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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协会章程

2024-07-25 阅读 3344

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简称爱心务川

第二条、成立时间:2014年1月18日

第三条、本会性质:爱心务川志愿协会,是一个由务川籍大学生自愿参与组织并独立运行的非盈利性青年组织;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以‘服务家乡发展,关注家乡教育;发展仡佬文化,传播感恩之心’为宗旨;立足务川,面向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以资源的纵向积累、横向协调,并为新时期的务川发展尽绵薄之力。

第四条、本会宗旨:团结和组织务川优秀大学生和青年志愿者,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主导。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优良文化品德,树立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务川大学生青年良好形象。弘扬家乡民族文化,宣传家乡旅游景点,推广家乡特色产品。服务家乡发展,关注家乡教育;发扬仡佬文化,传播感恩之心。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稳定、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国民合法权利,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本协会自愿接受相关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我们的使命:让当代大学生能成为:追求真理,善于创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知行(言行)统一,脚踏实地;理想远大,热爱祖国。敢于担当的有责任青年。

第六条、本协会原则:自愿参与,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第七条、我们的口号:感恩故土?回报家乡。

第八条、本会精神:奉献我乐意,互助我成长!

第九条、我们的远景:打造出一支卓越,知名的大学生青年志愿者队伍:专业化,系统化,让所有加入的青年大学生资源共享,以组织为荣,

第十条、本协会的目的和意义:

(1)收集各成员联系信息,汇集务川精英,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

(2)联络务川籍在外工作人员,争取更多的人为务川发展添砖加瓦;

(3)组建一支志愿者支教团队,利用每年的寒暑假奔赴各个乡镇学校去支教;

(4)组建一个“爱心务川”公益团队;

(5)挖掘、培养一批优秀人才在外宣传务川、推广务川、发展务川;

(6)组织务川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大学生能力的同时为家乡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7)促进组织成员内部交流,应用网络等工具,建立务川大学生我们自己的人才交流平台。

第二章、制度

第十一条、成员(待进一步确定)

务川籍大学生

第十二条、为使本协会得到更加科学完善的管理和健康良好的发展,为了能给本协会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发展环境,特制订以下制度。

第十三条、本协会每一位会员均应遵守组织的各项制度和章程。

第十四条、本制度尚不完善,每一位会员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章、领导及干部制度

第十五条、爱心务川志愿者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由主席或副主席负责向大会宣读该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主席团和理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在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上由主席和副主席对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和落实。确力领导干部和本会会员的考核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主席团有权修改本章程,有权吸纳和开除会员,召开会员会议。

第十八条、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实行表决,由2/3以上人数通过方可生效、领导及干部不能一意孤行,违背民主原则。

第四章、会员制度

第十九条、会员的吸纳和裁退

(1)会员的吸纳:凡拥护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热爱家乡,热爱集体,并自愿为务川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作出贡献,回报家乡的,递交一份申请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成为会员。

(2)会员的裁退:凡不遵守国家规章制度、本会规章制度,有损本会形象者,屡次不参加工作、活动者,视其情节轻重,经过大会研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会员的义务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监督的权利和有权退出本会。

(2)会员有责任参加大学生青年志愿者的相关活动,在参加活动过程中不能做出有损组织形象和利益的事,严禁会员在外个人以组织名义进行有损组织形象利益或非法的活动。

(3)为务川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献言献策,为家乡发展做出贡献。

(4)作为会员,有义务听从大学生青年协会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的指挥和安排。

(5)遵守务川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及相关规定。

(6)会员有权对协会的不良现象或不好做法提出反对,并可以向会长或理事会做出建议。

(7)积极准时参加本会组织召开的每次会议,不能按时参加者应事先向主席或相关人员说。

第五章、选举制度

第二十一条、主席任期为一年;

第二十二条、主席选举方法:前期由本会指导、主席和理事任命。后期发展到一定阶段由各部门抽出10%-20%的会员,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经多轮选举决定本会下届主席及主席团成员。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共同商议,全体会员大会上主席提名,由务川大学生青年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考核制度: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根据会员档案及活动,对全体会员的工作态度、能力、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据考核评比的成绩进行奖励。

