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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作业方法管理实践

2024-07-10 阅读 8941

现场管理实践:作业方法管理

1、工时真的不能再降了吗:作业工时越短,付出的人事成本越低,但是标准工时的确立,并不是以最快的某个人为基准,需要综合考虑。

2、试做就是找问题:通过试做可以设定最佳组合的生产要素;可以为重大决策指明方向,但是天天都在试做的产品,其品质八成不稳定。

3、写好标准书:实际作业与标准书的要求必须完全一致,写好标准书,对企业来说就像制定一部“国家法律”一样重要。

4、出厂号码是“天线”:出厂号码里浓缩了大量有关制造条件的信息,通过它可查出该产品的来龙去脉,为及时、准确地向客户提供服务打下基础。

5、不良品发生先别慌:斩除不良品,原本就是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经历的越多,经验越能得到积累;管理能力越能得到提升。

6、运用QC七手法:优良的品质是靠科学的方法管理出来的QC七手法正是现场品质管理最常用的科学工具之一。QC七手法---排列图、因果图、散布图、直方图、检查表、层别法、管制图。

7、工序诊断看看病:就象一年一次的身体健康检查一样,通过诊断可以发现工序上潜在的“病因”,使问题消除在初级阶段。

8、识别没做好,东西真难找:生产要素的识别做不好,要么就你一个人知道,别人都不知道;要么别人都知道,就你一个人不知道。人员识别;设备、夹具识别;材料识别;作业方法识别;作业环境识别。

9、推进5S活动:5S活动不仅能够改善作业环境,还能作业效率、品质、士气,牵一而动百,是其它管理活动有效开展的基石之一。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U)、清洁(SEIKETU)、修养(SHITUKE);再加上2S---坚持、习惯。

10、文件归档要好找:任何人有需要的时候,在固定的地方,都能够找到最新的文件,这才是文件归档的目的所在。

篇2:现场作业监护管理规定

危险作业的现场监护管理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来制定,应使作业程序规范化、设备与工具使用规范化、作业(施工)现场规范化,确保作业按操作规程进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作业程序规范化

危险作业程序包括申请、审批、作业、监督、总结等过程,整个程序一定严格、规范。对于危险性大的危险作业(如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证制度。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部门应首先提出申请,说明要求作业的理由、时间、地点、规模和作业内容。申请一般应逐级进行,即班组向车间,车间向厂提出申请。

作业审批,根据作业的危险等级由车间级或厂级进行审批。审批应主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进行,并按安全检查表进行。作业审批合格后,发给作业证,明确作业时间,参加作业人员,作业分工以及指定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在开始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和检查工作。准备工作包括:作业前的培训,熟悉作业标准,掌握安全要点和异常情况的对策等;作业现场的清理整顿;工具设备准备;服装护具准备;确定并熟悉作业中的指挥、联络方式等。作业前的检查包括:自检、领导检查和安技人员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开始作业,作业中,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均应严格按预定方案要求进行;监护人员应在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作业安全。

(2)设备与工具使用的规范化

作业中使用的设备与工具应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配备,并严格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工具完好情况、作业场所清理整顿情况、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配备情况等。

(3)施工(作业)组织设计的规范化

施工(作业)组织设计是整个施工或作业中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危险性作业开工前必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应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并做好技术交底。

(4)作业(施工)现场的规范化

危险性作业很多带有临时性,其作业(施工)现场的布设、安全防护、作业过程等,通常不像固定地点的重复性作业那样规范,这也是造成危险性作业事故多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应加强对作业(施工)现场的管理,使之规范化。作业环境布置及防护要规范化,应根据作业内容,合理确定各种设备、构件等大件吊装的走向路线;作业中需临时拆卸的栏杆、扶梯和翻移开的格栏板等部位,应及时拉上警示栏绳,铺垫行走跳板;作业中的各种工艺孔、洞必需加防护盖或围栏;使用的电焊机、废物箱等设备或物体,必须放在现场安全员指定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人员的安全通道;对所有使用的高压线应悬挂明显警示标志,对氧气、乙炔气胶管应架空,防止破损造成事故隐患;高空作业下部应设置警戒区域,拉好防护栏绳。

作业(施工)现场监护管理要规范化,专职安全员应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管理、监督、检查,对于立体交叉作业负责下部人员的监护。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按规范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戴好保险带等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高处向下抛物。吊装作业专职人员应对索具等部件进行检查。

篇3: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第二条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第三条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指挥车在前开道。

第四条未经指挥长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

第五条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第六条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七条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查看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第九条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50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