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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024-07-10 阅读 2989

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机具使用状况,是,

现场安全施工生产的一个关键,因此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机械、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纳入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在安全组织机构中要有机械管理人员参加。

2认真组织有关安全管理和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3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检查试验。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做到不使用不合格品或以小代大,对存在不能消除缺陷的坚决报废。

4所有机械、工器具严禁“带病”使用,杜绝使用“报废品”,不许超负荷使用。工程结束,必须把机械、工器具集中,进行专门检查维修。

5机械、工器具采购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且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本单位研制的机械、工器具,要经试验,取得可靠数据后报请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6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施工安全技术的制订工作,做好机械使用的平面布置、操作要求。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有关有员反映,提出方案并重新交底。

7机械、机具应实行随机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

8班组使用的机具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帐建卡,挂牌运行。

9工器具的库存摆放应整洁有序,小型机械、工器具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篇2: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机械发生伤人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报审检验和审批。未经报审验收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有专门的操作证件。

二、一般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在进场之前,必须进行检修,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装置应完好齐全,缺损的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的或失效的机械不能使用。

三、预防机械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必须配置相应措施使有害物质限制在规定区域。

四、工器具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管理制度健全,无丢失和外流有专人检查和记录,施工队班组,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班前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应立即销毁,有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设备,应单独存放。

五、凡是机电设备,必须设置规范的接地装置,牢固的接地,严禁线中串联接地,严禁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接上“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

六、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挂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做到施工员先检查后施工的原则进行作业。

七、工程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机械器具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对检查有问题的设备作好记录,责令整修。并进行复检后方可进行使用。

篇3: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在机械设备、工器具寿命的全过程中,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消除一切使机械设备、工器具遭到损坏,使人身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胁,使环境遭到污染的因素,以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我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机械管理员归口管理

3.2安全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3各施工队负责实施。

4、工作内容:

4.1机械管理员、工具员也是机械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具有纠正违章,停止机械不安全作业,责令整改和处罚的权力。

4.2项目部必须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目标,施工安全体系中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级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职责。

4.3凡采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文件。

4.4工程开工前,由机械管理员、工具员编制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培训计划,对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进行机械安全培训教育。

4.5工程开工前,由技术科在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中明确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注意事项,在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应同时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进行交底,安全作业工作票中也应体现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

4.6机械设备、工器具投入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相应检查记录,只有检查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者应退场更换,以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施工使用全过程中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

4.7对起重机械设备、工器具,还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用具检查和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送检,只有具有有效的合格证和准用证的机械设备、工器具方可投入使用,对起重机应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8所有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9坚持“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施工队必须严格按要求对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定期保养、及时送修,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4.9.1机械管理员、工具员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情况,按保养间隔编制季度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计划,并落实完成。

4.9.2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分为: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转移前保养、停放保养。各级保养内容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

4.9.3除上述保养内容外,所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和工程完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入库前还应集中进行一次保养、检查、维修,对不能使用且无法修复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进行报废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4.9.4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大、项修计划并落实执行。

4.9.5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突发故障,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理,严禁带病运行。

4.10中型以上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小型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

4.11坚持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操作证审验制度。

4.11.1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操作人员应选择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担任。

4.11.2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必须是参加过培训、学习、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人员方可取证上岗。

4.11.3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证每两年审验一次,国家相关部门的证件按相关部门规定审验,凡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审验者不得继续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

4.11.4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服从现场人员指挥。但对于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11.5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要求编制项目部施工机械人员登记表,并收集机械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

4.12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使用中应做到“不超负荷使用、不带病使用、不盲目使用、不违章使用”。

4.13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必须超负荷作业,应经过精确计算和编制应急安全措施,但动载不得超过10%的额定负荷,静载不得超过25%,双机抬吊的机械不应超过该机80%额定负荷,还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批准,进行专项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全员签字)后,方可实施,作业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监,机械管理人员必须到施工现场指挥和监控实施。

4.14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

4.14.1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开展日检点、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等各项检查工作,对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或保养不良、事故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做好记录。

4.14.2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在每次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完成后,应开展一次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并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4.15现场暂时不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包括封存、报停等)必须进行检查、鉴定,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中的要求进行保管,防止损坏及丢失。

4.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标识,对主要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在机械设备、工器具明显部位挂牌,标明责任人姓名、简要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4.17凡由施工机械原因引起的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并按公司《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4.18保持机械,工具和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从事危险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