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实施售前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实施售前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2024-07-25 阅读 7223

实施售前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提供平台软件的售前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支持,编制相关文档;

2、配合销售进行现场调研和技术交流;进行软件产品的技术演示及产品宣讲。

3、解答客户在售前提出的有关产品问题。

任职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

2、熟悉软件系统的基本组织架构,了解在线教育基本知识;

3、具备良好的语言与文字功底,有能力编写思路清晰的文档及宣讲PPT;

4、能够熟练阅读相关技术文献,编写技术方案、调研报告等相关资料;

5、具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能承担责任和工作压力;

6、有相关工工作经验者优先,形象气质佳。

员工福利:

1、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2、五险一金

3、绩效奖金

4、生日福利、节日福利

实施售前岗位

篇2:物业服务质量检查实施细则(3)

物业服务质量检查实施细则(三)

1目的

通过对服务过程进行的检查和评价,验证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保安部、绿化部、清洁部、工程部、客户服务部向住户/业主提供的各项服务。

3职责

3.1各部门安排和组织本部门对所管辖的岗位进行班检、月检工作。

3.2公司定期(每月)组织各部门(清洁、绿化、保安、工程、客户)对各部门岗位工作进行综合检查或抽查。公司主管经理各部门所管辖的部门每季度必须要参加一次由行政人事部组织的检查。

3.3检查范围

3.3.1保安部

3.3.1.1检查各固定岗位及周围卫生(5平方米)

3.3.1.2检查各岗位登记情况是否正常、有无乱写乱画或巡逻提前登记现象。

3.3.1.3检查保安员的精神面貌是否良好、着装是否整齐,是否按规定位置站立;执勤手势动作是否正确,运用文明语言执勤如何。

3.3.1.4检查保安员对各自的职责是否清楚、能灵活运用。

3.3.1.5检查保安领班的巡逻密度及处理问题能力。

3.3.2绿化部

3.3.2.1检查责任区内植物生长是否旺盛,是否有杂草、枯枝、落叶

3.3.2.2责任区内的告示牌及树种标签是否完好,有无倾斜歪倒

3.3.2.3检查树木、绿篱修剪是否整齐,有无病虫害

3.3.2.4检查四害防治记录本(灭蚊每十天一次,灭鼠及向住户派鼠药每半月一次,鼠密度检查每月一次,灭白蚁每季度一次),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可向住户调查四害情况供检查参考。

3.3.2.5检查绿化设备是否完好正常,不正常的有没有报修。

3.3.3清洁部

3.3.3.1检查责任区内是否干净无灰尘,垃圾、蜘蛛网(楼梯间、扶手、天花、消防箱、警铃及住户大门)。

3.3.3.2检查员工是否着工作服,按规定佩带工作证,工作时有无在防盗门外挂工作牌。

3.3.3.3查垃圾清运是否及时,垃圾桶周边有无垃圾,垃圾桶盖是否盖好,是否按规定位置摆放。

3.3.3.4检查区内道路及所管辖的公共设施是否干净无积水、无落叶、垃圾、雨水井里无泥沙、垃圾。

3.3.3.5检查公用洗手间里是否干净无积水、鞋印,无嗅味、无便迹检查办公室内是否干净,办公设施及桌椅无尘,地面无尘,无积水无鞋印,玻璃无尘无水迹,无人时烟灰缸内无烟头、烟灰。

