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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准入评估管理办法精品

2024-07-25 阅读 2499

企业准入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多媒体产业园特色工业设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产业集聚、布局集中、彰显特色”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加强对企业(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规模,成为全市引领、全省一流、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工业设计基地,有力支撑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中的推动作用。

第三条成立多媒体产业园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企业(项目)准入评估和绩效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改委、多媒体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发改、科技、财政、商务、地税、多媒体产业园分管领导为成员。

第四条评价委员会对新引进的企业(项目)组织准入评估,每年进行绩效评价,实施企业(项目)退出机制。

第二章准入评估

第五条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以市“3+3”和区“2+2+N”产业体系为主体,工业设计成果具备商品化、产业化的条件。

(二)属于视觉设计、界面设计、结构设计等工业设计领域,主营业务为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传播设计、设计管理等的企业(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产业政策。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未能提供自有知识产权相关证明的,须承诺入驻基地后1年内取得相关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明。

(四)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五)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技术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

(六)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技术成果转化、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

(七)工商和税务注册地在区。

第六条优先条件

结合基地实际情况,优先引进以下企业(项目)和平台:

篇2:Z学校后勤饮食经营准入制度

学校后勤饮食经营准入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卫生厅召开的高校负责人电话会议精神,及冀教明电[2004]31号“紧急通知”精神,为确保学生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对饮食经营实行准入制度。

一、进入我院经营餐厅的承包单位,要有本行业的经营资质,并在其它院校经营餐饮业。凡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我中心将逐一进行考察其经营管理技术、信誉及从业人员素质,综合考虑,集体确定。

二、学生餐饮业搞的好的院校餐饮中心,也可参与我院餐厅的经营。

三、引进的餐点负责人要有在学校餐饮工作经历,所经营的品种有特色,深受学生的欢迎。

四、所有炊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向饮食中心提交有效的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当地证明本人无法*、无刑事案件的证明。

五、准入经营者,要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有整体大局意识。

六、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搞好饮食卫生与安全工作。

七、准入经营者,所用炊事设施要达到标准,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随时检验水、电、气等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自行处理;爱护公物,不得随意移动、损坏公物。

八、所有炊管人员要持证上岗、爱岗敬业,做到衣帽整洁、举止文明、服务态度和蔼。

九、学生食堂是一项公益福利性事业,经营人员时刻牢记以学生利益为最高利益,要保持饭菜价格稳定,不能随市场物价波动而随意调整价格。经营人员要努力降低成本,让学生得到实惠,实现双赢。

十、准入经营者,要认真履行协议,保证至少经营一年(清退的除外),中途不得转让、转租,或挪为它用。

十一、对符合以上十条的经营单位或个人,经批准后,签定协议,由各餐厅(点)负责人在提交炊事人员有效证件时,换取准入经营证。

十二、对已在我院承包经营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解除协议并予以清退。

十三、在经营过程中,对不遵守上述规定,违法经营,卫生安全不达标的准入单位或个人,要坚决予以清退。

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3: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市场准入为根本,以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对进入县内市场的农产品,实行“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测,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无公害,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二、实施原则: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入手,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殊、先大家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从蔬菜类、畜产品类开始,从批发市场、超市开始,逐步向全市农产品市场的农产品延伸。

三、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三项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推行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和标识管理制度,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推行先进的管理手段、引导规范经营;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农产品信用监督约束机制等主要内容,逐步实现我县农产品市场检测人员、速测仪器、检测场所、检测结果记录公示、检测结果网络化管理的具体到位,营造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关心支持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良好氛围,最终实现农产品市场销售的无公害化,并进一步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

(一)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三项制度”

免检制度。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

索证抽检制度。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

现场检测制度。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控制,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1、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编码规则》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随时补充完善编码,提高编码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加快编码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生产者在每批上市农产品上应标明产地编码,以便追查农产品产地来源和生产者,并将产地编码作为农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更好地为我市农产品顺利进入各地市场服务。

2、推行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进行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率先实行农产品标识挂牌销售。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标识牌的制作、发放由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实行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其产品的加工单位和原生产基地;生产者在生产中要严格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定,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检疫情况;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通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时有效的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三)建立农产品信用监督约束机制

以执法部门监督为主,行业自我监督为辅,结合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监督网络。通过消费者评选、同行业评比、监督部门评定等综合评价的办法,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创建信用市场、信用企业、信用品牌活动,以充分发挥在农产品安全体系引导市场的功能与作用,逐步使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企业自觉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积级推行“诚信、安全、健康消费”在重点市场、超市设立农产品安全诚信公示栏,定期向消费者提供农产品安全信息,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