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热风炉安全使用规定

热风炉安全使用规定

2024-07-10 阅读 2213

1.工作前穿戴好防护用品,工作服扎袖口,戴加厚长臂手套,不准戴围巾,防止衣角绞入链轨。

2.经常检查各部分机械传动是否正常,加热电器三相是否平?,不允许带病工作。

3.操作设备时,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不准在机器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离开时必须待炉内工件烘焊完成后停车,并切断电源。

5.操作工严禁对煤气管道私自改动和排污。

6.每周重点对相关煤气管道进行防漏检查,有泄漏立即报修。

7.在工作中一旦闻到煤气味应立刻停机检查,找到泄露之处,处理后方能继续工作。

8.操作工应掌握灭火器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篇2:燃油热风炉安全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安全生产制度》,针对燃油热风炉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司炉人员上岗前须经过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启动前要对热风炉各个系统及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开始做启动准备工作。

第四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第五条热风炉运行中须加强监控,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炉。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防止漏、触电事故发生。

第七条每月试验一次安全报警装置,确保灵敏有效,保证安全需要。

第八条定期对燃油热风炉进行检修与维护保养,发现故障立即解决并详细做好记录。

第九条使用规定燃料。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专人管理并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热风炉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定期检查油路系统,防止发生跑冒现象。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安保部报告。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生产部制订和检查,报生产总监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热风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第1条:本规定仅适用于以空气为介质的固定式无压热风炉。

第2条:热风炉司炉工应熟悉热风炉的结构、性能、动作原理、技术特征,能独立操作,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司炉工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无司炉工上岗合格证者,不得操作热风炉。

第3条:热风炉在点火运转前,司炉工应检查热风炉本体、鼓风机、引烟机及其它附件是否齐全完整,传动皮带、轴承、紧固螺丝是否完好紧固无破损。

第4条:点火时,先用木柴引燃,然后在引燃的木柴上部投入适量的煤,同时开启运转鼓风机,再开启运转引烟机。

第5条:热风炉点火前,必须试运转鼓风机、引烟机、确保转向正确、运转正常。

第6条:鼓风机、引烟机运转期间,司炉工要勤检查电动机、轴承、皮带、叶轮、风道等有无异响和发热现象,勤观察操作台电流表、电压表、温度表的指示数值,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停炉,并通知维修人员或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完后,方可再起炉运转。

第7条:热风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井筒温度调好所鼓热风的温度范围,以便热风炉所鼓热风温度高于调定值时,可以实现电气联锁保护,自动停止引烟机实现超温安全保护。

第8条:热风炉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引烟机运行:

1.热风炉炉体烧的发红;

2.所鼓热风温度超过1300C,超温报警;

3.鼓风机因故障停机;

4.烟道阻塞;

5.引烟机反转;

第9条:热风炉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立即停炉撤火:

1.引烟机停止后,炉膛内的火苗朝下,烧炉排;

2.鼓进井筒内的热风有烟气;

3.鼓风机因故障停机不能立即恢复正常运转时;

4.电源中断而不能立即恢复正常时;

第10条:投煤时,应均匀投煤,避免炉排集中过热而被烧坏,停炉前半小时,应减弱燃烧,且尽量不再加煤。

第11条:停炉时,必须先停引烟机,然后过20-30分钟,根据炉体温度下降后的冷却程度,再停鼓风机,严禁在炉体温度没降下来的情况下关停鼓风机;

第12条:司炉工应及时清除炉膛底部的炉渣,保证气体流通通道的畅通,以防止因炉渣堆积而造成炉排被焖烧而损坏。

第13条:司炉工在值班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在严格执行热风炉安全操作规程的同时烧好炉,确保井筒内不会结冰。

第14条:司炉工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热风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保持场地及设备的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