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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工安全职责

2024-07-10 阅读 4915

⑴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床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修理。工作时刀具要固定牢固,床面上不准放工、量及其它物件。

⑵卡盘、花盘必须有保险装置,使用前要板紧。专用卡盘(如圆锥轴卡盘)要装上拉杆。

⑶机床运转过程中不准用手消防切屑。

⑷用锉刀在车床上操作是,必须右手在前左手在后。

⑸加工长零件时要用跟刀架或中心架。长料加工时从主轴后伸出长度不得超出200mm并应加上醒目标志。超出200mm时应装上支架。

⑹工作转动时严禁用手缠砂布擦光零件或用棉纱擦光零件。

⑺擦光内孔和外圆时,必须用木棒垫缠纱布。

⑻加工形状不规则的零件或偏听信心零心时,要加平?配重并夹紧。先开慢车,然后变为需要的转速。

⑼高速切削及加工铸件时,要戴防护眼镜或加设防护罩,以防切屑伤眼。

⑽加工钢件应注意采用断屑刀具,并用专用铁钩清理切屑。

⑾在装夹工件、调整卡盘、校正测量工作时,必须停车,并把刀架移到安全处。校正后要拆除垫板等物,方能开车。

⑿下班时应关闭电源,将各种走刀手柄放在安全位置。

篇2:行车工安全职责

(1)行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上岗证才能单独上岗,无证不得独立操作,学徒工不许单独操作。

(2)熟悉所属行车起重机的用途、装备、操作方法以及保养规则,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必须在行车总电源断开的情况下,进行行车的检视、润滑和修理工作,定期检查安全装置、轨道和纲丝绳的安全状况,重要部位的连接和使用情况,并对个别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4)在起重机上不得遗留工具和其他物品,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人身事故或损坏机器设备。

(5)被吊起的重物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

(6)行车司机必须与地面工紧密配合,只应听从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进行,危险情况下不论由谁发出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吊起重物时,必须在垂直位置,不允许用移动大/小车来拖动重物。

(8)大、小车必须以最缓慢的速度,在不碰撞挡架的条件下,逐步靠近边缘位置。

(9)驾驶过程中注意左右瞭望,防止与其他行车相碰撞。

(10)涉及安全隐患(如:连铸大包工关不严水口,不许吊下旋转台;渣场行车工不许将红渣罐倾倒在有积水地面。)不准操作。

(11)熟练掌握“十不吊”、“十必须”、“十不准”和“安全确认制”。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篇3:卸车工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按规定检查保养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整洁状态。

2、严格执行油库的有关规定制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静电失火、防漏油跑油、防中毒、防设备损坏、防自燃危害和防人身伤亡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完成接卸车任务。

3、作业前。应进行充分准备工作,作业人员禁穿化纤服装,钉子鞋,小于15m3油罐汽车到位后,需经2分钟静止时间,防可上车作业。

(一)、作业中要监守岗位,集中精力,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时要站在上风向,动作宜轻,防止出现铁器撞击。

(二)、经常检查卸油液面,管线、阀门,与司泵工保持联络,槽彻底油要抽净。

(三)、作业后,关闭阀门将卸油鹤管、胶管、过桥收回归位,清理现场。

4、冬天卸柴油时,鹤管上宜加滤网、防止冰块进入。

5、雷雨天禁止卸车作业。

6、清扫作业区,保持卸车现场清洁。

7、负责作业场所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