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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使用及试验制度

2024-07-25 阅读 7643

为了防止井下低压供电系统漏电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安全及矿井安全,同时为了更好的发挥我矿井下漏电保护的作用,确保低压检漏装置运行正常、动作灵敏可靠,特制定以下井下低压检漏装置的使用及试验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装设、使用及试验

(一)井下各变电所低压母线上的总开关应装设带漏电跳闸与漏电闭

锁功能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低压母线上所有分支馈电开关应装设带检漏跳闸与漏电闭锁功能的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形成两级具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系统。并且要求选漏保护具有一定的延时性,延时的级差时间为200-250ms,不准超过250ms。作为各分支开关选择性漏电保护的后备保护,不允许总检漏单独使用。

(二)井下各配电点进线端母线上的三级或四级分支开关,应装设带漏电闭锁功能的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与变电所内两级分支选漏保护配合形成三级或四级选择性漏电保护系统。如因开关的生产厂家不同,选漏保护无法配合时,第三级或四级分支开关选漏可不做漏电保护使用。

(三)磁力启动器必须具有漏电闭锁功能。

(四)各变电所内所有带漏电保护装置的开关按要求正常使用。每新搭接一趟线路在使用前,有机电电队负责对该支路开关选漏保护装置分别作一次按钮漏电跳闸试验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第三级或四级分支馈电由使用单位负责作按钮漏电跳闸试验,确保漏电保护灵敏、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特别是各变电所内二级选漏保护装置,机电队值班配电工、检修电工应经常检查,保证检漏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当检查中发现电网绝缘1140v系统低于50千欧、660v系统低于30千欧时,应立即寻找出那一支路绝缘降低,并向调度室和机电科汇报。由调度室通知使用单位停电遥测,查找故障点。如果使用单位不及时查找故障,机电队在请示调度室同意后有权停止供电。

(六)运行中的二级选漏保护装置,机电队及相关区队配合每季度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试验前一天由机电队负责在调度会通报试验支路名称、影响单位、影响时间及配合事项等。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做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时,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支路开关应分别在支路开关的最末端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试验方法是:停最末端控制开关的电源(按正规程序操作),在最末端的控制开关的负荷侧按不同电压等级接入试验电阻(1140v用20千欧、10w电阻;660v用11千欧10w电阻),然后盖上外盖后送电,按下所接开关的起动按钮,观察支路馈电开关是否跳闸,如不跳闸应立即停掉支路馈电开关电源进行检查修理,处理不好不得送电,如跳闸,应先停电然后拆除试验电阻,恢复支路正常供电。

二、对各变电所内总漏及各之路选漏试验的具体规定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井下各个变电所内所有检漏保护装置由机电队负责,每天做一次漏电试验。试验时必须按照试验一条线路送电后再试验另一条线路的原则。并且按照先风机专用线路(有多趟风机专用线路时按照开关顺序依次进行)然后试生产线路的顺序进行。具体试验时间如表所示,不再另行通知。

试验地点试验时间

中央变电所8:00-8:30

采区变电所8:300-9.00

(二)在试验时间内所有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相关单位电工必须提前到位配合试验,掘井工作面必须保证风机能够自动倒台,并且当风机专用线路试验跳闸后,变电所应立即送电恢复供电。各使用单位电工随即送本单位馈电开关,把风机倒入风机专用线路。以备试验生产线路。凡因风机不能自动倒台或风机专用线路试验后未及时送电把风机倒入专用线路而引起的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由各单位负责并对责任单位正职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因生产线路未送电影响生产的有本单位负责处理。对各变电所试验人员试验后未及时送电或试验一条线路未送电又进行另一条线路试验的,对机电队正职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在试验中出现越级跳闸或引起非试验支路跳闸的,有机电队负责并对正职每次罚500元。各变电所发现一次当天没有试验,对机电队正职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二次以上者建议矿井作出行政处理。在试验中发现不跳闸和越级跳闸的,由机电队负责立即停电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处理不好不得送电,不处理或处理不好送电的对机电队正职每次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在全矿通报,记严重三违一次.

