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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三违处罚细则

2024-07-10 阅读 1694

冶金公司“三违”处罚细则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真抓实干,严管理,重处罚,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一、违章指挥

凡是违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及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班组长、队长(洞长)罚款500元,车间主任、科长罚款800元,副经理以上领导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免降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违章作业

(一)民爆物品

1、发放站储存量超标、乱堆乱放,对保管员罚款100元。

2、发放站领取、清退帐物不符对保管员罚款300元,违规发放除罚款300元外下岗。

3、领取、清退、审批手续不全,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4、作业场所乱放、混放,对操作者罚款500元,箱上未加锁,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5、作业场所放炮时未按规定设警戒,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6、中孔爆破,经理或副经理不在现场指挥罚款500元。

7、中孔爆破、拌药、装药、违反规定,对生产副经理罚款500元,操作者罚款300元。

8、进入漏斗、溜井内放炮带料,对操作者罚款200元,对指挥人员降职并根据违章指挥条款处罚。

(二)通风系统

1、CO超标、风速不达标准,第一次发现还作业,罚生产单位1000元、安全科长500元;第二次罚生产单位2000元、安全科长停职,罚分管经理1000元;三次分管副经理停职。

2、主扇风机,要求24小时开机。主风机工无故停机、脱岗,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下岗,并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3、风筒出现破口、断开,打折、跑风、漏风现象严重,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4、风筒挂置与电线接触,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5、风门不按规定关闭,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6、测风工未按规定每班测风,并有详细记录,少一次对当班测风工罚款50元。

(三)采掘作业

1、作业天井、溜井无安全平台、无梯,对该队队长罚款500元。

2、行人天井无扶手,联巷口无蓖或不符合要求,一项对该队队长罚款500元。

3、作业面有活石、危石未在作业前排险,对当班作业人员,代班长每人罚款300元。

4、浅孔矿房采场不平、采场面距顶板超过2米、无两个安全出口,对该队队长罚款500元,并对违章指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中孔矿房切割井无安全防护设置、无明显警示标志、无照明,每项对该队队长罚款500元。

6、采空区或禁止入内的巷道,无明显警示标志,对本车间主任罚款100元。

7、天井、溜井操作人员未戴安全带,一次罚款300元。

8、所有凿岩未采用湿式作业,每人罚款100元。

(四)机电设备

1、线路乱拉、裸露、明口,每发现一处对该车间主任或队长罚款100元。

2、作业面不按规定使用低压变压器,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低压变压器安装不规范、不打接地线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各种开关接线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主运输巷道、掘进、采矿工作面,照明不充足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线路与风管、铁管、铁梯接触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7、机电设备、检修停送电,违反规定程序,不办理工作票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机修、电工组长各罚款100元。

8、违反用电规定,私自使用电炉者罚车间主任100元,当事人每人100元。

9、气氧焊工操作时,氧气瓶与乙炔瓶不达安全距离(小于3米),使用前、后不妥善存放,对操作者各罚款50元。

(五)提升、运输

(1)斜井运输

1、斜井阻车器、挡车门不正常使用,一次对操作者罚款100元。

2、不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者,罚款500元,对车间分管领导罚款500元。

3、摘挂钩人员对连接装置(插销、连环等)安全系数超过规定范围使用,不及时更换,对当班人员每人罚款100元,车间分管领导罚款500元。

4、绞车司机不按规定检查钢丝绳、过卷装置和交接班记录填写不规范,对本岗位人员每人罚款50元。对存在问题不解决处理,对车间主任罚款200元。

5、蹬车、扒车罚款200元。

6、铲车、农用车未安装废气净化装置,罚款200元

(2)竖井运输

1、竖井最大载人量不得超载运行,超一人对检身工罚款50元。

2、罐笼防坠试验,每半年做一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并有详细记录,缺一次对车间主任罚款1000元;。

