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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厂人员培训控制程序

2024-07-10 阅读 9985

工厂人员培训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从事影响质量活动的所有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所受培训的员工掌握并提高产品质量的专业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满足和胜任岗位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所有从事与质量有关人员的培训(包括最高管理者)活动。

3.定义

培训:使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劳动技能得到提高,从而能胜任本职工作需要的一切活动及措施。

4.职责

4.1厂办人劳教育室是员工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和进行有效性评价,负责建立和保存员工培训档案。

4.2厂长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4.3各部门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提出培训需求信息并配合实施培训活动。

5.工作程序

5.1培训计划的编制

5.1.1编制的依据

a.工厂的方针目标和企业发展策略;

b.人员与职能情况测定的结果和各部门的培训需求;

c.根据岗位描述员工完成其工作所必需的应知应会知识;

d.工厂体系运行中涉及的有关质量技术和产品责任方面的专业知识。

5.1.2编制与审批

a.人劳教育室主管在每年初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培训需求,进行可行性的识别后,结合培训依据,编制工厂年度培训计划报厂长审批。

b.培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由人劳教育室负责组织实施培训。

c.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培训课时、培训方式等。

5.2实施培训

5.2.1人劳教育室主管负责按计划落实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如:经费、师资、场所、教材、考卷、证书等。

5.2.2培训形式一般以内部培训为主,派出进修为辅,根据工厂实际情况实行分期、分批、分对象施教。

5.2.3人劳教育室主管负责在开班前一周将《培训通知单》发至有关部门和学员本人。对因故不能参加培训或需调换人员时,部门主管应及时与人劳教育室联系,以便作相应的调整。

5.2.4培训可通过考试、参加培训人员签到或外委培训时出具的证书来证明结果;所有培训记录由人劳教育室负责汇总,分别立卷归档。

5.2.5对提出的临时性培训,经厂长批准后,由人劳教育室适时实施,可由人劳教育室主管作相应的调整,并在培训计划中作出情况说明。

5.3上岗/转岗人员的培训

5.3.1对新上岗/转岗人员的培训,由人劳教育室或其接收部门的主管按《新上岗人员培训表》及《转岗考核鉴定表》内容对其进行培训,并指导其正确理解工厂的各项规定、规程、程序和相关文件等。

5.3.2员工在明确培训确认表中的内容要求后在相应项目栏确认签字,证明其主管对其进行了有效培训,并已明确了工作要求。

5.3.3新员工经过三---六个月试用期后,人劳教育室应对其按《岗位描述规定》中具备的要求进行考评,合格后发上岗证。

5.3.4经培训考评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并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5.4资格认定

5.4.1员工上岗前均应接受岗位培训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经确认由人劳教育室颁发上岗证。

5.4.2对特殊作业人员(焊工、电工、司炉工等)、特种工序人员(检验员、试验员、计量员、审核员、设计开发人员、合同评审人员、采购人员、顶岗人员)必须持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5.4.3对上岗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上岗,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5.5有效性评价和激励机制

5.5.1每年末由人劳教育室将员工工作技能、专业知识评定表发至各部门主管,由其对员工培训后的实际掌握情况进行客观评估。

5.5.2各部门主管对员工培训效果的评价由人劳教育室进行汇总,并作为下一轮深入培训的信息源。

5.5.3为激励员工开展质量改进,由人劳教育室组织员工开展合理化建议、QC小组、零缺陷计划活动,并通过宣传、表彰等形式来调动员工参与质量改进的积极性和提高质量意识。

5.6顶岗计划和人力资源开发

5.6.1由人劳教育室根据工厂员工岗位描述规定人员顶岗计划,确保顶岗人员具备该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满足上岗要求。

5.6.2人劳教育室主管积极开展工厂人力资源开发的工作,注重人才信息的收集,充实工厂的人才储备,为工厂的发展创造充足的后备力量。

5.7培训档案

5.7.1人事教育室负责根据工厂员工培训活动所形成的计划、记录、表单、证书等,建立员工的培训档案,以员工个人培训情况汇总表形式,显示培训实施、资格认定的现状。

5.7.2保存年限按文控规定执行。

6.相关文件和记录

QR/SH18.01-01《岗位描述》

QR/SH18.01-02《年度培训计划》

QR/SH18.01-03《培训通知单》

QR/SH18.01-04《培训签到表》

QR/SH18.01-05《岗位培训需求表》

QR/SH18.01-06《新上岗人员培训表》

QR/SH18.01-07《转岗考核鉴定表》

QR/SH18.01-08《年培训情况一览表》

篇2:货物货柜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货物及货柜的安全,保证本公司给客户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是在安全的全过程的控制,得到监视的环境中进行的,促进系统全面的控制货物与服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产品与物料(原料/半成品/辅料配件/包装材料)及运输工具与设备在装卸,运输及仓储等情况下.

