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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设备装卸车规范

2024-07-10 阅读 8117

1、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专门的技术措施并签字,明确现场实际情况。

2、起吊设备前必须派专人观察顶板支护情况,发现隐患处理后方可起吊。

3、起吊

(1)部件在起吊过程中,严禁人员在起吊部件下方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过、停留或进行其它作业。

(2)各部件起吊时,必须先慢慢拉紧,观察各处,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起吊过程中要均匀慢拉。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设备、起吊索具、吊挂装置及手拉葫芦滑落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其他人员要躲到安全地带。

(3)各部件起吊时,必须先试吊100~200mm高,检查索具,确认挂牢钩头,安全可靠,方可正式起吊。

(4)严禁人员进入或将手脚伸入起吊部件下方。

(5)起吊和下落部件时,要慢慢拉住拉链,以防降链打滑,物件突然下滑。

4、装封车

(1)推移部件时,要注意自己和他人的位置,并相互叫应好。装车时,平板车必须掩好,在有坡度的位置装车,不得摘钩头,并打好防跑车戗柱,严禁人员将手脚放在平板车上或站在平板车上。

(2)所吊部件在平板车上放置就位后,必须首先将车封牢,然后方可摘除钩头。各部件要找好重心,防止装偏或摔倒。

(3)装车设备要符合规定,严禁超高、超宽、超长。

(4)封车时,严禁将手脚放在封车钢丝绳附近。封车用的铁棍必须用铁丝捆梆牢固。

(5)封车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12.5mm,应无严重锈蚀、断丝。

(6)每车封完后,必须指定专人检查封车情况,确认牢固可靠,方准运出。封车不合格的必须重新封车。

5、卸车

(1)起吊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观察起吊索具,统一指挥。

(2)起吊用钢丝绳套直径不得小于12.5mm。

(3)重心较高的部件拆除联接件时,必须挂好起重钩头并预紧。

(4)卸车时,严禁人员将手脚放在平板车上或站在平板车上。

篇2:装卸车程序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队管理,加强对人员和车辆的使用监管,充分发挥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达到行之有效安全调配的目的,控制并杜绝不必要问题的出现,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对车队装卸车程序及人员要求做以下规定:

一、装车程序:

1、工程车到达装货地点后,驾驶员将车辆停稳下车,指挥铲车司机进行装车。

2、装车完毕由工程车司机上车对装车情况进行检查。

3、要求不准超载、不准少装、不准装偏。

4、检查完毕,启动车辆前要先观察车辆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5、确定一切正常后方可上车发动引擎,开始行驶。

6、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车速不准超过20km/h。

二、卸车程序:

1、车辆到达卸车地点后,必须停车熄火。

2、卸车前司机必须亲自下车检查卸车现场情况。

3、检查完毕确定无误后,然后发动引擎升顶卸车。

4、卸车完毕后,收顶锁升顶开关,然后下车检查车辆情况。

5、检查完毕确定一切正常后方可上车发动引擎,开始行驶。

三、人员及操作要求:

1、要求驾驶人员思想觉悟高尚、爱岗敬业,凡事要以主人翁的思想对待处理一切事情。

2、驾驶人员要业务技术熟练,持证上岗,认真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3、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学习,不断强化操作技能。

4、所有人员、车辆由车队根据各单位使用情况统一调度,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

5、车辆发动后温车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装车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卸车时间不超过8分钟。

四、处罚规定:

对以上规定及要求,如有违犯或执行不到位,将对当事人进行每次1000元罚款。班长、统计、队长将负连带责任,一并处罚。

篇3:危化品装卸车辆进厂安全管理规定

1、门卫根据车辆入厂规定,对进厂车辆的车况、带烟带火情况、防火帽情况、着装、手机等进行检查及告知,烟火及手机一律放在门卫处保管。同时查验车辆车牌号,与经营部提供车牌不符者不得进厂。

2、进入厂区机动车辆必须带好防火帽并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给予500元/次罚款。司机或押运员不许去与装卸车无关的厂内区域。

3、厂区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10公里,违者罚款500元。车辆有影响安全行驶故障的不准进厂。不准在厂内检修车辆,特殊情况必须维修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为了防止跑冒、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发生,在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凡是车辆进入公司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司机或押运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值守配合操作员工的工作;如果不在作业现场公司员工有权拒绝装卸作业。

5、车辆停靠装卸车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装车台之间要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油品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堵塞安全通道。

6、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卸车时易燃液体要静止5分钟后方可取样卸料;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静电接地线等其他作业。油管(鹤管)和静电接地线还没有拆除不准启动车辆。

7、装卸作业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不允许使用铁制工具敲击管线及车辆,以免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8、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装卸现场,装卸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9、发现跑冒时,有关装卸点和邻近位置上的一切装卸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装卸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主要人员留在装卸车台上。溢泄出来的物料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启动器。在相关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之前,不得恢复装卸车。发生跑冒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视情节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0、如果在装卸期间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至安全区域。切断装卸源,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11、所有装卸车辆在厂区应谨慎驾驶,如因驾驶人员驾驶不当导致破坏装卸车台管线及安全设施的,视情节给予处罚。

12、装卸区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必须齐备,当班人员为该区域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的负责人,如检查发现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有挪用、损坏、失效等情况,追究当班人员责任,酌情给予处罚。

13、遇到打雷等恶劣天气,停止装卸作业,关好阀门。

14、所有进厂危化品装卸车辆司机及押运员必须认真学习此规定,并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