三、各单位值班电工负责对本单位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在试验中如发现有不跳闸或跳闸指示灯不亮的现象不得送电,要求立即处理。在检查中发现一次综保试验不跳闸(指示灯不亮视为不跳闸),对责任单位正职罚款500元。

四、机电队试验人员必须把检漏保护装置、试验情况用标准的试验记

录本做好详细记录,并签名备查。

五、每月的安全检查及机电专项检查,井下低压检漏装置的使用及试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发现一次漏电试验不跳闸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检查漏电试验记录发现一次未填写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有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篇2: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使用及试验制度

为了防止井下低压供电系统漏电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安全及矿井安全,同时为了更好的发挥我矿井下漏电保护的作用,确保低压检漏装置运行正常、动作灵敏可靠,特制定以下井下低压检漏装置的使用及试验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装设、使用及试验

(一)井下各变电所低压母线上的总开关应装设带漏电跳闸与漏电闭

锁功能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低压母线上所有分支馈电开关应装设带检漏跳闸与漏电闭锁功能的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形成两级具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系统。并且要求选漏保护具有一定的延时性,延时的级差时间为200-250ms,不准超过250ms。作为各分支开关选择性漏电保护的后备保护,不允许总检漏单独使用。

(二)井下各配电点进线端母线上的三级或四级分支开关,应装设带漏电闭锁功能的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与变电所内两级分支选漏保护配合形成三级或四级选择性漏电保护系统。如因开关的生产厂家不同,选漏保护无法配合时,第三级或四级分支开关选漏可不做漏电保护使用。

(三)磁力启动器必须具有漏电闭锁功能。

(四)各变电所内所有带漏电保护装置的开关按要求正常使用。每新搭接一趟线路在使用前,有机电电队负责对该支路开关选漏保护装置分别作一次按钮漏电跳闸试验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第三级或四级分支馈电由使用单位负责作按钮漏电跳闸试验,确保漏电保护灵敏、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特别是各变电所内二级选漏保护装置,机电队值班配电工、检修电工应经常检查,保证检漏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当检查中发现电网绝缘1140v系统低于50千欧、660v系统低于30千欧时,应立即寻找出那一支路绝缘降低,并向调度室和机电科汇报。由调度室通知使用单位停电遥测,查找故障点。如果使用单位不及时查找故障,机电队在请示调度室同意后有权停止供电。

(六)运行中的二级选漏保护装置,机电队及相关区队配合每季度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试验前一天由机电队负责在调度会通报试验支路名称、影响单位、影响时间及配合事项等。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做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时,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支路开关应分别在支路开关的最末端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试验方法是:停最末端控制开关的电源(按正规程序操作),在最末端的控制开关的负荷侧按不同电压等级接入试验电阻(1140v用20千欧、10w电阻;660v用11千欧10w电阻),然后盖上外盖后送电,按下所接开关的起动按钮,观察支路馈电开关是否跳闸,如不跳闸应立即停掉支路馈电开关电源进行检查修理,处理不好不得送电,如跳闸,应先停电然后拆除试验电阻,恢复支路正常供电。

二、对各变电所内总漏及各之路选漏试验的具体规定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井下各个变电所内所有检漏保护装置由机电队负责,每天做一次漏电试验。试验时必须按照试验一条线路送电后再试验另一条线路的原则。并且按照先风机专用线路(有多趟风机专用线路时按照开关顺序依次进行)然后试生产线路的顺序进行。具体试验时间如表所示,不再另行通知。

