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淘宝劳动合同

淘宝劳动合同

2024-07-24 阅读 6345

劳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月。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负责郑州宏斯特服饰有限公司的电子商务业务,负责包括天猫店、淘宝店、京东店、阿里巴巴、微信、微博等相关电商的运营发展。

第三条、乙方认为,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四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如因商业泄密造成对甲方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予以经济赔偿。

1

第五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劳务报酬5000元/月;提成分成为毛利的10%(毛利=销售额-成本价格-推广费用-工人工资-拍照费用)

劳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每月日支付上月的费用;提成分成费用为每年的12月31日结清。

第六条、根据第五条,乙方有权知道每款产品的成本价格及其他一切费用的去处。第七条、为了保证公司电子商务的持续性发展,甲方提供毛利的(包括乙方的10%)作为员工的年终奖金,具体的分配原则有乙方同甲方共同协商。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严重违反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3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2

要求乙方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3.4违反劳动纪律,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3.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4.1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4.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协议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4.4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并将理由通知工会后解除劳动合同:

5.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6.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6.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6.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费的;

6.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在下列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1.1劳动合同期满的;

1.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或相关约束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第十条、附则

(一)劳动合同一式_两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代表/代理人:

日期:日期:

5

篇2:化工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1.3、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2、职责

2.1、行政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2.2、安检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2.3、安检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

3、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3.1、劳动者被本厂录用后,应在行政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

3.2、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

3.2.1、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3.2.2、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3.2.3、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3.2.4、其他要求。

3.3、行政部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3.4、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安检部审核、确认。

3.5、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4.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4.2.1、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

4.2.2、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4.2.3、劳动合同期满。

4.3、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4.3.1、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3.2、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考核

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按考核条款执行。

篇3:油品调运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秩序,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zz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及《z延炼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与实施工作等各项事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一)负责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二)负责分公司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解除及终止等实施工作;

(三)负责有关劳动合同相关的咨询及劳动争议事宜的处理。

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

(一)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双方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原则;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明确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合同内容包括:

(一)合同类型、期限及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分公司人事应在职工入职30天内通知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条对于接到通知的新入职人员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或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分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第八条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至实际用工之日期间,分公司与劳动者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分公司无需承担劳动者的医疗费用等责任,也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九条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或承诺书后方可签订,若职工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分公司将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职工隐瞒自身真实情况(提供虚假简历、学历、工作经历等)骗取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分公司将按“以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签订后综合办公室应建立员工花名册台簿、人事信息档案。

第三章试用期管理

第十二条分公司新入职员工按如下规定执行试用期:

(一)普通员工入职: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为6个月。

(二)中层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急需专业及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在面谈时商定。

第十三条试用期满,乙方应提前1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逾期者,作放弃转正处理。

第十四条综合办公室接到转正申请后,按岗位不同对乙方进行考试及考核,并根据乙方各方面表现及业务能力,做出是否给予转正的决定。

第十五条转正决定分为二种:

(一)经考核合格,同意按期转正,正式履行劳动合同。

(二)经考核不符合甲方聘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凡做出上述任何一项决定,甲方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乙方的转正考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会同所在部门进行,然后由综合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拟出处理意见,报分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七条职工应遵守分公司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内约定内容,确保其岗位工作业绩目标的完成。

第十八条分公司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分公司和职工经协商一致可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如协商不成的,原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或解除。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将采用书面协议记载变更的内容,注明变更日期。变更协议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成立,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由分公司和职工各执一份。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职工与分公司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除,但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进行赔偿。

第二十二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愿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需签署解除协议(见附件1)。

第二十三条由分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向职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见附件2),其后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由职工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职工向分公司提前30日提交《解除劳动合同报告》(见附件3),分公司接到《解除劳动合同报告》后,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间考核不达标或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二)严重违反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分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分公司发现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与分公司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公司有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分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的;

(二)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分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对于已和分公司解除或终止关系的员工必需完善相关的离职文书后,分公司给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两年备查。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续订

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双方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续订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分公司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向员工发出《劳动合同到期提示函》(见附件4);

(二)员工接到提示函后,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向企业提出《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见附件5);

(三)分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员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等因素,决定是否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不续订的,可签订终止协议书(见附件6);

(四)劳动合同续签协商一致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后30日内续订劳动合同。

第七章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及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分公司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经济补偿(具体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执行)。

第三十二条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职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月工资为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三条员工如在辞职时未能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分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下列损失:

(一)分公司招收录用时所支付的费用;

(二)分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十四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分公司书面通知后,员工不与分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分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但应依法向员工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八章离职手续办理及劳动合同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职工在离职前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并填写“离职移交手续清单”交至本单位综合办公室;

职工所经营的分公司财物(含分公司发给职工本人的装备和工具等);向常借取的个人预支款;已办、或未办完的事项;所经办业务项目之办事细则;所经办业务之各项材料(包括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等);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组织关系和工会关系等相关手续等。

第三十六条移交手续需职工本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一份。

第三十七条在上述手续未结清前,分公司将暂停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对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及终止过程中的相关书面记录予以妥善保管,并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

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由分公司、职工各持一份。

第九章劳动合同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职工与分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员工应先同直接上级主管人员进行口头或书面沟通,以促进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请求人事、企管等部门进行调解,不满调解结果可按国家的相关规定予以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劳动合同,现因下列原因解除,并达成如下协议:

协商一致单方提出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一、双方自年月日起劳动合同解除。

二、按照法律规定,甲方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元。

三、双方所有债权债务均已结清,离职手续已办结,双方再无他涉。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2: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劳动合同,现因下列原因解除:

协商一致单方提出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员工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一、双方自年月日起劳动合同解除。

二、按照法律规定,甲方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元

甲方:

年月日

附件3: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报告

本人××

×(身份证号××××××),现因本人×××原因自愿提出解除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

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本范本由本人参照以上内容手写。

附件4:

劳动合同到期告知函

(身份证号码:)

您与我公司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将于年月日到期,现予以告知。

(综合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分割线

以上《劳动合同到期提示函》本人已收到无误。

签收人:

年月日

附件5: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

×××(企业名称):

我叫×××(身份证号:××××××)于×××年××月××日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我愿意/不愿意与单位续订劳动合同。

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本申请由员工本人手写,于到期前15日内提交综合办公室。

附件6: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于年月日订立的劳动合同,现因合同到期个人不愿续签,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终止,

终止,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年月日起劳动合同终止。

二、按照法律规定,甲方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元。

三、双方所有债权债务均已结清,离职手续已办结,双方再无他涉。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