3.3.3.6检查路灯、公共告示牌、一区玻璃棚无灰尘、蜘蛛网。

3.3.3.7检查各假山、喷泉是否无尘、无垃圾、无落叶、无青苔。

3.3.4客户服务部

3.3.4.1检查物业助理受理客户报修及回访情况。

3.3.4.2检查物业助理受理客户投诉的处理情况。

3.3.4.3检查物业助理对住户信件的接收及派发情况。

3.3.4.4检查物业助理值班情况及值班记录。

3.3.4.5检查办证员的办证情况。

3.3.4.6检查收款员对管理费、水电费、有偿服务费、停车费等收取情况及催收情况。

3.3.4.7检查客户满意程度调查及汇总。

3.3.5工程部

3.3.5.1业主/住户室内有偿服务

3.3.5.1.1接到报修或投诉必须反映迅速,若不能及时赶到必须与业主/住户进行联系,承诺或约定时间。

3.3.5.1.2员工进入业主/住户家之前应扣门或用对讲机告知,征得同意后才可进入。

3.3.5.1.3员工应身着工程工服,佩带工作证,仪表端庄,文明用语,进门穿鞋套。

3.3.5.1.4服务过程中只准许在工作点工作,不准许随意走动、串间,更不准许乱动业主/住户的物品。

3.3.5.1.5工作完毕后需业主/住户检验,试用后,由业主/住户签单认可。

3.3.5.1.6工完清场,必清扫干净工作场地。

3.3.5.1.7服务过程中不允许接受业主/住户的馈赠,不允许收、吃业主/住户的食品。

3.3.5.1.8维修工程的实施必须严格按工程程序施工,以确保优质的服务。

3.3.5.1.9认真做好服务回访工作,填写业主服务回访表。

3.3.5.10有偿服务需按公司《有偿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执行。

3.3.5.2建筑物主体,设施的维护保养。

3.3.5.2.1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管理。

3.3.5.2.2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图纸、资料齐全,相符,管理完善。

3.3.5.2.3各建筑物及设施由各责任区小组负责。

3.3.5.2.4各小组对责任区每月需进行巡视检查记录。

3.3.5.2.5发现损坏应由小组负责及时组织修缮,不允许损坏现象存在。

3.3.5.2.6.外墙:无破损,瓷片脱落,无裂缝,渗水墙面干净无污迹。

3.3.5.2.7楼梯间:墙面没有面积污迹,渗水掉灰,空鼓损坏。天花、梯板无掉灰、空鼓现象,梯间楼道,梯

步棱角完好,不允许有脱落现象存在。

3.3.5.2.8天面:防水层粘贴密实无空鼓,无积水,破损,隔热层无缺损,防雷网无断裂现象,女儿墙完好,无裂缝,天面水池完好,无裂缝,渗水现象。

3.3.5.2.9道路:路面完好,道牙石整齐,无断裂,路面无明显大面积积水及路面警示黄线的油漆。

3.3.5.2.10散水、护坡、台阶、明沟:散水、明沟完好,排水通畅,台阶、护坡完整无损。

3.3.5.2.11栏杆、扶手:安装牢固,完整无缺、油漆明亮、无掉漆现象。

3.3.5.2.12消防设施、路灯杆、消防设施外观良好,红色艳丽,功能正常。灯杆:无脱漆现象。

3.3.5.2.13建筑小品:外观色彩良好,结构牢固,无破损。

3.3.5.2.14车棚:车棚结构牢固、完整、棚架无大面积锈蚀,车位线、车位号明显,倒车杆坚固,防撞标识齐全,无缺。

3.3.5.2.15井口沟盖板:无短缺、破损现象与井口接合严紧,井盖双面、油漆、标识鲜艳醒目,无大面积锈蚀。

3.3.5.2.16未售楼房的检查,3个月一次,认真填写《未售房屋检查登记表》并整理报工程部主任。

3.3.5.2.17发现较大损坏应及时报工程部主任核查,制定修缮方案组织施工,工程部主任跟踪和质量监督。

3.3.5.2.18业主/住户室内的维修质量要求按1.1条款执行。

3.3.5种类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

3.3.5.3.1设备管理的质量检查:

3.3.5.3.2设备图纸、资料齐全,相符。

3.3.5.3.3建立设备台账,项目齐全,目录清晰。

3.3.5.3.4图纸、资料管理完善,方便随时查阅。

3.3.5.3.5建全设备管理文件,确保安全运行。

3.3.5.3.6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规程》、《设备运行记录表》、《设备巡视检查记录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并严格执行。

3.3.5.3.7各设备室(房)内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老鼠、虫害发生。

3.3.5.3.8维修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3.5.4供电组(系统)

3.3.5.4.1保证24小时正常供电,出现故障,立即排除。

3.3.5.4.2配电室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3.3.5.4.3停水、停电提前通知住户。

3.3.5.4.4停电在15分钟内必须启动发电机组应急送电。

3.3.5.5给排水组(系统)

3.3.5.5.1保证24小时正常供水,水泵出现故障,立即排除。

3.3.5.5.2水泵的启动严格按《水泵操作规程》执行。

3.3.5.5.3设备阀门、管道无渗、冒、滴、漏现象。

3.3.5.5.3保证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转,水压定额。

3.3.5.5.4排水系统的通畅,无积水,浸泡发生。

3.3.5.5.5停水、停电提前通知住户。

3

.3.5.5.6遇事故,维修人员须及时进行抢修,避免大面积泡水,长时间停水事故发生。

3.3.5.5空调组(系统)

3.3.5.5.1确保中央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无超标噪音和滴漏水现象。

3.3.5.5.2保证向用户及时提供冷气。

3.3.5.5.3中央空调出现运行故障,应及时向工程部主任反映,由工程部主任组织维修。

3.3.5.6消防系统

3.3.5.6.1由工程部设备管理室负责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修。

3.3.5.6.2保证消防系统的设施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3.3.5.6.3对消防控制的值班须严格按《消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执行。

3.3.5.6.5每月上旬对所有消防栓及灭火器进行检查并记录.

