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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职业危害预防监控措施

2024-07-10 阅读 9822

冶金公司职业危害预防监控措施

为了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促进安全生产,加强职业危害场所的监督检查管理,对职业危害预防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制定了《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各单位和职工都必须严格执行,按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2、公司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的“职业危害预防领导组”,加强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工作。

3、对职业危害场所采取定取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主管部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相应措施。

4、每月对个别危害场所进行一次检测,针对特殊危害场所进行监测,如发现有超标情况,进行停止作业,并加强通风效果,直到浓度稀到规定范围,方可作业。

5、对职业危害场所从事作业的人员,加强个体防护管理,配有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耳塞、毛巾、护镜等防护用品。

6、对有粉尘作业的场所,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如:作业面撒水、按吸尘器、按局部风机加强通风等措施。

7、所有凿岩作业都采用湿式法作业,严禁干式作业。

8、接触粉尘的人员发放防尘口罩、防尘工作服,作业时必须按要求佩戴。

9、对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按规定每两年要进行一次职业危害体检,发现问题及时调离岗位,并及时给予治疗。

10、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危害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

11、每班有专人对存在危害场所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的数据进行汇总、上报安全科,并归档管理。

篇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检测制度

1、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职业健康的控制和预防,消除职业危害,保证本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将预防、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公司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负责。

4、公司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工作计划。

5、公司职工医院负责协调有关医疗单位对员工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当发生急性事故时,积极协调有关医疗单位进行抢救。

6、公司各分厂安环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有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有职业危害产生场所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7、公司职工医院负责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并按照要求进行实施。

8、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需要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公司各单位应对作业现场的尘毒监测仪和职业健康器材、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10、各单位要不断改善作业现场的劳动环境,加强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减轻职业危害程度,积极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篇3: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

1目的

为适时监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保护员工免受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粉尘区、噪声源区及有毒有害气体区;主要具体位置:乙炔发生岗位、乙炔压缩车间、乙炔充装岗位、丙酮补加岗位、氧气车间灌装岗位、氩气车间灌装岗位。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日常管理,配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内容

公司生产活动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岗位必须按规定进行危害因素监测。

4.1验收监测

公司新、改、扩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工程竣工后要进行职业危害验收监测,验收不过关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4.2年度监测

4.2.1其他尘检测,乙炔装置一层、乙炔装置二层;检测频率为三年一次。

4.2.2噪声检测,乙炔发生装置二层、乙炔压缩车间、乙炔充装岗位、氧气车间灌装岗位、氩气车间灌装岗位;检测频率为三年一次。

4.2.3有毒物质检测:丙酮补加车间,检测频率为三年一次。

5.附则

5.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