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工程建设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工程建设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2024-07-25 阅读 6906

工程建设岗位职责

工程建设经理一、1.新厂区厂房建设相关工作;

2.依据批准的组织架构关系进行汇报;

3.组织、协调并完成与建设相关的必要的准备工作;

4.与外聘图审及现场监督团队保持沟通,及时汇报项目工程工作;

5.施工监督,保证工程按计划时间完成,及工程验收;

6.建立、维护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并监督纠正和持续改进

二、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相关专业;

2.完整参与大型工业厂房及住宅工程设计施工及现场管理经验;

3.熟悉图纸设计,对接图审团队工作;

4.能够适应出差。一、1.新厂区厂房建设相关工作;

2.依据批准的组织架构关系进行汇报;

3.组织、协调并完成与建设相关的必要的准备工作;

4.与外聘图审及现场监督团队保持沟通,及时汇报项目工程工作;

5.施工监督,保证工程按计划时间完成,及工程验收;

6.建立、维护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并监督纠正和持续改进

二、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相关专业;

2.完整参与大型工业厂房及住宅工程设计施工及现场管理经验;

3.熟悉图纸设计,对接图审团队工作;

4.能够适应出差。

工程建设岗位

篇2: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安全施工职责

1.建设单位应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负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规划和经济制约措施,并认真执行。

3.建设单位的行政正职应对工程的安全施工负领导责任。负责组建由各施工承包单位领导参加的安全施工委员会,并担任主任委员,主持开展工作。

4.建设单位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监察机构或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或选用施工承包单位时,必须提出明确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施工要求,并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6.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7.负责向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所规定的安全施工基础条件。协助施工单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施工。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8.负责按照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将概算中计列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合理分配到各电建施工单位,但分配方案必须先报请主管上级(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9.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10.负责组织有各施工承包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11.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12.组织现场施工单位之间开展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奖励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先进单位。

13.负责做好自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确保自营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全面达到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本规定的有关要求,并承担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责任。

14.参加施工单位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了解现场各施工单位发生的事故情况印发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15.负责向主管电力公司上报"电力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篇3:工程建设单位安全施工职责

1.建设单位应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负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规划和经济制约措施,并认真执行。

3.建设单位的行政正职应对工程的安全施工负领导责任。负责组建由各施工承包单位领导参加的安全施工委员会,并担任主任委员,主持开展工作。

4.建设单位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监察机构或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或选用施工承包单位时,必须提出明确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施工要求,并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6.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7.负责向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所规定的安全施工基础条件。协助施工单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施工。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8.负责按照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将概算中计列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合理分配到各电建施工单位,但分配方案必须先报请主管上级(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9.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10.负责组织有各施工承包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11.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12.组织现场施工单位之间开展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奖励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先进单位。

13.负责做好自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确保自营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全面达到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本规定的有关要求,并承担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责任。

14.参加施工单位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了解现场各施工单位发生的事故情况印发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15.负责向主管电力公司上报"电力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