3、绞车钢丝绳使用超过安全系数规定不及时更换,对车间主任罚款500元。

4、井口与井下电话不通,对车间主任罚款200元。

5、竖井罐笼提升系统的各中段马头门,要根据需要使用摇台。摇台或安全帘不能正常使用,对车间主任罚款300元。

6、同一层罐笼不得同时升降人员和物料,违者对车间主任罚款200元。升降爆破器材时,负责运输的爆破作业人员要通知中段(水平)信号工和提升机司机,并跟罐监护,违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7、罐笼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土载人数量,要在井口公布,不得超载运行。

8、人员站在空提升容器的顶盖上检修、检查井筒时,要有下列安全防护措施:(1)要在保护伞下作业;(2)要佩带安全带,安全带要牢固地绑在提升钢丝绳上;(3)检查井筒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0.3m/s;(4)容器上要设专用信号联系装置;(5)井口及各中段马头门,要设专人警戒,不得下坠任何物品。违反任何一项,罚款200元。

9、乘罐人员要在距井筒5M以外候罐,要严格遵守乘罐制度,抢罐、拥挤、不听信号工指挥,每人罚款100元。

10、提升机司机要弄清信号用途,方可开车,误开车罚款200元,造成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劳动保护、防护及其它

1、所有上岗工作不穿工作衣罚款50元。

2、下井工人及坑口一破不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各岗位女工不戴工作帽、袖口未扎紧罚款50元。

3、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

4、电工操作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罚款100元。

5、钻工作业不佩戴防尘口罩,罚款50元。

6、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一次罚款50元,无证上岗罚款500元。

7、分公司工伤事故报表、CO、测风报表在每月20号前报安全部,一项未报,罚安全科长100元。

三、违反劳动纪律

1、迟到、早退,扣50元。

2、提前吃饭、提前洗澡,扣50元。

3、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看小说、杂志,扣50元。

4、带小孩和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扣50元。

5、离开本岗位区域聚堆闲谈、取暖、乘凉,扣50元。

6、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干私活、织毛衣、洗衣物等),扣100元。

7、玩电子游戏,扣100元。

8、检修工人无检修工作时,离开本班组休息室,到其他岗位、班组、车间或厂外(矿)外,罚款100元。

9、倒班岗位和看守性岗位,不按规定时间到食堂买饭,离开工作区域就餐,扣100元。

10、空岗,扣200元。

11、脱岗,扣200元,停工7天,重点岗位(绞车工、主风机工、水泵工、空压机工)脱岗一律下岗。

12、倒班岗位和看守性岗位回家或到厂外饭店吃饭,扣200元,停工15天。

13、厂(矿区)大门门卫睡岗(严重失职),扣200元,停工30天。

14、看守性岗位睡岗,扣200元。

15、大躺大睡,扣200元。

16、大脱大睡,扣200元,停工2个月。

17、睡岗造成事故的,视情况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18、未经领导批准,自行串班换班,扣100元。

19、让非本单位人员顶替自己看岗,扣200元。

20、班中饮酒、当班前饮酒和酒后上岗及酒后进入厂(矿)区的,解除劳动合同,并对代班长、检身工罚款100元。

21、在单位、厂(矿)区、工作区域或打扑克、下棋、玩麻将及进行赌博活动的,解除劳动合同。

22、在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生气和工作秩序的,视情况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3、旷工,视情况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4、酒后入坑和出入坑未签到,对本人罚款50元,对代班长、检身工罚款100元。

25、上班时间穿拖鞋、坦胸露背罚款50元。

26、井下或重点设备危险场所烧电炉,罚款300元

(四)处罚管理办法

1、公司在安全检查时所发现的“三违”现象,按所违反的条款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2、公司安全部对“三违”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分公司经理负责上交,对相关人员的具体处罚由分公司经理决定。

篇2: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处罚细则

为了使各级各类管理人员针对辅助运输存在问题提出的处罚决定有依有据,使处罚决定对安全运输起到警示、督促的作用,从而促进司机的安全责任感,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巩固、提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制。达到整体提升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的目的,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本细则执行程序为发现问题--“三定”问题或处罚--复查未处理按本细则进行处罚--再“三定”、再复查处罚,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一、灯箱、牌板管理

