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陈列师助理岗位职责

陈列师助理岗位职责

2024-07-23 阅读 9982

视觉陈列师/买手助理深圳俏帛环球服饰有限公司深圳俏帛环球服饰有限公司,俏帛职责描述:

1、有组货策划经验,能结合品牌定位规划组货和整合系列商品。较强的数据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思路清晰,考虑问题细致

2、定期调研做好数据分析,把握市场流行趋势,挖掘符合市场的畅销款

3、挖掘服装品牌生产商和供应商,依据公司要求与之进行合作洽谈(包括品质把控、货源保障、供货价格、付款方式、合同制定以及售后处理等问题

4、订单合同货期跟进与账务校对

5、全面负责公司服装形象监管,结合片区实际情况和季度陈列方案特点,拟定方案落地的计划,执行,总结等

6、负责品牌陈列标准的制订、终端执行的跟踪。提升终端人员产品类技能,包括陈列、搭配能力。

7、开发店内陈列道具、店铺人员形象标准、管理终端形象展示,按节假制定终端店铺橱窗陈列方案,并推广实施

8、负责货品陈列现场指导,培训店铺人员陈列、产品描述知识、培养店铺陈列人员

9、订货会陈列相关工作,以及协助其他部门完成订货会任务;

10、每季度开季培训工作计划及实施;

11、终端店铺陈列执行效果监督及检查;

13、换季交接季节货品的重组及陈列调整,有效促进消化库存;

14、培训:定期对卖场员工进行陈列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制作培训资料,做好培训跟踪;

15、负责每周微信朋友圈推广工作;

16、季前货品资料整理及相关跟进,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拍摄,搭配,产品手册制作按期下发各个店铺

任职要求:

1、三年以上品牌视觉陈列培训经验

2、大专及以上学历,服装设计,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三年以上品牌总部陈列经验

接受过服装搭配培训,服装陈列技巧,沟通与管理等相关培训

3、具备敏锐的商业眼光和审美眼光,善于创造性思维。耐心细致、认真负责、敬业、思路清晰、精力充沛

篇2:商品陈列与POP管理规范

  为加强营业现场的形象管理,提高公司商品经营品味,创造更好的销售业绩,特对营业现场商品陈列和POP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营业现场的形象管理

  商品的陈列与出样、模特的运用、陈列点的布置和POP的陈列由运营管理员作为现场管理,广宣企划部门进行规范督导和综合检查。

  二、商品出样与陈列规范

  1、基本原则:

  (1) 柜内应陈列质量可靠、外观整洁、平整干净的商品。

  (2) 陈列商品高度要适中,不能影响整个卖场效果。

  (3) 陈列商品应勤更换,不可一成不变。

  (4) 陈列商品应充分考虑灯光,装修装饰、衬托物的有机利用,以达到和谐统一的效果。

  (5) 商品陈列不应影响顾客视线和流动路线。

  (6) 陈列商品应有聚焦点,以吸引人们的注意。

  (7) 应季商品应突出陈列,过季商品和特卖商品应单独陈列。

  2、使用道具规范

  (1) 同一专柜内用于悬挂商品的挂件,颜色应协调一致。

  (2) 使用道具必须牢固,不得有松散现象。

  (3) 中岛道具高度不得超过135cm。

  (4) 使用模特陈列的,模特高度不得超过200cm(含底座高度)。

  (5) 模特出样不允许成排摆放,中岛135cm高100cm长度内的层板上只允许放置一个半身模特架。

  (6) 陈列道具不得超出卖区,不得阻挡卖区内其他陈列。

  3、商品的陈列整理:

  (1)服装类商品按长短进行整理时,应短款在前、长款在后。

  (2)按颜色整理时应暖色系在前、冷色系在后,同一柜位的商品颜色应协调统一,同一色系的商品陈列在一起。

  (3)按质地厚度整理时,应质地薄的在前、质地厚的在后。

  (4)用衣挂陈列商品,挂钩方向一致向内,衣服的正面朝向通道。

  (5)采用层板道具上下陈列时,应按商品重量大小,由上至下依次按由轻到重、由小到大顺序陈列。

  (6)采用货架陈列,商品左右间距应考虑商品材料,如针织品应考虑线的粗细。

  三、促销广告及POP管理规范

  (1) 促销广告和POP原则上由广宣企划部统一制作,如专柜自行安排制作的,需由广宣企划部检查制作效果,同意通过后加盖专用印章方可悬挂。

  (2) POP禁止粘贴在卖区内任何位置,应悬挂于POP专用架上。

  (3) 未经许可不许在卖场内散发商品促销单和商品介绍传单。

  (4) 各专柜悬挂的POP高度应在190cm-200cm之间,不得随意调高或调低其高度。

  (5) 各专柜POP不能占用主副通道,陈列位置应在销售点或副通道边缘。

  (6) 专柜其他招贴画以及其他装饰物必须经广宣企划部核准后方可悬挂。

  (7) 促销类POP在促销结束后必须立即撤下,品牌介绍类POP视情况确定陈列时限。

  四、现场陈列形象的管理

  运营部经常派美陈人员到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指出,并责令其纠正,如果商铺不能及时改正的,运营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美陈人员进行纠正,并不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五、处罚条例

  如果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由运营部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商铺内出现陈列或POP摆放不规范,发现一次将对该专柜罚款20元。对拒不整改的商铺,按情节严重给予50-200元罚款。

篇3:医疗器械公司门店进货验收陈列制度

  医疗器械公司门店进货验收陈列制度

  1、医疗器械必须从总部购进,不得自行从其它渠道采购医疗器械;

  2、门店应按照具体品种的销售情况,及时向总部报送要货计划,要货计划应做到优化存储结构,保存经营需要,避免积压滞销;

  3、门店设置专门的质量验收人员,负责对总部配送药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4、质量验收员必须依据配送中心的送货凭证,对进货医疗器械的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及数量的核对,并对其包装外观进行检查;

  5、陈列医疗器械的货柜、橱窗保持清洁干净;

  6、凡有质量疑问的医疗器械,一律不予上架陈列、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