第二十五条、奖励制度: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评比成绩,突出者在大会上予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六条、惩罚制度: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大会对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懈怠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辞职、栽退等相应处罚。

第七章、财务制度

第二十七条、各部所需预支经费须由该组负责人交财务申请一份,申请表需注明支取金额、购买物品、日期、支取人员及会长审核签字。(报销表见附页一)

第二十八条、各项报销需有相应的票据证明。有效的报销凭证,包括车票、销售商品专用发票(手写或机打),若为手写发票,则须详细填写消费项目,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九条、车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目的地及事由,并由部长签字;发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及开票原由,由部长签字;最后要由主席团审批之后方可报销。

第三十条、各部的经费可随报销,但总金额在五百元以上(包括五百元)的需在三天内上报主席团审批。(外出活动不能及时报销的特殊处理)

第三十一条、报销金额应与预算大体相当,严重超支的原则上不给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经费报销单不可作假,各负责人签字前必须严格审核,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部门责任

1.人事机构图

协会总会办公地设在重庆,目前全国共分8个分会共同运作。协会有总会、会长团、办公室三部分组成;总会下设有华北分会、华东分会、华南分会、华中分会、西南分会、西北分会、东北分会、贵州分会8个分会。办公室下属设有组织策划部、宣传部、文艺部、后勤保障部、外联公关部5个部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在务川县内完成。协会活动范围以务川县为主,依靠会员辐射全国。

联谊会各分会

一、分会结构图

二、分会管辖范围

分会

管辖

贵州分会

贵州

西南分会

四川、西藏、云南、重庆

东北分会

黑龙江、吉林、辽宁

华北分会

北京、山西、河北、天津、山东

西北分会

陕西、内蒙、甘肃、新疆、青海、宁夏

华东分会

安徽、江苏、浙江、上海

华南分会

海南、广西、福建、广东、台湾

华中分会

湖北、江西、河南、湖南

三、各部门及相关负责人的职能

(1)办公室各部门职能

部门

工作职能

办公室

资料整理、归档和保管,人员安排和协调,会议安排和记录,人才发掘及培养。

负责策划、组织和参与本会爱心公益活动和资金

宣传部

做好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的宣传,有关活动新闻稿的撰写和发表,横幅的宣传,活动后海报的宣传

视屏录制及相关资料保存等。

后勤及安全部

主要负责后勤,会议安排准备,文艺汇演活动对嘉宾的接待,宣传安全知识等。

外联部

为爱心务川协会拉赞助,采集赞助信息,制定合作协议,联络合作单位,递交资料,报传活动进展情况等。

秘书部

开会时总要事情的记录,协助主席团,收集会费,还有保管爱心捐助的费用,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等。

文艺部

组织安排各文艺活动

为联谊会各文艺活动储备人员并不断挖掘新人才

协调各部门搞好工作

组织策划

活动策划方案的制定

活动场地布置和组织活动

(2)会长团成员职能

职位

工作职能

总会会长

总的调度活动及成员的管理

协调理事会与下面办公室、各分会搞好活动等

总会副会长

两个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联谊会

其中一个主管各分活动,

另一个主管联谊会内部各部门

各分会会长

组织各分会的建设及人员联系

组织老乡会,协调个分会组织活动

组织人员积极参加联谊会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3)联谊会主要人员

指导委员会

指导顾问:数名

理事团队:数名

主席团委员会:7名。

主席:1名

副主席:2名

秘书长:1名

副秘书长:3名

会长团:24名。

分区会长:8名副会长:16名

办公室主要人员:19人

组织策划部

部长:1名

副部长:2名

文艺部

部长:1名

副部长:2名

外联部

部长:1名

副部长:2名

宣传部:

部长:1名

副部长:2名

后勤部

部长:1名

副部长:2名

指导顾问:由政府顾问,指导老师,名誉主席共同组成。负责指导主席团委员会开展各项活动主题、目的、思想、宗旨和意义的确定,把控本会宏观上的发展方向。

主席团:由正副主席、正副秘书长组成。全面负责本会运营、发展,决策、制定并落实本会近期规划、远期规划,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部署到各个部门,做好人力资源、社会资源的管理和公共关系的处理以及组织章程制度的完善。

理事团队:由协卸任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副部长,各分会会长副会长,其他对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卸任后如无明确反对及默认为自愿进入理事会组成。保持和联协会的紧密联系,保持和增进新老会员的感情;引导协会的发展方向;参与协会重大事务的讨论、协商和决定;监督和指导协会的各项活动;监督协会的财务支出;对协会在任负责人具有建议权,理事会全体会议对协会现任会长、副会长具有弹劾提议权,弹劾提议提交协会全体大会审议通过,在协会全体大会闭会期间,被提议弹劾的负责人将暂停职权,并由协会在任其他负责人和理事会共同提名其他人员代理行使。

办公室:办公室委员会由各个部正副部长组成;正副秘书长长负责统筹、监督各部开展工作,保障每次活动顺利进行。各部负责执行、实施和落实本部

门的工作,及时汇报本部门的遇到的问题和发展情况。

会长团:会长团由总会、各分会正副会长组成,使总会和各个分会之间能够相互学习和了解各会最新活动同时提供帮助,

主席:提供经验指导,以及具体活动咨询、监督。是本会的代表人,对外代表本会。对内主持本会的全面工作,负责本会统筹安排,活动计划的制定,活动总结呈报以及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全面工作,管理本会的制度管理,组织执行本会计划,协调各分会工作有效开展,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

秘书处:会员档案管理,本会信息管理,好的相关文件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人事考核,汇报工作。协助主席的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各项筹划工作及总结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和考勤工作,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策划、组织和参与本会爱心公益活动。

宣传部:负责本会的一切活动宣传,及时向本会主席团汇报,以及向广大会员和社会报道本会近期活动情况,扩大本会的影响,增强本会的知名度。

组织策划:负责本会的活动策划执行,活动方案的制定好修改,以及活动场地布置。

文艺部:树立本会形象,提高知名度,负责本会文艺演出活动,以及代表本会组织、参加各种文艺活动。

外联部:负责联系政府、企业、学校,对内外进行营销、公共关系的处理,为本会筹集各项活动经费和政治支持。

后勤保障部:负责本会组织活动时的物品采购、持续维持和安全工作。

篇2:Z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下面qiquha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志愿者工作,加强对我校中国青年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的志愿者事业,根据《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福建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团体的名称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闽师专青协”。

第三条本团体是共青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领导下,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下属的,由全校青年志愿者自愿联合组成的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精神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遵从社会道德风尚,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行动准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他人、完善自我”为服务宗旨,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明校园文化风貌建设,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为我校的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做出贡献。

第五条本团体接受共青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和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各部门职能

第七条本协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部长等职务,由办公室、外联部、策划部、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组成。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理事会,管理协会日常事务并对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

第八条本协会会长原则上由校团委学生会副主席兼任,拥有协会的最高决策权,从思想上指导协会的工作开展,从方向上把握协会的运行方式,对主体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常务副会长负责协会各项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协助会长总体上把握协会的发展方向,确定协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协调内部各成员的关系,促进协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执行校团委和校会主席团的各项决议,维护协会的正当权益,对其他干部及主体干事进行监督并对协会负责。

第十条各部部长:作为部门的负责人,执行校会主席团及协会内部的各项决议,具体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指导各个干事开展工作,协调干事之间及部门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不分家”,从思想上引导干事成长进步,及时向组织反馈干事的思想动态,确定各自部门的人员安排,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对协会及常务副会长负责。