3、定义

4、职责

4.1仓管:负责货物的收发,数量的清点,及货物日常安全的维护,装柜人员的管理;

4.2业务:负责定柜,相关业务资料的核定,货柜进出的检查.

4.3报关员:负责与海关通达,督查货物安全安全交关

4.4保安员:负责货物及车辆人员进出的检查与控制,监视与记录整个过程,并保持记录.

5.作业程序

5.1提前定柜与合格承运方选取

5.1.1业务部与生产部确认产品按质按量生产完成前20天,通知业务部定柜

5.1.2业务部得到通知后,核实客户信息及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如数量,体积尺寸,重量,交期等内容),准备向合格的业务公司定柜,并提交相关报关资料给报关员,通知其准备报关.

5.1.3选取合格承运公司

A.客户有指定,按客户指定的为准.

B.如客户没有要求,公司必须用由C-TPAT安全管理程序的公司承运方,优先选用公司常用之承运方

C.合格的承运方是负责的安全检查要求全符合本司安全手册规定的运输单位及个人

5.1.4更换承运方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并进行正常安全全面地安全考核合格的运输公司,才能使用

5.2提取货柜

A.业务及生产部相关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计划的按排和生产进度情况及结合客人货物情况,预算需求量

B.提前客人指定或经严格的安全评定的合法营业的运输公司定柜及相关资料的办理.

C.准备好装柜资料,报关资料,并核实清楚.

D.提柜当日,业务部必须提前预约,货柜车辆抵达时间,并通知保安部

5.3货柜抵达工厂的管理

5.3.1保安人员必须以报关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货柜车监控登记表》并对货柜进行验收.

5.3.2保安联络业务部人员对报关到访人员(司机及随从人员)的合法身份(主要检查来访名单,单位证件,本人身份证与公司报关负责人核对)进行检查核实无误后,引领其到指定车位停放车辆,并交由对口工作人员接待.

5.3.3货柜及运输车辆安全检验内容

1)必须在装箱前检查是否装有隐蔽间隔,结构是否稳固,检查依据下列准则进行:

A:检查部位

-前板

-左侧/右侧

-底板/顶板/箱顶

-内/外门

-底架外部/下方

B:隐蔽间隔

△检查有无新刷的油漆,焦木或填充剂类的

△检查有无新刷油漆的痕迹,焊接烙印或者箱板质地差异.

C:结构

△检查前后柱子有无裂缝.

△检查箱板是否有打孔,切割,磨损或开裂;是否有丢失或松脱零件或紧固件分离,紧固件松脱或丢失造成的光线渗透.此检查在箱门完全紧闭的情况下,从内部进行

△在门的末端检查锁条,包括托架,导杆以及凸轮,查看有碍箱门操作或关牢的缺损,例如折曲,弯曲,凹陷等

△在下层结构,检查横向构件构件.外伸叉架和附件是否有洞.

△在下层结构,检查底板,箱板或板条是否有破损,开裂或断开.

2)如果发现集装箱有任何异常,管理人员必须在放行货物前进行复查,如果集装箱没有清空,或者结构不安全,必须在《异常货柜登记表》内登记,通知供拒方,必须要求使用新装箱,不得使用有问题的集装箱运输,更不得许可进入厂区

3)只有检验合格的货柜才可进入相应的停放区,在业务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引导下作业

4)业务办理机关业务衔接手续,核实柜号,柜型尺及尺寸,是否安全(有危险品),是否清空,是否漏水,是否干洁等全部安全情况后,方可在保安人员或对口业务人员牵引与监督进入相应安全场所。

5.4装柜.

5.4.1确认没有任何异常的车辆及货柜,在保安的监视下,停入指定装柜区,司机及助手应离开装柜区,不得在此区逗留,业务工作人员对货柜进行装货前的第一次拍照

5.4.2指定货柜装运管理人员及监管保安必须保证机关安保增强措施(如加防闯入不敷出栅栏,夜间之灯光亮度等),并在控制范围内,再组织装运本司货物.

