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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设备管理规定

2024-07-10 阅读 5295

天车本身作为特种设备,在钢铁行业的生产过程中成为极其重要的保产设施,是否能够保证其稳定、安全的运行,成为钢铁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也成为钢铁行业设备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为此制定一种合理、科学的管理办法就为一个必不可少的工作。

一、设备管理划分

1、天车作为特种设备,其运行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由总公司负责予以实施、厂部、设备处按照公司要求负责组织进行。所有天车的设备管理,按照《冶炼厂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制度》中的设备管理进行划分,进行岗位责任划分,归口各车间予以责任管理。

2、重点天车由总公司和厂部(设备科)、车间实行三级管理,责任车间负责设备的点检和日常清洁维护工作,维修、电气车间负责日常的巡检、检修工作,大、中修工作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进行。

3、天车的所有备品备件由各车间提报,设备的检修备件的更换,由责任车间负责备件的领取到位,对口车间或单位负责检修。

4、设备的日常清洁责任由车间负责,包括对天车车体及主车轨道的清洁,但检修维护后所产生的油污、垃圾由施工作业单位负责清理,由检修负责人负责监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的要求。

5、天车的所有安全保护设施,由责任车间负责其完好性,损坏后必须及时修复、并按制度予以考核后,由设备科和技术科组织检查验收,并保证其的可靠性。

二、点检操作要求

1、天车的点检实行责任人(天车司机)按班点检,维修车间实行巡检,设备科设备管理员进行抽检的方式进行,对于未能及时点检的一经发现,追究责任车间管理责任。

2、设备点检,按照天车《三级点检表》点检责任人认真点检,逐项予以确认并签名,巡检人员对所检天车在点检表上签名,进行巡检事项确认,必须保证巡检、抽检项目和质量。

3、天车工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考核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交接班时,上一班必须要以文字记录和口头相结合的形式对当班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详细交接,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下一班要作到心中有数,点检发现的问题要求交班人员进行了处理解决。天车要作到无隐患运行,严禁带病工作。

4、天车的安全操作在车间实行层层管理,出现事故,严厉追究单位主管责任人管理责任。

三、天车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天车司机不得患有本工种的禁忌症(如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7、色盲、高血压病等),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应经过至少3个月以上的实习,经理论、实践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作业,严禁无证上岗;学徒期间,必须签定师徒合同,在有经验的师傅指导下监督操作。

2、作为天车工还应具备以下安全技术技能:A、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十不吊”的行车安全运行要求;B、熟悉指挥信号;C、掌握行车保养和基本的维修知识,D、熟悉行程开关、电器联锁装置、控制器等十几种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3、天车司机作为操作工要熟知天车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的技术性能,在设备的运行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过程,并做到“三好”和“四会”。即管好、用好、维护好所操作设备;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简单故障。

4、上下车要走专用安全通道,上下车要按铃与司机取得联系,停稳车后再上下,以防挤伤和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5、开车前应发出警告信号,起吊物品必须有专人指挥确认,吊运过程中不准从人头上和重要设备上通过。

6、运行中司机听到任何信号,要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运行。

7、同跨间天车严禁相互顶碰车,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

8、不允许用天车牵扯引重物和车皮,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

9、天车吊运重物时,重物必须离最高障碍物0.5米以上,有根据现场情况,天车运行高度要适宜,不许在过高空中行车。

10、各机构运行中,不能依赖限位天关停车。

11、天车上严禁存放浮运物品、易燃易爆品,不得从车上往下扔物,特殊情况必须要有专人在下监护。

12、天车检修时,要搞好停电拉闸确认,严禁带电作业。

13、提升机构严禁带负荷调整抱闸。

14、下列情况司机有权不吊:

1)、无人指挥、多人指挥。

2)、指挥手势不明。

3)、物体挂不牢。

4)、超负荷。

5)、负荷粘地,负荷不明。

6)、吊物上有人。

7)、棱角无护衬。

8)、照明不好,视线不清。

9)、易燃易爆品。

10)、歪拉斜吊。

四、天车防火注意事项

司机和维修人员的疏忽或放松警惕,以及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电源线着火,违反操作规程,都有可能导致天车火灾事故的发生,从而造成严重损失。为了严防火灾,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程:

1、控制盘中的电源线闸刀开关、保险器和接触器、集电环以及其它电气元件均应有可靠的屏护,以防外界杂物或火星落在器件上或器件周围。

2、禁止用绝缘不合要求的导线和集电环。导线的绝缘和降压变压器的绝缘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3、在进行技术维修时,禁止在驾驶室中使用喷灯或手提灯及其它有明火或暗火的装置。

4、必须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温升情况,不得使温升超过规定标准。当发现有烧焦气味或发现有电器设备冒烟情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停车检查。

5、禁止在驾驶室中进行了熔焊作业,在非常必要的情况下,必须有完善的消防措施,方可熔焊。

6、每台天车都应配备有完好的灭火器。

7、油料以及废棉纱,不得随意堆放。

8、在发生火警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控制柜的外接电源或拉开闸刀开关。

9、当导线和电器件着火时,应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火。切勿用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电器火灾。

10、冬天驾驶室利用电炉取暖时,为了预防因电炉高温而酿成的火灾,驾驶室内的地面及墙面均应采用防火石棉板贴面。

五、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专用)

该起重机为露天作业,虽有一定防范设施,也不可能完全避免风雨雪的侵蚀。所以每次作业前应对全车机电设备及防范设施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处理。

