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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制办法

2024-07-10 阅读 4337

安全责任制

1、总则

1.1为了坚持贯彻我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提高安全法制观念,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安全、经济运营,特制定本细则。

1.2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与领导责任制相结合的原则。总经理是公司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都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在履行公司经营职责的同时,必须同时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把安全放在首位。

1.3全公司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地、有计划地搞好安全活动。采取各种措施,消除办公场所、车间、施工现场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1.4事故发生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调查分析,总结教训,制订对策,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3、职责

安全委员会

安全委员会由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总经理为委员会主任,执行副总经理为常务副主任,安全部负责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各项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相关事项建议及协调;

2)听取安全部关于职业安全卫生健康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开展安全卫生、消防检查和重要的安全活动;

4)建立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委员会并审议事故调查报告。

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由部门经理直接领导,安全部为各部门安全管理的对口部门,对各部门进行日常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行。

3.1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批阅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1.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工作。

3.1.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听取安全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安全问题。

3.1.4组织审定并批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3.1.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1.6加强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3.2部门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3.2.1对分管范围同工作有关的安全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2.2直接领导分管部门贯彻国家安全方针、劳动保护及公司安全指示、规定。

3.2.3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领导和组织安全大检查。

3.2.4组织重大设备缺陷处理,组织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讨论决定。

3.2.5审定批准事故预防措施计划。

3.2.6对于影响安全的施工项目和事故预防措施计划,要求技术、财务、采购等部门优先安排,必保实现。

3.3安全部安全管理职责

3.3.1熟悉并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法规、政策和规定。

3.3.2督促检查各部门严格执行安全法规、规程制度的落实和事故预防措施的实施。

3.3.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对查出的问题限期解决,对不执行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3.3.4组织全公司安全活动,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安全情况。

3.3.5组织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工作,审查各部门的事故报告,做好公司内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3.3.6负责制订防火制度,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积极做好消防工作。

3.3.7随时进入施工检修现场检查监督施工检修质量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3.8组织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不定期检查,提出各专业的检查重点和整改措施,并督促实施。

3.4行政人事部安全管理职责

3.4.1参与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3.4.2负责对本部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全各种交通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档案。

3.4.3将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司文化建设中。

3.4.4在各类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同时承包安全工作。

3.4.5协调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新入公司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并且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职工不得安排或分配工作。

3.4.6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车辆及驾驶员的年度审验工作。

3.4.7组织安排节假日值班,并组织检查。

3.4.8根据国务院《工作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中所列的伤亡事故,做好职工的伤亡鉴定工作,建立档案。

3.5财务部安全管理职责

3.5.1落实安全资金,由于费用原因致使安全措施不落实而发生事故应承担责任。

3.5.4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妥善保管好现金、支票和其它票证。

3.5.3保证劳保用品等费用的开支,并实行财务监督。

3.5.4建立保证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3.6执行部安全管理职责

3.6.1在执行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6.2组织制定、修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3.6.3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问题。

3.6.4参加公司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3.6.5审批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6.6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

3.7采购部安全管理职责

3.7.1

严格按设计部门和使用部门提出的要求组织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对因采购的设备、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或人身事故负责。

3.3.7新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符合技术标准。设备、物料、安全器具等要按规定公司厂家进货,否则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7.3原料采购要严格把关,努力做到质量优等,对因不负责任而造成的安全、经济责任事故负责。

3.7.4认真落实月度材料、设备、工具计划,因计划不落实导致工作无法进行,由此发生的事故要负责任。

3.8营销部安全管理职责

3.8.1在各工程承包中督促甲方做好三通一平,实现满足吊装机械、车辆运行需要,确保机械员工施工安全。

3.8.2营销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及客运、旅社管理规定。

3.8.3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

3.8.4洽谈业务,签定合同必须依法规避风险,严防陷阱,应验明甲方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件、当地税务登记下、基建申报政府批文。

3.8.5严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信息泄密。

3.9工程部安全管理职责

3.9.1在组织、管理施工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3.9.2工程任务下达时,应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9.3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9.4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以及现场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3.9.5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

3.9.6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签约。

3.9.7在施工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参与公司事故预防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编制和计划的落实工作。

3.9.8参加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3.9.9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3.9.10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9.11及时跟踪了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了解相关情况,督促做好施工过程的各项安全工作。

3.10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3.10.1项目经理是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施工项目安全全过程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3.10.2在组织与指挥安全施工过程中,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贯彻公司有关安全工作制度,领导和支持施工安全员工作。指导和督促职工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10.3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3.10.4发生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部门,保护现场并参加施工调查分析。

3.10.5组织本项目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在公司施工中实现防范事故措施,发现公司生产施工中有不安全情况要立即制止上报。

