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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工技术操作规程

2024-07-24 阅读 7972

1、火工品人员要认真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过程中,认真查对火工品的数量,检查库内的安全状况和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3、发放时,认真检查放炮员的各种有效证件,按照实物票的品种、规格、数量发放,与领料人员当面点清,放炮员必须签字盖章。

4、使用单位当班剩余的火工品,要点清数量,妥善保管并做好记录。

5、发放人员做到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帐、卡,物一致,做到日清月结。

6、雷管不导通严禁发放。

7、完工后,查对火工品数量,做好交班工作。

篇2:火药管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雷管导通

第1条检验电雷管导电性能工作应在专用硐室内进行:

1、硐室要用不燃性材料(转或混凝土)支护。

2、试验室内要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照明设备电压不许超过127伏。照明线要使用电缆。

第2条雷管导通试验台上要铺设导电的软质垫层。导电的软质垫层,系指能导静电的半导体橡胶板,该橡胶板下还必须铺设金属网,并用导线将金属网接地。实验台的边缘突起高度,至少高于软质垫层10毫米。

第3条雷管导通试验室设备按公司统一规定布置。

第4条雷管发放前,必须做外观检查和导通试验。

1、检查雷管外壳和集中穴(聚能穴)是否松裂,脚线是否松动锈蚀;

2、电雷管必须做导通实验。电雷管箱应在导通实验室外开启,一次只准开一箱。开箱要用改锥将箱盖的螺丝拧下,揭盖清点数量后,最多一次拿100发进行试验。试验室内,将雷管的脚线理顺,放在操作台上,将脚线一端压紧,一手捏雷管的脚线抽出,将雷管头送到试验筒内即可通电,如果导通即可绕卷脚线并短路,每20发为1把,然后放入箱内待用。

3、电雷管导通试验装置的操作必须按其使用说明书进行。

第二节?运送爆破材料

第5条运送爆破材料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责任心强的人员护送。

第6条井上下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7条在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运送。

2、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3、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木质车箱内,车箱内铺有胶皮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箱。炸药箱可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

4、在装有爆破材料的罐笼内,除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任何人员;

5、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电雷管不得超过2米/秒;运送炸药,不得超过4米/秒;吊桶升降速度,无论运送何种爆破材料,都不得超过1米/秒;司机在启动和停止绞车时,不得使罐笼发生震动;

6、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第9条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若用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长度不得小于3米;

2、爆破材料必须有专人护送,且坐在尾车内,其他人员严禁乘同一列车;

3、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4、装有爆破材料的列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第10条在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破材料,但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米/每秒。严禁用链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等运输爆破材料。

炸药雷管在装卸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

?第三节爆破材料发放

第12条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破材料库房内。

第13条电雷管、炸药必须认真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失效或有问题时,及时找有关单位联系处理。验收后要填写入库帐,并签名备查。启封火药箱及雷管箱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第14条严格把关,按照本库房规定控制电雷管、炸药储存量。

第15条各种雷管炸药必须分别存放在库内指定地点。库房内禁止存放其它物品,库内要保持清洁、整齐。

第16条认真执行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必须对号发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许发出。

1、雷管、炸药质量问题;

2、雷管未作导通试验;

3、无箱或箱子无锁;

4、无作业证或领药卡片;(领药卡片上火药管理员和放炮员双方均要签字)。

5、不清退火药者下班停发;

6、本班无火药消耗量或消耗无人签字证明者立即汇报区值班人员查处并下班停发。

第17条炸药雷管应上账管理,失效炸药雷管也要上账管理,且单独存放。

第18条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账目清楚并双方签字,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篇3:烟火药自动混合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请确认筛网是否完好,上下两层筛网规格一般相差40目(例:上层100,下层60),上筛网与静电排线接。

2、控制箱打入自动挡下“启动”,使其空转一个循环,观察振动料斗内的搅料叶片是否按顺时针方向旋转,机器运转是否异常。

3、倒入需要混合的药物之前,应确认混药罐内是否干燥(有的药物遇水产生高温易诱发安全事故),水槽是否注满水。

4、机械混合的所有原材料在配料前必须先擦单料(对于高钾、硝钾、钡等易结块材料应即擦即配即混合)。

5、单次混合:开苞药、引线药5公斤/次,光色药10公斤/次、敏感度高的药按当地安监部门的规定执行(不超过5公斤/次)。开苞药、敏感度高的药振动料斗内的第一层采用铜筛网布。振动料斗内的搅料叶片距离铜筛网布8-10mm高。切记不可压到筛网布。

6、本设备工作电压许范围为280V—450V,如果电压不在此范围内,机器将拒绝启动并报警(即当机器不能启动时,可检查控制箱左上角的电压显示屏)。

7、控制箱打入手动挡按下即接通电源,在此状态下,按设定键可设置每个步骤的时间,左边显示屏显示代码{HL-混料,SL-筛料,dL-倒料,nb-工作次数,c-安全工作最高温度(以当地安监部门规定为准)},右边显示屏表示相对应时间和温度,按显示屏下方“减少”、“增加”键可改变相对应数值(当要减小之前所设置的混料时间时,必须先将筛料时间调至比混料时间短方可进行混料时间的更改。当环境温度超过设定温度时,控制箱会发出报警并拒绝工作)。

8、在混合的过程中如听到异常响声,应及时停机,稍等片刻进入机房,把药物清理干净之后再检查机械并咨询厂家。

9、机器工作时严禁任何人进入警戒门杆内,倒料、取料时必须待警戒门杆升起,警灯熄灭后方可进入,违者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10、下班或更换药物品种时应用气体彻底清理筛网、振动斗、料罐和倒料口等与药物接触处,并用水冲洗地面,确保之后工作安全。

11、在清理或清洗机械、混合罐前必须关掉总电源,防止机械意外通电,造成人员伤害。

12、当机器必须用水清洗时,将控制箱打入“手动”挡,按下“启动”→“倒料”使混药罐处于倒料状态,方可用水清洗,清洗完成后,保持倒料状态使混料罐晾干。(注:再次使用机器必须完全干燥)。

13、当混药罐内壁粘结余药时,建议使用酒精清洗,保持混药罐内干燥无余药。

14、下班后必须关闭总电源并拔下插头电源,防止雷击等意外事故。

15、应保证机房的干净,并做好防尘处理,防止药物粉尘进入机房。每个星期必须对机房进行一次彻底清理维护,拆下护板,用气体将各部位清理干净,并检查加注换向箱及运转部件的润滑油。

16、未经培训人员严禁操作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