试验地点试验时间

中央变电所8:00-8:30

采区变电所8:300-9.00

(二)在试验时间内所有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相关单位电工必须提前到位配合试验,掘井工作面必须保证风机能够自动倒台,并且当风机专用线路试验跳闸后,变电所应立即送电恢复供电。各使用单位电工随即送本单位馈电开关,把风机倒入风机专用线路。以备试验生产线路。凡因风机不能自动倒台或风机专用线路试验后未及时送电把风机倒入专用线路而引起的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由各单位负责并对责任单位正职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因生产线路未送电影响生产的有本单位负责处理。对各变电所试验人员试验后未及时送电或试验一条线路未送电又进行另一条线路试验的,对机电队正职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在试验中出现越级跳闸或引起非试验支路跳闸的,有机电队负责并对正职每次罚500元。各变电所发现一次当天没有试验,对机电队正职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二次以上者建议矿井作出行政处理。在试验中发现不跳闸和越级跳闸的,由机电队负责立即停电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处理不好不得送电,不处理或处理不好送电的对机电队正职每次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在全矿通报,记严重三违一次.

三、各单位值班电工负责对本单位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在试验中如发现有不跳闸或跳闸指示灯不亮的现象不得送电,要求立即处理。在检查中发现一次综保试验不跳闸(指示灯不亮视为不跳闸),对责任单位正职罚款500元。

四、机电队试验人员必须把检漏保护装置、试验情况用标准的试验记

录本做好详细记录,并签名备查。

五、每月的安全检查及机电专项检查,井下低压检漏装置的使用及试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发现一次漏电试验不跳闸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检查漏电试验记录发现一次未填写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有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篇3:井下皮带着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太原华润煤业原相煤矿井下皮带着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预案编号:YXY01-12

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相煤矿

20**年井下皮带着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单位名称:原相煤矿

实施日期:

二0一一年元月

目录

第一部分方针与原则3

一、编制目的3

二、编制依据3

三、工作原则4

四、适用范围4

第二部分应急策划4

一、矿井概况4

二、危险分析5

三、应急资源分析5

四、法律法规要求5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6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6

二、应急资源11

三、教育、培训与演练12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14

一、应急响应基本流程14

二、报警、接警、记录和通知程序14

三、本矿应急求援行动启动程序14

四、现场救援与指挥程序16

五、向上级主管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程序17

六、矿内部职工的事故情况的告知程序17

七、现场医疗救护响应程序18

八、现场警戒保卫程序18

九、需要外部支援的请求及联系程序18

十、媒体信息沟通及公示信息告知程序19

第五部分现场恢复19

一、事故现场处理19

二、灾后恢复工作20

三、应急结束21

太原华润煤业原相矿20**年

皮带着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部分方针与原则

一、编制目的

1、为了规范煤矿井下重大机电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通过编制具有合理性、实用性、现实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来有效地指导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后果。

3、广泛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相关辅助人员熟悉有关避灾路线和抢险避灾方法,加强安全监督,加强自保互保能力。

4、使各级管理人员明确安全职责,做到超前预防,达到防患于未然。

5、为领导决策提供切实可靠、可行、可用的应急救援、事故处理方案和依据,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降低损失。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消防法》;

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国务院第七十九次常务会议精神;

3、《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

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四、适用范围

井下皮带着火事故。

第二部分应急策划

一、矿井概况

矿井主提升为主斜井,采用大倾角钢绳芯胶带运输机,作为煤炭的提升设备,技术参数:

名称

型号

输送强力

T/H

速度m/s

机长

m

带宽

mm

倾角

功率

kw

带强

kN

使用日期

主斜井皮带

DTⅡ

429

3.15

1356

1000

22°

3×355

GX3500

04、9

矿井盘区主运输系统采用皮带机运输,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名称

型号

速度m/s

机长

m

带宽

mm

倾角

功率

kw

西翼盘区一部

SST1000

2

150

1000

125

西翼盘区二部

SSJ800

2

400

800

2×40

西翼盘区三部

SSJ800

2

650

800

2×40

东翼皮带

SST1000

2

750

1000

125

南翼盘区一部

SST1000

2

230

1000

125

南翼盘区二部

SSJ1000

2

700

800

125

二、危险分析

根据原相矿井下实际情况分析,可能发生如下事故:

