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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规定

2024-07-10 阅读 5937

(1)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布置和充分利用现场临时设施,厉行节约,文明施工,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房建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内容由施工管理部、行政保卫部负责解释。

(3)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现场照明、消防保卫、防尘、防噪声污染的内容应专门编制方案,不属于本规定范围。

(4)编制临时设施方案应根据建筑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认真了解地上、地下障碍物、市政管线、架空电力电缆线路、周边交通状况、居民出行居住情况,本着方便施工,厉行节约,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符合公司CIS形象设计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因手续不全需提前入场时,应根据建筑物位置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临设方案。

(5)各项目经理部根据已中标工程文件或进场通知经公司同意在进入施工现场10日内,编制现场临时设施方案,报公司施工管理部、行政保卫部批准后执行。

(6)临时设施方案的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副经理组织技术、生产、安全材料、消防保卫、行政卫生等业务人员讨论编制,在讨论中各业务人员要根据相关业务的有关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由技术人员编制平面图并提出书面方案,由经理签字后上报公司。公司在接到上述申请计划五日内作出批复,逾期未批复的视为确认。

(7)临设的位置、面积和主要内容,应编入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

(8)临设方案报施工管理部、行政保卫部审批后,报送所在区、县规划局批准,方可组织。

(9)临设方案的内容:

①临设平面布置图(图例1:100)。图中标明相邻主要街道名称。

②经理部、甲方和监理办公用房与民工宿舍的位置、房屋的种类、面积、间数、层数、过冬的取暖、夏季的降温方式及用品。

③厨房的位置、间数、面积、燃料和灶具的种类。

④民工宿舍内床铺的层数及拟住人数。

⑤厕所的位置及排污的方式。

⑥大门的位置,当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大门时,还要标出正规大门和门岗的位置。

⑦一图、二牌、四板的规格和使用材料、工地围墙的高度和材质、外观的形象标志。

⑧硬化地面的位置、面积、厚度、硬化的材料、原有围墙及构筑物的处理办法。

⑨会议室内设施的种类和桌椅的数量及标准。

⑩拌合站、、钢筋加工棚、木工棚、配电设施的防雨、防砸棚及围栏的材料和做法。

对外宣传的横幅、挂在建筑物上的宣传标语。

厨房、厕所的墙地面材料和做法。

方案封面应有主持人、编制人的签字栏。

(10)项目经理部按上述内容上报项目计划时,应一并上报费用支出计划,由公司经营管理部批准预算。

(11)编制和实施临时设施方案的几点要求:

①不经批准不得购用豪华办公桌椅。

②不经批准不得使用空调和电热器具。

③不经批准不得使用照明灯箱式广告牌。

④硬化地面要提前安排好过路电缆和水管的位置。

⑤要尽可能利用现场原有建筑物做临时用房。

⑥如民工宿舍区不在施工现场内,应另附居住区平面图,并说明所在位置。

(12)项目经理部收到公司批准文书后,应按标准的计划项目和费用标准及时组织施工,如违反本规定时,按以下标准处罚:

①不报方案罚项目经理100元,并限期补报方案。

②未经批准就实施的罚经理部1000元,责令经理部停止施工,待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③与方案不符的罚项目副经理100元,并限期按方案改正。

④超标准或超费用计划开支时,对项目经理罚款500元,其超支金额从经理部工资冲总额中扣除。

篇2:建筑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准用证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和临时设施的使用管理,避免因防护用品、临时设施不合格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区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统计出工程所需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费用,在施工中,要专款专用。

2.严把防护用品进货渠道关,认清所购产品是否为部、省推荐产品。凡假冒伪劣及未粘贴(缝制)产品推荐标志和带复印推荐标志的产品一律不得购买使用。

3.购买的配电箱、开关箱都必须是主管部门推荐产品。

4.防护用品必须由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购买、并管理使用。

5.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在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调试合格并核发《安全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6.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起重机械准用证必须存档、妥善保管。

7.处罚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施工单位100-1000元罚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要立即更换,若因此造成伤亡事故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实施细则加倍处罚。

篇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1项目部应在项目管理计划中列入临设管理内容,并通过业主审查,经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批准。

2各施工分包商应在总承包商总图规划方案的规划基础上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分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过总承包商的审查,协调各施工分包商之间的衔接关系。

3施工分包商对施工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的管理应遵守总承包商《施工现场总图管理规定》

4施工分承包商进场前应向总承包商提交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地、用电、用水一览表(可随“施工组织设计”一并提交),其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临时用地面积大小、位置、标高等要求;

b)临时用电量大小、用电设备数量及其位置要求,临时电缆架(敷)设方位、走向及要求;

c)临时用水量大小、位置、水管敷设情况,污水的处理办法及排放量;

d)临时建筑物的规格、结构形式、主要建设方案;

e)道路交通走向。

5施工分承包商的临时仓库、临时堆场可根据总承包商的规划,尽量利用永久仓库或永久堆场,节省工程费用。

6原则上不允许施工分承包商利用永久建筑物作为临时设施使用,当施工分承包商确需短期使用时,必须书面向总承包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使用,且不得影响正式交工。

7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如果业主有条件提供时,应由总承包商与业主办理手续,并进行临时用水、用电的管理。通常由总承包商安装计量仪表,并向业主支付水、电费用。

8施工分承包商施工区域内的临时用水、用电由施工分承包商接管、接线,安装计量仪表,并向总承包商支付水、电费用。

9临时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分别由造成停水、停电的责任方承担。

10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的提供和使用,应由有关方签订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