第十一条办公室:依法对协会的财务、物资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负责各类文书材料及档案的立卷、归档以及内部成员的活动考勤、记录和考核工作;定时对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团委、校会主席团和部门成员进行公开汇报;协助副会长、部长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整理和发布青协内部工作动态,制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相关规章制度等,协助组织部负责全校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在实现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中发挥其重要的协调作用。

第十二条外联部作为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外联络的部门,负责外出活动相关单位、个人联系协商;担负协会与上级青年志愿者组织、社会各界以及兄弟院校相关组织的联系,加强工作之间的交流合作。要求性格乐观开朗,善于言谈,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第十三条组织部主要负责协会内外联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安排青协各项青年志愿活动。每次活动要有周全细密的策划书;协助会长对青协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安排及管理。在活动期间负责调动志愿者,保证组织活动有序进行。负责注册和管理志愿者新成员资料。定期总结部门工作经验,并根据青年志愿者协会在今后工作设想提出宣传部工作初步计划与征求意见,主动向会长汇报组织工作情况和请示工作。密切配合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其他部门做好青协的各项工作,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策划部主要对协会日常工作和活动进行策划;以及制定活动项目、规模、时间、地点。向有关部门申请协会活动所需要的物品、场地、文件、材料。要求具有创新性思维、灵活性强,懂得如何策划组织活动,需有一定的策划经验。

第十五条本团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业志愿者服务队(组)。本团体机构确需变更的,须经理事会讨论并通过,并上报校团委和校会主席团同意。

第三章协会主要职能

第十六条本协会的主要职能

(一)以校园为阵地,为广大师生、孤寡老人、孤残儿童、军人家属、离退休人员及灾区、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提供生活、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二)围绕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社区服务、校园治安、公益事业等方面开展群众性的志愿服务;

(三)根据社会需要开展具有紧急性、突然性的应急志愿服务;

(四)密切与校内其他团体、各兄弟校学生社团联系,交流工作经验,加强合作,增进友谊;

(五)带动全校同学发扬奉献精神,提高大学生素质,树立良好的校风;

(六)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七)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活动,协调、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组织、温馨社组织开展工作;

(八)开展与校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四章会员

第十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十八条凡依法成立的本校各系(部)青年志愿者组织、爱心社组织,为本协会团体会员,并为本协会在学校各系(部)分支机构。

第十九条凡符合规定接受本会的指导与监督,有提交入会申请书并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接受本协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个人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和志愿者徽章。

第二十条本协会理事为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各部部长。会员为经过校青协理事会审核,并注册为“中国注册志愿者”的在校师生。

第二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优先参加本会安排的各项活动和取得有关资料的权利;

(二)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有随时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本会的声誉,支持本协会工作开展的权利;

(四)提出困难和问题,请协会给予帮助解决,维护其正当的利益,

(五)有权请求本协会给予服务时间及获得奖励认定的权利,并按照有关规定获得各种荣誉和奖励;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十二条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定;

(二)自觉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三)关心协会的发展,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活动;

(四)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

(五)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注社会,关心他人。

第二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半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四条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会员在协会的组织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会员也可单独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并报协会备案。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在志愿服务中不得从事任何盈利性活动。

第二十六条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理事会批准。

第五章协会干部的选拔与任免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的学生干部是指常务副会长、各部部长及全体干事。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的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国家以及学校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工作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学生干部原则上任期一届,不可以连任,有特殊情况另作决议;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的常务副会长由校学代会选举通过,并报校团委批准;副部由校学生会主席团任免,并报校团委备案;干事根据有关程序进行选拔和任免。

第三十条确需中期变更、增补干部时,由各部门决定人选,报请理事会讨论,然后提交校团委和校会主席团核准;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可根据有关规定,在全校范围内招募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服务时间的认定和所获荣誉、奖励的认定。

第三十二条协会的纳新工作须遵从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2)自由平等(3)民主竞争(4)择优录取

第三十三条协会纳新程序如下:

(1)确定计划(2)报名阶段(3)面试阶段(4)试用阶段(5)笔试阶段(6)录用阶段

第三十四条协会理事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学期两次。协会常务副会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协会理事会全体成员会议,并执行其决议。