(1)由于皮带机超负荷运行,在运行过程中磨擦起火发生皮带着火事故;

(2)工作人员责任心差,意外出现皮带着火事故。

三、应急资源分析

1、矿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2、成立井下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包括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监科、救护队、机电科、供应科、运输队、医疗室、保卫科、行政科、劳资财务科、井下机电队等单位。

3、各种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由供应科、机电科、医疗室准备和调用。

4、矿井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为了抢救事故及时,井上下均设有非常仓库。

5、事故发生后,救护队可以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工作,本单位如果救灾力量不够或事故灾害有扩大蔓延趋势时应向上级救援机构求救。

四、法律法规要求

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本预案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作为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的依据。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为了保证应急工作的协调有序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分工负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兼通风区长

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监科、通风区、救护队、

机电科、供应科、运输队、医疗室、保卫科、行政科、劳资财务科、井下机电队等单位负责人。

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煤矿井下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3)负责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和完善;

5)负责应急资源的定期检查评估,并组织落实;

6)负责落实事故处理方案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

7)负责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8)负责选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挥;

9)负责清点井下被困人员数量和姓名;

10)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

11)负责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2)负责配合事故调查;

13)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2、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主任:调度室主任

成员:调度室副主任、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和机电科值班员

报警电话:2/3/5/6或5212104/5212068或拔紧急呼叫

办公室职责:

1)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

2)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

3)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

4)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

3成立下列应急救援小组

(1)现场抢救组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调度主任

机电科科长

井下机电队队长

安监科科长

运输队队长

通风区长及有关人员

职责:

①维护好本单位管理的所有设备,并教育职工按规程操作。

②经常组织本部人员搞好岗位练兵,提高素质,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③发生灾变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进行具体的抢险救灾。

④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2)医疗急救行动组

组长:安监科科长

成员:医疗室、救护队全体成员

职责:

①备足抢险救灾过程中所需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

②建立与上级及外部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③指定医疗指挥官,建立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

④建立现场急救站,设置明显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⑤建立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院的标准操作程序,建立受伤人员治疗跟踪卡,保证受伤人员都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⑥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

(3)治安保卫行动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保卫科长

成员:保卫科、安监科全体成员

职责:

①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②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③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看管好枪支、弹药仓库,维护社会治安,严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④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⑤搞好灾变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水源、煤气管道的监控和管理工作。

(4)物资供应行动组

组长:生产副矿长

副组长:供应科科长

成员:供应科、机电科、行政科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责:

①根据不同灾变分类备好相应的救灾物资;

②按规定及时为抢险救灾人员配齐救援装备,提高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

③组织人员和车辆,运送救灾物资,保证救援物资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5)后勤生活服务组

组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行政科科长

成员:行政科、机电科、环保工程科、政工室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责:

①负责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②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

③做好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

④负责安排增援人员的饮食和休息。

(6)宣传教育行动组

组长:安全矿长

副组长:矿办主任、安监科科长

成员:安监科、矿办、劳资财务科、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责:

①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

②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及其它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

③负责谣言控制,澄清不实传言;

④做好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灾民情绪,坚定信念,鼓舞士气;

⑤发动群众,战胜困难。

(7)善后处理行动组

组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劳资财务科科长

成员:安监科、劳资财务科、行政科、矿办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责:

①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

②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

③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

(8)资料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各副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区、安监科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责:

①收集现场有关资料、记录事故处理情况;

②了解掌握事故的发展动向、综合分析各种数据,为事故的正确处理提供技术依据。

二、应急资源

皮带硐室及皮带巷应配备下列应急物质:

材料名称

数量

材料名称

数量

干粉灭火器4只

防火锹1只

砂袋10袋

防火镐1只

砂箱(带砂子)2个

防火斧1只

防火筒1只

防火钩1只

洒水软管100米

三、教育、培训与演练

为了全面提高矿井的应急能力,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由安监站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由各归口部门制定演练计划。

1、教育与培训

井下皮带着火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如何认识火灾危害、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

