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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式输送机操作规程

2024-07-24 阅读 1935

适用机型:包括皮带宽度为:320,500,650,800,1000毫米的所有机型设备。

一、认真执行《机械化运输设备通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二、认真执行下述有关补充规定:

(一)工作前须认真做到:

1、送、回砂皮带要检查刮板,不得有严重磨损和转轴卡死的现象。

2、回箱皮带要检查分箱装置处于不得有卡住皮带的地方。

(二)工作中认真作到:

1、经常沿设备全长巡回检查:如滚筒、滚子粘砂严重要立即停机清理,滚子不转要交班提出修理或更换;如皮带与滚筒、刮板间有芯骨、冒口、飞边等障碍物要立即停机清除,严防刮坏皮带。

2、皮带运输机上没有设置过道的地段不准跨越。

(三)每星期最后一个班,工作后必须要送、回砂皮带的砂子全部卸去将回箱皮带上的砂箱全部吊离,以便设备检修。

篇2: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安全规定

——应有防打滑、防跑偏和防纵向撕裂的措施以及能随时停机的事故开关和事故警铃;头部应设置遇物料阻塞能自动停车的装置;首轮上缘、尾轮及拉紧装置应有防护装置;

——带式输送机托辊中心轴线距底面的高度,应不小于0.5m;

——带式输送机检修完毕,应用电铃、电话或警报器与操作室联系,经双方检查确认胶带上无人,方可启动;

——带式输送机运转期间,不应进行清扫和维修作业,也不应从胶带下方通过或乘坐、跨越胶带;

——应根据带式输送机现场的需要,每隔30~100m设置一条人行天桥;应有防滑措施,超过12°时,应设踏步;地下通廊和露天栈桥亦应有防滑措施;

——带式输送机的通廊,应设有消防设施;

——带式输送机的通廊的安全通道,应具有足够宽度;封闭式带式输送机通廊,应根据物料及扬尘情况设除尘设备,并保证胶带与除尘设备联锁运转;

——带式输送机通廓,应设置完整、可靠的通讯联系设备和足够照明

篇3: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行规定

1、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②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③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④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⑤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⑥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⑦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⑧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2、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装设下列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1)过速保护;

(2)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

(3)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

(4)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

(5)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

在倾斜井巷中,必须装设弹簧式或重锤式制动闸,制动闸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制动力矩与设计最大静拉力差在闸轮上作用力矩之比不得小于2,也不得大于3;在事故断电或各种保护装置发生作用时能自动施闸。

3、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或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上、下人员的20m区段内输送带至巷道顶部的垂距不得小于1.4m,行驶区段内的垂距不得小于1m。下行带乘人时,上下输送带间的垂距不得小于1m。

②输送带的宽度不得小于0.8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8m/s。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绳槽至带边的宽度不得小于60mm。

③乘坐人员的间距不得小于4m。乘坐人员不得站立或仰卧,应面向行进方向,并严禁携带笨重物品和超长物品,严禁抚摩输送带侧帮。

④上、下人员的地点应设有平台和照明。上行带下行人平台的长度不得小于5m,宽度不得小于0.8m,并有栏杆。上、下人的区段内不得有支架或悬挂装置。下人地点应有标志或声光信号,在距下人区段末端前方2m,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在卸煤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入煤仓的设施。

⑤运送人员前,必须卸除输送带上的物料。

⑥应装有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

⑦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应设断带保护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