第六章活动规则

第三十五条协会的活动要求如下:

(1)提前策划(2)准备充分(3)保障实施(4)总结提高

第三十六条活动策划规则:

(一)活动是青年志愿者行动的重要载体。活动的开展主要采用日常活动与主题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定期策划主题活动,各部门成员应主动收集社会上可能与志愿者活动有关信息,定期与不定期向理事会提出活动申请并提交活动计划草案,由秘书部予以整理和规划;

(二)活动中贯彻活动项目专人总负责与活动内容分配到人的原则,务必确保活动项目责任到人;

(三)对协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形成文字;方案及时打印,经理事会审核并上报校会主席团和校团委,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上与其它适当时机告知各部(组)及各学院青协,取得配合与支持,具体事项当场落实;

(四)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特色;

(五)在校内应积极发现公益活动内容。如迎接新生,慰问新生,协助校内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绿色使者”环保行动等;

(六)不定期的在校外的固定服务点进行公益服务活动。

第三十七条活动要求:

(一)活动前,做好活动具体实施策划书,明确活动流程以及各部在活动中的任务安排和安全预案,活动时参加人员的分工,联系活动场地及场地所需物资;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热情地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顺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临时修改方案内容或增加方案中未涉及内容,须经理事会同意;

(三)活动后,整理活动场地,返还所借物资;整理活动人员名单,及时送与办公室备案,并由秘书部进行审核后给予服务时间和效果的认定。

第三十八条活动总结

(一)每月25号之前,协会各位成员必须上交一篇思想动态,由秘书部整理、备案并上交校会主席团;秘书部每月25号前整理协会本月活动、工作情况,并向校会主席团和校团委上交一份工作月报。

(二)活动人员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写建议书,在活动后交于各部部长,供协会进一步开展活动、完善各项制度作参考;

(三)由活动总负责人于活动完毕后向理事会递交《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服务项目反馈表》及相关的活动总结;

(四)秘书部应单独创设机会,或利用开展活动的契机,以新闻报道、标志物、宣传牌、印刷品、音像资料、广播、电视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树立健康良好的青年志愿者形象,扩大社会影响;

(五)各部收集有关青年志愿者(包括本协会的)的新闻报道与音像资料,统一整理,交由办公室归档。

第七章财物管理和标志、会徽、旗帜的使用规则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和捐赠;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经费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本协会经费由办公室设立独立账户,统一保管,做好收支账目。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接受全体会员和校团委、校会主席团的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三条各项活动经费采取先垫后报的方式,各项及经费使用都须由常务副会长批准,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报销。

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个人和社团以青年志愿者的名义、标志和旗帜从事经营性的活动和违法活动。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我校青年志愿者的注册、考核、评估及奖励办法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篇3: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全名为*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由共青团*大学委员会指导的一级学生社团。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由社区工作办公室、化学化工学院指导,为*大学社区服务的学生自愿组成的青协类学生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校规、校纪和社团章程。

第四条社团宗旨:“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服务社区,共促和谐”,组织一批有理想、有抱负、充满热情与爱心的青年共同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组织和参与校园和社会的公益活动,推动校园乃至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文化的发展,促进社区和谐。同时培养青年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从而为社会输送栋梁之才,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社团接受学校领导,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展开各项工作。

第六条对社团章程的修改必须由至少全体社员的五分之三参加的社团大会讨论决定,超过三分之二的与会成员通过方才有效,否则无效。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七条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二名,同时下设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和办公室四个部门,其中每个部门都定期选举产生部长。

第八条组织结构及职权划分

(一)办公室:是促进协会整体工作顺利运转的中枢。

1.协调和监督协会各部门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传达部署、反映情况。

2.负责起草、制定*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的有关文件,主管协会的各类文件、文书、签章及有关物品。

3.安排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有关会议事宜,对协会成员各项活动考勤及其工作情况的记录;

4.负责协会财务经费、公共物品的管理;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二)组织部:是壮大协会的重要部门。