公众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潜在的火灾重大隐患、事故的性质与应急特点、事故警报与通知的规定、基本防护知识、撤离的组织、方法和程序;自救和互救的基本常识。

其基本培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培训内容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相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培训方式

业余和脱产相结合。

(3)培训地点

安监站或各单位换班室。

(4)培训组织和准备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培训科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并预先作好培训的准备工作。

(5)培训人员范围

全矿所有员工都在培训范围之内。

(6)培训效果评估

安监站要采取跟踪调查、参与演练的方式对培训进行效果评估,根据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2、应急预案的演练

(1)预案演练的要求

①成立组织结构

调度室负责制定应顶板事故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在矿预案演练领导组织机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演练。各归口单位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②演练时间:每年的五月或十月年度检修期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③演练规模:实战演练或桌面演练。

④形式:模拟实际火灾事故进行演练。

(2)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

在预案演练领导组织机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演练,分三个阶段进行:

①准备阶段:编写演练措施,规定演练的时间、地点、范围、,讲解有关要求,指定工作人员,作好后勤保障准备。

②实施阶段:按照事先制定的演练计划具体实施。

③演练总结阶段: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认真作好演练的总结分析,编写总结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使预案更加完善。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基本流程

发生井下皮带火灾事故后,要按如下流程进行应急响应:

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警报与紧急通告→通讯→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员疏散与安置→医疗与卫生服务→应急人员安全→公共关系→资源管理

二、报警、接警、记录和通知程序

1、发生皮带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及时扑灭火灾,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机电科报警。报警时应讲明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涉及范围及联系电话等。

2、矿调度室和机电科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应急救援接警工作,具体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2/3/5/6或5212104/5212068或拔紧急呼叫

3、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了解事故地点、事故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要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并按预先确定的通报程序,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发出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的措施。

4、井下皮带火灾事故处理通知顺序表附后,见下表。

三、本矿应急求援行动启动程序

指挥中心一旦接到发生事故的报警后,应立即按如下程序启动应急救援系统,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调动各方人力和物力,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控制和紧急救援。

1、命令矿专业救护队员立即赶赴事故地点进行救援。

2、调度在允许的情况下指挥邻近单位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避免事态扩大或波及范围扩大。

3、通知医疗行动组,一是赶赴现场抢救;二是在医院内部按医疗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对伤员的抢救准备工作。

4、通知物资供应行动组,提供一切抢险、救护所需的材料设备。

5、通知治安保卫行动组,做好抢险救灾的警戒和保卫各种工作。

6、如果控制事态有困难,应向集公司及邻近单位请求增援。

7、按规定及时通知上级机关。

井下皮带着火事故相关领导通知顺序表

顺序

通知人员

办公室电话

手机

1矿长

2机电矿长

3总工程师

4安全矿长

5生产矿长

6通风区长

7安监科科长

8调度主任

9救护队长

10生产技术科长

11机电科长

12供应科长

13保卫科长

14井下机电队长

15运输队长

16行政科长

17医疗室

四、现场救援与指挥程序

1、井下皮带火灾事故处理步骤

(1)皮带火灾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尽可能立即切断电源同时予以扑灭,并通知本单位、矿调度室和机电科,无法扑灭时迅速撤出灾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其中规定的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并按制定的程序展开救援工作。

2救灾指挥部命令

(1)指挥部一号令:矿长接到通知后,成立指挥部,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到位,明确各成员的分工。

(2)指挥部二号令:指挥部成立后,启动皮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3)指挥部三号令:各部门到位后,确定涉险的人数、分布情况,掌握设备的损坏情况,组织人力、物力抢救受险人员,制定抢险方案并执行。

(4)指挥部四号令:事故、抢救工作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级,现场指挥部领导及相关救援组成员要组织现场清理,进行人员和设备清点,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5)指挥部五号令:宣布抢险工作结束,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应急救援中心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总结评审。