1、巷口必须安装注明巷道名称和施工单位的灯箱。不安装灯箱罚项目部1000元,项目部经理200元;灯箱管理不善出现破损、字迹模糊的罚队组200元,队长100元。

2、巷口按要求装有“十图”牌板,牌板样式尺寸符合长春兴煤业公司统一规定。不安装“十图”牌板罚项目部2000元,项目部经理200元;图板内容出现错误或现场已变化未及时更新罚队组500元,队长100元。

3、巷道沿掘进方向每20米吊挂一块里程牌,里程牌允许滞后工作面60米,使用金属软链吊挂成一条直线,杜绝铅丝吊挂。里程牌样式尺寸符合长春兴煤业公司统一规定。每缺一块里程牌罚项目部50元;每发现一块里程牌损坏未及时更换罚队组100元;有一块吊挂不成直线或软链断开单股拖挂的罚队组50元;使用铅丝吊挂的有一块罚款100元。

4、巷道沿掘进方向每100米吊挂一组避灾路线牌(避水灾路线牌距底板不低于1.8m,避火、瓦斯路线牌不高于底板0.5m)。缺一组罚项目部100元;发现牌板破损、丢失的罚队组200元,队长50元。

5、锚杆、锚索拉拔试验记录牌、顶板离层分析牌按长春兴煤业公司统一规定制作,吊挂整齐、字迹清晰。每缺一块罚项目部100元;出现一块牌板破损更换不及时罚队组200元、队长50元,每出现一组吊挂不整齐、字迹不清晰的罚队组100元。

二、风筒、电缆、管路管理

1、风筒吊挂要求“平、直、顺”,编号管理。有一节风筒吊挂不平直,罚施工队组100元,吊挂人员50元;每缺一个风筒编号或编号有残缺、未粘牢固的罚施工队组50元。

2、管路吊挂必须使用抱箍,吊挂间距不得大于4米,管路吊挂平直,每100米设置一组管路指示标志。每缺一个抱箍罚队组100元,队长20元;吊挂间距每有一处大于4米的罚队组300元,队长50元;每缺一处指示标志罚队组100元。

3、电缆吊挂采用沿巷帮分段拉钢绞线或顶板悬吊的方式进行吊挂,不准在帮网上吊挂,要求电缆钩吊挂成直线,杜绝铅丝吊挂。每出现一处帮网吊挂电缆的罚队组100元,队长20元;发现一处铅丝吊挂罚队组200元,队长50元。

4、电缆接线盒必须使用电缆托架吊挂。每有一个接线盒使用铅丝吊挂罚项目部200元,机电经理100元。

三、皮带管理

1、皮带大架护网必须使用4×4角钢做边框,内焊钢筋网,规格尺寸与皮带大架一致,使用“7”字钩固定。不使用护网缺一片罚项目部500元;每发现一片护网不符合要求或损坏变形严重的罚队组300元,罚队长100元。

2、皮带传动部分护栏必须使用4×4角钢做边框,内焊钢筋网,高度不低于1.05米,护栏片之间使用螺丝连接。不使用护栏罚项目部500元,负责人100元;护栏不符合要求或损坏、变形严重的罚使用单位300元,负责人100元。

3、皮带过度段和高于20cm的低洼处需使用专用调高架,低于20cm的使用小方木、木楔子衬垫皮带H架。每出现一处不使用过度架或用矸石衬垫的队组罚100元。

4、皮带头、尾、中间过人处需安装统一的皮带过桥,每一部皮带应安设不少于两个的防止蹬皮带装置。每缺一个皮带过桥或防止蹬皮带装置罚项目部500元;每出现一处损坏变形的罚使用单位200元,罚责任人100元。

5、皮带H架实行编号管理。每缺一个编号罚使用单位50元;编号不全、粘贴不齐每有一个使用单位罚20元。

四、现场管理

1、灯箱、“十图”牌板不干净,有污渍的罚队组200元;其他牌板不干净的罚队组50元。

2、责任区卫生不干净,皮带头、工作面必须放置垃圾箱。责任区卫生不干净发现一次罚队组200元,每缺一个垃圾箱罚队组500元,垃圾箱外表不干净,垃圾超出箱子上面罚队组50元。