1、所有天车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开车前应先把大车防风夹轨钳卸开离开轨道,铁鞋取开离开轨道和车

3、观察大车道轨及两侧是否有影响大车传动机构及下端梁运行时障碍物,清除了再开车。

4、电动电缆卷筒及其电缆有无破损,必须完好。

5、地面合闸时必须搞好确认,除本车司机或专业电工,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合闸。

6、如车上有积雪,首先行走注意必须把行走楼梯,车上行走通道清除干净,并把大小车轨面积冰雪清除,防止车轮打滑制动失控。

7、夜间作业照明必须齐全。

8、吊物从下端梁经过时严禁碰撞吊车支腿。

9、在悬梁处工作起重量不得超过过程额定起重量90%。

10、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

11、停车时吊具落地,防风夹轨钳上好,铁鞋穿好,地面电源闸拉掉。(磁盘车专用规程,天车通用操作规程均适用本类吊车范围。)

六、天车管理考核

1、天车工交接班必须认真查看点检记录内容及点检试车,如未认真交接或问题交接不清,责任由下班人员负责。如点检记录中规定的项目漏检,引起的设备故障或影响生产由天车作业区域操作者负100%责任,视损坏和影响情况予以考核。

2、因点检不到位,而引起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处罚当班天车工20~50元。

3、扭坏龙门钩,处罚指挥者50~100元,处罚天车工50~200元。

4、因操作不精心,违章作业碰坏工业建筑、设备、栏杆等安全装置,处罚天车工20~50元。

5、违章作业或轨道杂物未清理,造成大车轮掉道处罚责任人100~200元。小车掉道处罚50~100元。

6、因违规操作造成主钩钢丝绳掉槽一次处罚责任人30~100元,副钩处罚10~50元。

7、天车工必须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润滑,未按规定进行润滑造成设备损坏的,视具体情况处罚责任人50~100元。

8、由于操作原因(如钢丝绳掉槽、控制系统及传动系统故障等)造成生产中断,责任由运行车间100%承担。

9、天车电气系统中的清洁维护由电仪车间负责,如电气系统因未清洁而引起断路、跳闸等故障处罚电仪车间责任人一次20元/次。

10、由责任车间点检发现问题已通知维修车间处理而未及时处理造成对生产的影响或故障的进一步扩大,视情节给以维修车间50~200元/次的考核。

11、所有考核项车间班组、工段、主管主任负连带责任,视情节给予一定比例的处罚。

12、设备给油给脂按照标准执行,如因设备缺油而引起设备损坏处罚责任人20~50元。

13、对于能够认真点检、及时维护保证所在车的稳定运行将给予奖励,在一个月内保证所在车的无故障发生,奖励责任车司机100元/车次;二个月内无故障发生,奖责任司机200元/车次。对于稳定运行百日以上的奖责任司机400元/车次。

14、执行考核与《设备管理考核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进行!

篇2:某酒店厨房设备餐具卫生管理规定

酒店厨房设备餐具卫生管理规定

1、定期清洗、检修及保养雪柜及所以电用设备

2、所有餐具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措施后整洁存放在指定的地方

3、所有的设备及餐具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说明使用

4、各种电用设备不使用时或使用后必须切断电源

5、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6、下班后必须关闭所有的照明或相关的能源开关。

篇3:安全设备管理规定

1.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各使用单位必须到安环处登记。

2.各使用单位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与安全员汇报,有安全员向安环处汇报。

3.消防设施、器材必须放在指定的位置。

4.使用后必须及时到安环处更换,并说明使用原因,因使用单位未及时更换而耽误救火,一切后果有使用单位负责。

5.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外,追究责任。

6.任何单位、个人不准将消防设施、器材挪作别用,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罚条例》处罚,严重者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在无火情况下,擅自放掉灭火器药品,除加倍罚款外,还要追究肇事者责任。

8.车间分管安全的人员及工段长,每天需对辖区内的消防器具全面检查,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9.消防器具使用后,要根据情况向公司安环处汇报并申请更换,并做好使用记录。

10.岗位消防器材要严格交接制度,发现问题及异常,要向车间分管安全的领导汇报,并由车间安全员向安环处汇报。安环处接报后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达到器具的完好使用。

11.辖区内消防器具如在使用时达不到备用状态,要追究车间分管安全领导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罚。

12.车间要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各类消防器具使用方法,组织灭火、演练演习,培养一支有过硬本领的消防队伍。

13.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含氧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使用。

14.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适应。

15.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毒气体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16.严禁使用防尘口罩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17.使用隔离式长管式面具应将吸氧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严禁拆、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20米,否则应强制送风并设专人监护。

18.面具使用人必须受过培训,熟知机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

19.安环处有关人员和各单位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生产岗位,组织生产人员或骨干学习各种防毒器材的使用规定和保管、检查、使用方法,使广大职工都会使用、保管防护器材。

20.配备给车间、岗位的防护器材,应放入救护柜内,救护柜管理应列入车间的岗位负责制,由生产人员与生产设备一起交接班,并设立使用台帐。

21.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均需仔细检查,以确保使用安全。

22.长管式防毒面具每月进行一次气密情况检查,每次用后要进行外观检查,根据情况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23.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每个月进行定期检查一次,一氧化碳滤毒罐每月称重检查一次。

24.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应放在便于取用,无日光直接照射,温度适宜和不易遭受尘埃和腐蚀性物质污染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