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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主管岗位职责

2024-07-24 阅读 5056

优化主管壳牌华北石油壳牌华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壳牌华北,壳牌华北石油,壳牌职责描述:

1.协助供应链(采购、产品、物流等)体系的整体规划、搭建、实施;

2.对供应链主要业务指标进行细化分析和制定;

3.协助部门领导进行项目规划与资源分配,统筹整个项目运作,包括供应策略、毛利、质量、物流、费用控制和风险等各方面的管控、实施、优化;

4.对供应链进、销、存分析系统进行规划、实施和优化;

5.负责项目组成员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并协调、控制各成员工作进度,审核工作效率和成果;

6.负责对项目组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提高项目组整体工作效率和能力;

7.分析和优化供应链端到端风险、成本、效率,并建立相应系统工具进行管控。

任职要求:

1.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类或相关专业;

2.8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带领10人以上项目团队规模的项目管理经验;

3.拥有石油化工行业项目管理经验会有一定优势;

4.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的使用;

7.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篇2:湾龙小区业主管理规约

龙湾小区业主管理规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龙湾小区(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小区(大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凡是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龙湾小区;

座落位置**区**路**号,**号;

物业类型商住;

建筑面积约583233平方米。

第五条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用房位于:___,建筑面积为:。

第六条依法取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或者虽未依法登记取得所有权,但基于买卖、赠与等旨在移转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已经依法占有使用该专有部分的人为本管理规约所称业主。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能够登记成为单个业主所有权标的物的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绿地、楼顶平台、车库、车位等房屋或者特定空间为本管理规约所称专有部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物业服务用房、外墙面、大堂、楼梯、过道、道路,未经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未经规划专属于单个业主的楼顶平台、绿地等为本管理规约所称共有部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以外的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根据其功能应当为业主共同利用的公共健身场所、广场、园林等其他公共场所为本管理规约所称共有部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围墙、大门、车棚、公共健身设施等,以及电梯、公共照明、安保、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管道、水箱、消防、邮政信箱、避雷装置、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公用设施,为本管理规约所称共有部分。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物业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在用电、用水、用热、用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日照、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危及建筑物安全,妨害建筑物正常使用,损害建筑物外观;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占用绿地、侵占通道以及建筑物的其他共有部分;

4、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5、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6、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设立广告牌等;

8、拒付物业服务费用;

9、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10、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晚间18时至次日上午8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第十三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八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小便,不得饲养家禽,保证动物卫生避免传染疾病。

2、

篇3: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范例(3)

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范例(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住宅区内房屋业主(含房屋使用人)为了加强住宅区管理,自愿成立的组织,依据本章程开展活动并行使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管委会的宗旨是:支持、配合、监督管理部门搞好住宅区管理;代表业主的利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活动,建设文明住宅区。

第三条××住宅小区住宅区的房屋业主均属管委会会员,有履行会章的权利和义务,并从政治、经济等方面给予管委会支持和帮助。

第四条管委会是由会员推选的常设组织,是业主表达愿望和意志的代表,负有对外联系和组织业主的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首届管委会由物业管理公司出面组织,管委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多层楼宇以每一楼梯口为单位推选出代表一名,高层楼宇每10~15户推选代表一名。管委会委员候选人从代表中推选。

第六条管委会由7~11人组成,设会长一名,副会长1-2名,执行秘书一名。执行秘书协助会长工作,并负责决议的执行。执行秘书由物业管理公司人员担任。

第七条当选的委员须有代表半数以上的赞同。管委会每届任期两年,委员可连选连任。管委会委员任职期间,委员缺额应及时补选。

第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开会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听取会员的意见或建议;

二、研究决定涉及业主利益的重大问题;

三、审议工作报告;

四、选举新的管委会;

五、其它需要研究的问题。

第九条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选出的管委会履行大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管委会一经成立,即应向市社团登记和市房地局备案。

第三章管委会会议

第十一条××住宅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是本住宅区最高权力机构,管委会会议分为例会和特别会议。例会每半年举行一次,由执行秘书召集。在召开管委会会议的7天前,提交会议日期、地点和议题,并书面通知全体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管委会应召开特别会议:

一、百分之七十以上委员认为必要时;

二、会长、副会长两人以上认为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

第十二条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表。

第十三条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表决结果中同意票超过委员总数半数以上时,表决视为通过。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票数相同之情形时,由会长或主持会议之人士投决定性一票。

第四章管委会任务

第十四条管委会的任务是:

一、听取和征求业主意见,及时反映住宅房屋业主或使用人的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管理职责,维护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协助物业管理公司、派出所以及政府各级主管部门搞好住宅区管理工作。

三、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对住户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管委会执行任务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三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提议的议案必须在递交议案之日一周内作出答复。

二、涉及会员的有关事项,应书面或口头通知,或在楼梯口处予以公布。

三、所有决议、决定、议案不得违反有关政策规定。

四、提请物业管理公司、派出所及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的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

五、所办事项应设立专门档案备查。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会员代表大会补充。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业主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