3、皮带大架要物见本色。一组大架不干净罚使用单位200元,责任人20元;大架内煤泥不清理罚队组500元,责任人50元。

4、皮带H架不得出现倾斜,皮带纵梁销子齐全。出现一处H架倾斜或销子不全罚队组50元。

5、严禁使用皮带排水或杂物入煤流,发现一次皮带排水罚使用单位500元,负责人50元;发现一件杂物上皮带罚使用单位100元,责任人50元。

6、皮带底浮煤应及时清理,每发现一个皮带架段浮煤未清理罚队组100元。

7、溜子两侧应安设挡矸板,有一节溜槽缺挡矸板罚队组100元;溜子两侧浮煤不及时清理的,有一节溜子段罚队组100元。

8、巷道内积水必须及时排出,有积水无排水设施罚项目部500元;有排水设施不及时排水影响行人的罚队组300元,队长100元。

9、水泵窝内要保持干净整洁,应及时掏清淤泥,不得出现溢水现象。出现水泵窝溢水罚队组200元;淤泥超出水仓1/2深度不清掏罚使用单位500元,队长100元。

10、防尘设施齐全有效,发现一处防尘设施变形罚使用单位100元。

11、各种电器设备物见本色,剩余缆线盘放整齐。一台设备不干净罚使用单位100元;一处剩余缆线盘放不整齐罚使用单位100元。

12、管路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现一处罚队组100元。

13、临时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不准混堆,发现一次罚队组500元,责任人50元。

14、巷内不得有随意丢弃的材料,损坏的托辊及时回收,发现一处不及时回收罚队组100元。

15、巷道顶帮不得留有非铅丝、非绳套,地板不得留有废弃地锚。发现一处废弃铅丝、绳套、地锚罚队组100元。

16、巷道内固定材料码放点距工作面不得超出200米,同类材料码放点不得超过两处,材料按标准要求码放并挂牌管理。材料码放点距工作面超出200米,每有一垛罚队组200元,队长50元;发现一垛材料码放不整齐罚队组100元;发现一处无材料管理牌罚队组50元。

17、备用材料、设备定点、集中、整齐摆放,挂牌管理。发现一件随意放置罚队组200元,未挂牌管理罚队组100元。

18、工作面当班使用的材料不能随意乱扔,工具上架或靠帮整齐摆放,风水软管盘圈摆放。每发现一件工具倒地罚班组100元,发现一根风水软管乱堆乱放罚班组100元。

19、工作面保持整洁,尾滑道至机组段浮煤、淤泥杂物不清理,罚班组200元,班长50元。

20、巷道内锚杆、锚索打设必须做到横竖成行,每有一架打设不符合规定罚队组100元,班长50元。

21、新开口巷道和技措工程作业现场脏乱的罚队组500元,队长100元。

本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篇3:国旅酒店客房部处罚细则

国际酒店客房部处罚细则

1、非当班人员不准留宿客房中心或在客中逗留、玩,客房中心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其它部门的员工留宿应予以阻止,不听则报告上级处理。违者一次处罚50元。

2、客房部员工一律不准在客房中心或客房玩电脑,如发现一次,罚款50

3、偷用喝拿酒店物品及客人遗留物品者,罚款50元,价值超过50元的,罚款200元,并立即辞退。

4、当班人员因服务不及时、礼节礼貌不到位或工作失误,遭到客人投诉,罚50元一次。

5、上、下班时,在本店拾到客人遗漏掉的物品、钱或手机等占为己有,罚款200元并开除,价值超过100元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房间退房后,所有的电器设备全部关闭,只留一盏应急灯。卫生做完检查合格后一律不准停留在客房内,罚20元一次。

7、退房查房应仔细,客人遗留物品未查到,后来又在房间发现的,罚20元一次。

8、客房查房时,未及时关空调关灯,罚20元一次。

9、乘坐客用电梯上下的,罚20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