3.10.6对其项目施工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3.10.7安排落实施工安全各项技术资料,负责制订对各工种及各设备的安全总要求,并确保在项目开工前或设备进场安装前向施工单位签发。

3.10.8有权拒绝其他任何的违章指挥,遇到事故险情时,有权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3.11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3.1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的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本队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

3.11.2要经常督促和检查本队(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3.11.3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教育,负责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认真做好班前提醒、班中检查和班后总结工作。

3.11.4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做好施工队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11.5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的安全防护装置,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使用情况。

3.11.6发生工伤事故要按规定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12施工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

3.12.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12.2协助施工队长做好施工人员、特别是新引进人员施工队级(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督促他们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开展好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和班后安全总结工作。

3.12.3施工中认真做好跟班检查,随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监督施工人员对安全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3.12.4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紧急情况时,有权命令停止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3.12.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抢救工作,协助施工队长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3.12.6做好公司工程安全档案资料工作。

3.13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3.13.1贯彻执行公司对安全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车间安全。

3.13.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13.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13.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13.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部门经理。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3.13.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

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3.14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3.14.1自觉遵守国家、公司及甲方的安全法规、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3.14.2认真执行现场安全措施,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14.3认真学习安全法规,掌握基本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对所辖设备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3.14.4及时反映安全隐患,按规程处理一切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

3.14.5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检查和各项安全活动,为不断提高公司安全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

3.14.6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3.14.7进入公司施工现场前,后要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14.8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3.14.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3.15司机安全职责

3.15.1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掌握各种条件下操作要领及排除常见故障的技能。

3.15.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确保行车安全。

3.15.3严格执行车辆管理、使用的规定,服从领导及生产的统一调度。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文件,遵章守纪,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

3.15.4严禁酒后驾车和违章驾驶,不把车交给无“两证”的人员驾驶。

爱护车辆装备,按时完成规定的保养作业,经常保持车况良好,工具附件无损坏丢失,确保车辆具备安全行车的必要条件。

3.15.5熟悉并保管好随车的灭火器材。

3.15.6认真做好出车前、途中、回场后的例行保养和检查,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安全意识及技能水平。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HSE考核办法

第一条月考核规定

1、每月对现场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和不符合项,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HSE)违章处罚管理规定》和《项目部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当月考核。

2、每月对基层队的HSE资料进行检查,把查出来的问题留到每季度末汇总后按规定进行考核。

3、每季度项目部对基层队的HSE教育培训效果进行一次抽考,对不及格的员工进行考核。

第二条员工违章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项目部对员工违章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计分管理时限为半年一个周期,周期满分为10分,凡满10分的员工给予待岗一个月处罚。凡在局、公司级、项目部级单位安全检查中的违章记分,都在累加计分之中。扣分标准:5-9分扣款500元,3分扣款200元,2分扣款100元,1分扣款50元。

第三条安全承包风险抵押金兑现办法

按照国际钻修分公司安全承包风险抵押金办法执行

第四条员工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先进个人条件:

1.年度内无事故发生;

2.年度内无违章行为发生;

3.年度内有安全科技成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比;

4.在册的所有员工,包括农民工。

先进个人名额:每个基层队1~2名。

先进个人奖励:500元。

第五条安全科技奖励规定

根据安全科技项目在现场的实际应用情况评出3个档次,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4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没有实用价值的不予参评。

篇3:岗位责任制度管理办法

(一)、总则

1、根据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定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精神,必须实行分公司、子公司安全责任制。

2、为了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都应独立承担安全生产的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分公司的责任

1、制订、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2、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必须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加气站操作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对加气站提取一定数量(销售收入的3‰)的安全生产资金,并向这些员工收取适当(500元/人年)的安全保证金,建立安全保险、安全奖励基金,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对公司发生的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调查、处理和整改,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和地方有关部门。

6、采取有力措施,杜绝重大油气爆炸着火事故,杜绝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杜绝重大泄漏着火事故,杜绝交通责任伤亡事故,力争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的控制目标。

(四)、安全责任书

1、公司所属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都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凡是没有直接参与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法人代表,必须与全面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奖惩办法

1、全年无责任爆炸着火事故、伤亡事故和事故经济损失,分(子)公司可按销售收入的3‰提取安全奖励,奖励经营班子和员工。

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重大责任爆炸着火事故、伤亡事故者,或在事故中积极组织、参加抢救,减少人员或财产损失有突出贡献者,应给予奖励。

3、对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扣发责任人100%的安全奖,扣发分(子)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10%的安全奖;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还应扣发责任人10天的工资;发生伤亡事故者,按有关事故处理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按事故责任裁定书的裁定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