3.3.5.7电梯组(系统)

3.3.5.7.1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满足业主/住户的使用需要。

3.3.5.7.2对电梯进行定期检查,如:安全设施齐全有效,通风、照明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3.5.7.3每年办理电梯的准用证,年检合格证及与专业维修公司的维修保养合同的完备。

3.3.5.7.4保持轿厢,井道的清洁。

3.3.5.7.5出现运行故障,维修人员在10-15分内到达现场,解救被因人员。

3.3.5.7.6对故障电梯设置明显停用警示标识,关闭电源,通知有关专业维修公司进行维修。

4实施和程序的要点

4.1自检

本程序所指自检,是指工作的完成者依据规定的规范对该工作结果进行的检查并与规定进行比较的活动。

4.2服务质检通过日周检、月检、内部审核进行。

4.2.1服务过程周检各班组领班每周对所管辖范围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完成的情况实行抽查。

4.2.2服务过程月检各部门主任每月对其分管的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对不合格服务要责成责任班组在三日内。

4.23公司分管领导根据行政人事部日常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汇报情况,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4.3考核

4.3.1各部门安排和组织岗位考核,以考核结果检本部门员工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4.3.2根据各种检查考核的情况,年终对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

4.4本程序所指顾客的评价,是指业主/住户对其所要求管理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是否满意的表达,具体执行参照《顾客满意度调查程序》。

篇3: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3)

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三)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公司对合同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根据《合同法》、《集团合同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合同的管理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接受集团合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对合同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在本公司范围内,凡涉及到提供服务项目、计价收费、设备和物质采购、工程外包等经营活动的均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后方可实施;各部门、管理处不得擅自签订合同(协议),所有合同(协议)需上报公司,按ISO9001:2000的有关程序及有关制度要求进行评审,经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请总经理批准。凡以公司法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一律需请律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

二、合同管理组织

第四条合同管理由公司办归口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

第五条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审查公司各类合同是否合法、明确、完整、规范,并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2、为公司其它人员签订合同提供法律咨询、业务指导,必要时参加合同的签订工作;

3、负责建立公司的合同统计台帐和合同评审台帐。

4、提出有关合同管理的培训方案并实施,宣传有关合同及合同法知识。

5、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并督促各部门落实、执行好。

6、根据需要依法参加对公司重大合同纠纷的协商、调整、仲裁、诉讼;

三、合同评审管理的内容

第六条合同类型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增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纠纷合同,居间合同等涉及企业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合同及协议。

第七条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或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九、法律规定或按照合同不同性质而要求必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要求在合同中必须约定的条款;

第八条签订合同前,经办人必须做好合同涉及事项的详细调查工作,

如对对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认真的审查,不可盲目草率。

1、对方是法人的,要看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参加签订合同的人是否

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所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前者出示法人代表证明书等身份证明,后者除授权委托书外,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注重审查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权限范围、有效期限。对方是其他经济组织,要看是否有工商机关核准登记的证明材料。

2、要审查签约对方的注册资金、生产经济能力,以保证公司合同的履行率。

3、在签订前,还应当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状况、商业信誉与合同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员签订,签订时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并对公司负责;有关经办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以委托人名义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否则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十条合同经办人应对签订合同所要达到的目标有明确有认识,合同的主要、必要条款不能遗留,语义要具体、明确、完整,条款要讲求逻辑性和严密性。

在审查由对方草拟的合同时,要从合同共同必备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制度等方面审查,并可提出本方认为须增加的条款以使本方权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另外,要特别注意分析制约性条款,避免因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签订合同或协议,必须经合同管理员审议,并经办公室、财务部审核后,呈总经理审批,有必要据相关制度报董事长核准。

四、合同的台帐、归档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员必须建立合同评审台账,以便于及时收回盖章后的文本。

第十二条合同或协议签章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印鉴保管使用方面的管理制度,未经审查、审批和未经合法程序签订的合同,一律不得盖章;并严格登记备案。

合同文本要合法化,即使用统一文本和经工商部门监制的规范文本,也可使用经批准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标准文本。

第十三条合同、协议签订后合同管理员分类设立台帐,要求台帐内容完备,数据正确,能确切反映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

台帐设立应包括合同编号、类别、标的、价款、签约单位和人员、履行期限、签约时间及地点、履行情况、备注等内容。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员应对合同正本统一管理并归档,合同履行过程中往

来的信函、电报、传真、电话记录等能反映合同签订、履行等状态的有效凭证,须经登记编号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归档。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管理员应认真整理合同文本及所有有效凭证按规定归档。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其职责,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如果合同履行出现异常现象,应依照有关程序提出法律建议或上报合同主管部门。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异常现象是由于签订或审查合同时相关人员的疏忽造成的则要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五、合同的执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

第十六条重大合同签订后生效前,签约人可召集经办、审议人员对合同条款审查的基础上,预测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整理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下发,以便具体执行合同部门找出最佳对策。如有失误,上述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后,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负责,根据合同要求,把具体条款分解落实到当月计划,开始工作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经办人在合同未履行或履行过程中,应及时掌握履行情况,以便发现隐患并尽早想办法排除;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合同管理归口部门或集团法务办汇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以求与另一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在不损害国家、社会、企业利益的前提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由于不可抗力或过错责任,造成合同不完全履行,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应及早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但须权责分明,并采取书面形式;对于对方当事人转让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责关系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加以识别或纠正,从而对生产经营作相应

调整,相应的合同变更或解除须告知合同管理员。

第二十条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处理一般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进行。

2、协商、调解由经办人出面,如达不成一致意见,由经办人所在部门或公司出面再行协商。

3、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确定使用仲裁或起诉方式解决纠纷的,须由经办人所在部门报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核准。同时报集团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细则与此有冲突之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