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设备保修期管理规定

设备保修期管理规定

2024-07-10 阅读 1335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b、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c、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的计算应以上述条款及发展商与安装单位、设备供货单位的合同保修期限为准。工程竣工日若距物业接管日过长,导致接管验收时保修期已满者,应建议发展商适当延长保修期。

3、物业设备接管时,工程部、发展商、保修单位三方应就设备保修期(特别是电梯)保修的内容、范围、期限,工程部维护的内容、范围,保修款支付,做出界定,达成共识,形成书面协议。保修期,保修单位提供的服务单一,难以达到企业标准,适应考评的需要,保修工作之外的保养内容需工程部自己做(或委托专业公司),书面协议有助于解决矛盾、纠纷。

4、设备保修期时间内,工程部可委托专业公司对设备进行维护,机电设备可委托其做日常维护、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电梯可按标准责任合约形式委托,工作应以清洁、防腐、润滑、调整、紧固为主,不宜触及核心软、硬件部分。机电设备、电梯故障维修,工程部应督促保修单位解决。

5、保修期结束,保修单位结算保修金时,工程部须在结算申请书上如实填写使用方意见,并报公司品质技术部审核,行政部盖章。保修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工程部有权拒绝签字。

篇2:设备保修期管理规定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b、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c、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的计算应以上述条款及发展商与安装单位、设备供货单位的合同保修期限为准。工程竣工日若距物业接管日过长,导致接管验收时保修期已满者,应建议发展商适当延长保修期。

3、物业设备接管时,工程部、发展商、保修单位三方应就设备保修期(特别是电梯)保修的内容、范围、期限,工程部维护的内容、范围,保修款支付,做出界定,达成共识,形成书面协议。保修期,保修单位提供的服务单一,难以达到企业标准,适应考评的需要,保修工作之外的保养内容需工程部自己做(或委托专业公司),书面协议有助于解决矛盾、纠纷。

4、设备保修期时间内,工程部可委托专业公司对设备进行维护,机电设备可委托其做日常维护、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电梯可按标准责任合约形式委托,工作应以清洁、防腐、润滑、调整、紧固为主,不宜触及核心软、硬件部分。机电设备、电梯故障维修,工程部应督促保修单位解决。

5、保修期结束,保修单位结算保修金时,工程部须在结算申请书上如实填写使用方意见,并报公司品质技术部审核,行政部盖章。保修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工程部有权拒绝签字。

篇3:建材城进场公司家装工程保修期服务管理规定

进场公司家装工程保修期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进场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定家装合同后,必须承诺至少半年的保修期并对监章合同承诺终生维修,同时填制由**统一印制的"保修书";

第二条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算起;

第三条进场装饰公司在工竣工后应向客户提供水、电方面的施工图;

第四条保修期内由于装饰公司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无条件进行维修;

第五条保修期内如属客户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装饰公司可酌情收费维修;

第六条已过保修期的监章工程,如经客户要求维护的,装饰公司可按要求收取相关费用(含拆除、人工、材料等费);

第七条如拒不履行"保修书"的有关承诺,又经有关部门核实确系装饰公司装修质量问题者,本市场将动用该公司质量保证金对消费者先行代赔,然后通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