5.4.3机关工作人员向指定人员(如仓管,搬运负责人)发给准确无误的《装柜单》或《装箱单》或提单.业务也必须在场监察.

5.4.4本司为保证上柜时的一切安全,采用指定专人领队,指定协同,凡未经船务或经理以上的主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装柜区或停货柜的区域.

5.4.5仓管或指定授权负责上柜人员依相关资料核实好:

a)柜号,封条号及装货明细表

b)产品名称,货号,原产地,总数量及名细数,毛净重外箱尺寸,UPC号,PO号

c)以上实际情况加以增减.

5.4.6货物必须是在可控制,安全的储存在区内,上货前有经QA部派员,业务部,保安部联合审查核对相关货物,发现异样,必须核查无漏溢货或破环等现象后,才可安排装柜.

5.4.7以上核实无误,方可在授权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有序的送装相关指定的货物入货柜,保安员负责严禁无关人员监视.

5.4.8保安人员此时必须在装卸区,核实及监督装箱单(报关资料)上货物数量/品名/重量/尺寸等,记录及核实装柜人员的名单,并严禁装卸人员的进入

5.4.9装运过程中如果是途中停止,必须加锁,并保证有保安人员监视.

5.4.10卡车司机和其助手不得参与货物装卸,进行整柜装卸时,装货过程完成前司机及其助手不可进入装货区,卡车司机只可以进行最终检查.

5.4.11程序示例:无论何时装卸货物,都必须清点数目,并核对相关单据.管理人员必须复查任何差异

5.4.12装卸完毕后,主管应在提货单上签名,并在其签名旁标明产品数目.

5.4.13当货物装一半及装完时必须拍照,并保留

5.5封柜.

5.5.1当货柜上完时,再次核对以上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后,方可封柜.

5.5.2除海关封条外,必要时加装客户的封条或本公司的封条.

5.5.3整柜:上封条并通知报关员跟进,运输途中的情况及海关主管部门.

5.5.4散柜:使用本司一次性封条加封.

5.5.5由相关接洽人员或经理加签相关单证并相应备案,每装一个货柜必须保留

篇3:货柜装柜安全控制程序

目的设立本程序以规范运输过程,防止货物丢失或非准许进入,满足GSV防恐要求。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从事运输的货仓人员和司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3.职责由货仓主管策划和安排货场仓工作货物运输,具体运输工作由海关人员和司机人员负责。4.程序4.1货物运输4.1.1有成品外运时,货仓人员必检验司机的运输通知并与船务部发出的指示精神核实后,方能装载货物。4.1.2一般物料,半成品对外运输时需凭采购部或船务部出具的通知进行装载。4.1.3所有货车集装箱在装载货物前后必须接受例行货柜车七点检查并清洁干净。如发现车门不严或车箱破烂,应向货仓负责人提出拒绝给该类车箱装载货物。4.1.4在装载区域装载货物时,需由安全经理或制定安全人员进行监控,未经许可的人员或车辆不得进入该区域内。4.1.5货物在装载完毕就即时上锁或使用一次性封条,于运输单上填写封条号码,收货方对运输车辆进行检验是否在运输的过程中被篡改过,如有异常应即时向厂部和客户报告,商讨有效的处理方案。4.1.6所有车辆由货仓统一管理。客、货车必须分区停泊,对货车停车区域实施监控,禁止准许人员进入。货仓内所有的物料的储存环境必须由同一门口进出的唯一途径,窗口需要有玻璃关闭紧密,不能让外界进入任何物件4.1.7设立独立的成品储存仓,成品储存仓有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未经许不得随时便进入,如有客人或品质检查员进行检查的必须要有主管级以上人员陪同。4.1.8成品、货物的装载有独立的区域,装载区域内不准未经允许可人员及车辆进入,装载人员接受货仓主管的管理,并需要接受安全知识培训。装载车辆司机在将车辆停泊好后应即进入司机休息的地方等待。4.1.9货物装载过程需要有货仓负责人监督,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车辆的进入及异常事情的发生,当发现有不寻常事情或不允许人员进入装载区域时,货仓负责人应即时加以阻止,

并对此进行相应的记录保存。4.1.10货物被装好后应即时由货仓管理人员将车门封好/上锁,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被开锁,一般不可以让司机接触车门锁匙。外运出口货物应由货仓负责人贴上厂封条纸,待海关检查后再插上海关发给的封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