五、向上级主管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程序

发生皮带火灾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及时准确向矿调度室和机电科汇报情况,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及时准确地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汇报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财产损失情况。

3、事故原因、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初步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人、报告单位、报告时间和联系电话。

六、矿内部职工的事故情况的告知程序

发生事故后,以不同的方式告知员工及家属:

1、立即以广播和通告两种形式播出告知员工及家属,但要注意内容须经有关领领导审查同意;

2、矿以会议方式告知各级干部,各级干部在本单位以会议形式告知员工,注意留有记录;

七、现场医疗救护响应程序

1、现场救护、救治

事故发生后,医务工作人员应急时赶赴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医疗处置,并且要备足事故现场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组织一支有医、护、卫各类人员参加的医疗救护队,负责伤员的急救和护送工作。

2、医院救治

伤员运送到医院后,医院要对伤员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诊断和救治工作,保证伤员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好的治疗效果,在救治过程中,因技术或医疗器械设备不具备救治伤员情况下应立即与上级医疗组织机构取得联系,尽快把伤员转移至上级医疗组织机构进行救治。

八、现场警戒保卫程序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管制。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实施管制,对危害区外围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2、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现场警戒人员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九、需要外部支援的请求及联系程序

1、在判断本矿力量不能完成抢险任务时,要立即向公司请求支援,如实报告事故的所有情况。

2、公司总调度室的具体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5219933

十、媒体信息沟通及公示信息告知程序

1、由宣传教育行动组负责此项工作;

2、有关人员接受媒体采访,必须经总指挥批准后方可接受采访;

3、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由总指挥指定新闻发布人,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真相;

第五部分现场恢复

一、事故现场处理

1、一般原则

(1)发生皮带火灾事故后,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和扑灭火灾。

(2)、处理皮带着火事故的过程中,救护队始终要有专人检查火区瓦斯浓度,若发现异常,立即撤出人员。

(3)、抢救出的遇险人员,要注意保暖,并迅速运至安全地点进行创伤检查,在现场开展输氧和人工呼吸,止血,包扎等急救处理,危重伤员要尽快送医院治疗。对长期困在井下的人员,不要用灯光照射眼睛,饮食要由医生决定。

2、预防措施

(1)加强职工培训,提升职工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杜绝违章作业。

(3)工作严格人员执行规章制度,不得超负荷运行,一旦发现超负荷及时停机。

3、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井下皮带火灾事故,井下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就近组织力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直接灭火。如电器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直接灭火无效时,应及时撤离火区。

(2)调度室接到火灾报告后,总指挥立即组织救护和通风有关人员查明火灾地点、范围和蔓延方向,并通知灾区危险人员佩带自救器按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险区,同时切断险区电源。

(4)根据已探明的火灾情况,采取合理的灭火方法。对范围较大的火区,采用现有洒水设备直接灭火无效时,要采取隔绝灭火方法,切断火区供氧,使火区窒息。

(5)在灭火过程中,要控制煤尘飞扬,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6)在封闭火区时,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可先作临时密闭,然后建筑永久密闭。

二、灾后恢复工作

抢险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级。

1、现场恢复时,井下机电队应首先清理事故地点,把所有杂物及废弃物处理干净,直到现场具备安装设备的条件。

2、由井下机电队负责恢复设备的安装,安装过程中要遵守本队的安装作业规程。

3、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事故现场的处理至少应当做到:

(1)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2)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3)保护事故现场区域,仔细对现场进行标记记录。

4、灾害过后,指挥部要立即对灾害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和调查工作,同时做好:

(1)、做好受灾职工家属住宿安置。

(2)、维护社会稳定,打击不法行为。

(3)、做好职工及家属思想工作,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做好灾后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吸取教训,为今后抢险救援总结经验。

三、应急结束

1、应急结束后,矿总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应急救援中心办公室进行应急总结评价。

2、事故单位依据措施规定,做好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3、经分管矿领导及有关单位进行安全评估,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

4、救援结束后,要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协助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对事故的后果进行评价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