有电工证,不熟悉电工工作,仍盲目作业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六)溺水

风险区域:

游泳池、喷水池等地。

风险因素:

1、游泳者因不适水性或抽筋,导致溺水伤亡。

2、小孩子在水池边玩耍,不小心掉进水池。

风险预防:

1、加强游泳池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要求游泳池管理人员加强值班力度,加强对游泳池的管理。

2、加强对喷水池的巡视力度,发现有人员在水池边玩耍时,要劝其离开。

(七)突发性疾病发作

风险区域:

酒店内

风险因素:

突发性疾病发作

风险预防:

1、服务员要留意观察客人的言行表情,发现有自带药品的或已知有精神病史的客人更要注意观察,发现客人稍有不妥,要及时上前询问、帮助照顾。

2、对年老病残的客人要额外照顾。

3、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客房的巡查,对住有年老病残、已知有精神病史、喝了酒的客人的客房,要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房间去询问客人情况。

风险案例:

北京某酒店某年夏季时入住一名面颇有气质的女子,女子入住时神情忧郁,到总强询问时,问清房价后便以全价房标准刷银行卡确认,办妥手续上房,并末要求的打折及再询问其它优惠事宜,表现与他宾客略有不同,且入住后,一直长时间在酒店外海滩上漫步,神情抑郁,引起了酒店个别管理人员的注意,顺而派专人跟踪了她的吃住行娱乐活动,并且对她打出打进的电话做了记录,并根据总机的电话记录的时间,进行分析,并不时安排服务中心人员以送浴巾,维修管道等形式,敲开女子房门,对其状态进行跟随踪和监控,终于在第三天上午发现了异常,打其房间电话未有人接听,总台服务员双明确未见其下落,管理人员便开门而入,发现女子躺在席梦思床上,口吐白沫,昏迷不醒,经医院抢救,终于挽救了生命,经查谬论女子系公安系统的一名干警,因失恋跑到酒店来自杀,因为贪恋酒店外围环境的美景,想再看一眼这个世界才结束生命,当时已服了60余颗安定片,经医生说,如果再晚上,二个小时医院,很可能就回天乏术了。

有一位云南的杨姓客人,下榻到北京的某酒店,晚上赴外沙岛,吃海鲜,回来后,便跟随服务员说有点头痛,要服务员送点开水。服务员送开水时,发现当时客人还较为正常,仅有点醉态的样子(其实是病态),服务员离开房间后,不是象平常一样回到服务中心就算完事了,而是在稍等了十来分钟后,给该客人打了个电话,发现电话占线,这位服务员没再打。过了一会,这位服务员想起还是不放心便又打电话进房间,发现还是占线,这时服务员并没有作简单处理,而是通知总机察看一下客人房间的电话,是未挂还是长时间通话。总机经过查证后,明确无误告知是未挂好,这时,职业的敏感让这位服务员觉得必有异常,于是上房敲门,未见人应答,询问总台,亦未见此客人外出,于是服务员果断地推门进房,发现客人痛苦地抽搐在床上,便立即送医院急救。经查实,该客人系得了一种较为罕见的蛋白质过敏病,这位姓杨的客人事后非常感谢这位服务员跟随酒店反映,说自己本就是医生,知道这种病的厉害,它发作得较快,如果处理不及时,就会有生命危险,如果不是那位服务员发现,后果不堪设想,这位客人事后给酒店发现了感谢信,并在报上登报致谢。

评析:以上两个案例,均反映了酒店的安全防范方面要研究新的思路,如何在新形势下,人性化地,个性化地为宾客服务,第一个案例中,如果我们酒店的管理人员对该名女客人的异常表现没有敏感性,没有安排专人员监控其异常行为,(一个人单独度假,神情抑郁,电话多)则势必会延误抢救其生命的时间,后一个案例,也是一个小小的醉态(其实是病发动作)让我们的服务员起了疑心,最终挽回了一条生命,其实这也是一种责任心,如果没有这种责任心,势必会酿成大祸,尽管过错方不在酒店,但也会给酒店的形象,造成无形损失,因而我们在培训酒店员工安全防范方面不仅要注意培训传统的消防安全等"老三篇"也要注意培训员工的"三心"细心/责任心/警惕心.

篇3: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本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规定。遵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2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做好相应工作。

2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事故以上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和已经采取的措施)于1小时内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伤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者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确需移动现场部份物件时,必需采取设置标志、绘制现场图等保护措施。

4、轻伤事故由本单位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并书面报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重伤事故如果县安监部门委托企业调查处理的,由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及时监督检查执行并书面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伤亡事故发生后,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由本单位组织落实整改。

7、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全体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