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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24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空气压缩机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前期管理:

1.空气压缩机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2.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设备定期检验记录;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空气压缩机使用前,应向当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

4.空气压缩机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定期检验要求,向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二.设备安全使用:

1.空气压缩机作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管理工作。

2.空气压缩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时,应当立即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

(2)空气压缩机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现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连接、紧固件损坏;

(5)空气压缩机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6)其它异常情况;

3.设备应每日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4.安全阀应灵敏、可靠,其开启压力不得超过空气压缩机设计压力1.1倍。

5.压力表应齐全,准确、灵敏。

三.设备的维护及检修

为确保空气压缩机的安全运行,须每天对空气压缩机及其附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防除隐患,确保安全。

1.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确保空气压缩机及其附件设施安全运行。

2.空气压缩机运行时,保持机体清洁,无渗漏、腐蚀现象,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3.对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安全阀门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

4.检查压力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每半年检验一次。

5.检查固定支架是否牢靠,空气压缩机进出口连接管道有无漏气现象。

6.检查空气压缩机外涂层是否完好。

7.安全阀每半年定期检验一次,并做手动试验,防止内杆阀芯粘连。

8.管理人员须经常巡回检查,并对工作记录抽查,以保证巡回检查制度的实施。

篇2: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范

1、开机前应检查曲轴箱机油是否达到油位标位,检查各部件,紧固螺丝是否松动,检查风扇皮带紧度并。

2、压力表、安全阀应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安全阀应调整在规定的压力值,防止空压机超压运行。

3、开机时注意电机,压缩机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运转正常开机后才离开。

4、定期排放贮气桶的油、水。停机后要切断总电源,并清洁整机。

5、贮气桶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篇3:空气压缩机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的使用应分别按照内燃机和电动机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操作。

  2.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作为压力容器,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要尽可能降低温度,以提高储存压缩空气的质量,要远离热源,距贮气罐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3.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较长时,应加以固定,管路不得有急弯,以减少输气阻力;为防止金属管路因热胀冷缩而变形,对较长管路虚设伸缩变形装置。

  4.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5.为保证空气压缩机的正常使用,在空气压缩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燃、润油料均添加充足;

  (2)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阀门开闭灵活;

  (3)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存水;

  (4)电动空气压缩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空气压缩机应在无载状态下启动,启动后低速空运转,检视各仪表指示值符合要求,运转正常后,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7.输气管道输送的压缩空气如果直接吹向人体,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防止压缩空气外泄伤人。

  8.贮气罐上的安全阀是限制贮气罐内的压力不超过规定值的安全保护装置,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9.每丁作2h,应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l~2次。

  10.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2)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

  (3)排气压山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4)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11.运转中,在缺水而使气缸过热停机时,如果立即注人冷水,高温的气缸体困骤冷收缩,容易产生裂缝而导致损坏。因此,应待气缸自然降温至60℃以下时.方可加永。

  12.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

  13.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4.停机后,应关闭拎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方可离岗。

  15.在潮湿地区及隧道中施工时,对空气压缩机外露摩擦面应定期加注润滑袖.对电动机和电气设备应作好防潮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