1.负责发展新的会员,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2.举办各种培训活动,组织学习志愿者事业的业务知识,提升协会成员的工作能力、团队意识及整体素质,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

3.培训志愿者的自愿精神,培养志愿者的生活、学习作风。

4.组织志愿者在校内外开展志愿服务。

(三)外联部:是协会主要的信息来源基地。

1.加强协会与福利机构、社会义工等慈善公益组织之间联系,促进本协会与社会外界的相互了解,拓宽志愿活动的思路,向外树立本协会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2.策划校外大型公益活动,联系协会实践单位的工作;

3.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与其他兄弟社团保持正常联系,以扩大与社团间,各院间合作的范围与层次;

4.负责各种活动有关对外联络、沟通与交流工作;

5.主动参考其它高校所开展的各类活动,吸取经验。

(四)宣传部:是协会的议论宣传机构和形象窗口。

1.宣传部下设网络组和宣传组,主要宣传协会的各项制度和本协会各项工作等。尤其是举办的大型活动的宣传。

2.负责对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优秀事迹、典型事例、志愿者活动及志愿者形象进行准确的宣传和报道。

3.负责宣传协会在各个阶段的工作及活动;

4.负责以各种形式宣传志愿者工作,努力提高社区志愿者协会在校内、校外的影响力;

5.采用各种有效宣传途径向校内外宣传社区志愿者协会的宗旨、服务活动,宣传志愿者的服务精神,负责每次活动的形象设计、宣传及各项活动的照片、影像等的制作。

第九条本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每年举行并审核社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条本协会由会长组织执行日常工作,协会须定期举行例会,贯彻上级组织的精神,公布社团运行和财务开支情况,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研究社团运行和发展战略。

第三章社团活动

第十一条主要活动内容:

1.围绕社会公益、社会服务、社区环境、社区治安、公益事业等方面开展群众性的志愿服务活动。

2.为*大学社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困难群众等提供生活、医疗、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经常性的服务。

3.配合*大学社区工作办公室开展面向学校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

4.配合*大学社区工作办公室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居民参加社区活动,使更多的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社区教育。

5.开展与校团委、校青协、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之间的交流活动。

6.开展志愿者社会宣传活动,树立本协会的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活动目的:

1.培养青年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2.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积极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特别是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社会调查等活动,让大学生拓宽视野,了解了社情、民情,经受了实践锻炼。

3.发挥青年学生优势,增强社区活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第四章成员管理

第十三条社员要求:

1.热爱本社团,以社团为荣,积极参加社团建设,对社团有责任心,因为本社团是每一个成员的,社团利益和形象与大家息息相关。

2.平时努力学习,丰富知识,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自身形象,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自己。

第十四条管理层要求

1.熟悉本社团,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思想积极向上,行为能起表率带头作用

3.工作积极主动,善于听取会员意见,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公正无私、有奉献精神

4.每位负责人都负有提升社员能力的职责

第十五条社员权利

1.参与社团内部各学习项目的权力;

2.参与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力;

3.对社团部门工作各自部分的管理权力;

4.对社团社管理岗位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5.对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出质疑和批评的权力;

6.申请退出社团的权力;

7.会员在社团事务及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显著者可获得提拔机会;

8.社员有推荐新社员的权利

第十六条社员义务

1.社员有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明道德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遵守本社团章程积

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的义务

2.了解并理解社团各种理念、运行方式,尽职尽责地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加强团队交流协作的义务;

3.积极参与社团内部各培训学习及项目的义务;

4.综合利用各种途径宣传社团理念及社团,树立并维护社团的良好声誉与形象的义务;

5.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出质疑和批评的义务;

6.与社团各成员建立交流与联系的义务。

第十七条社团成员资格取得程序:

1.每年10月集中纳新,人力资源部介绍本社团的运作模式和成员发展途径、申请方法和步骤的具体流程、发放报名表。

2.获取报名表后,填写并提交相关报名表后,将会得到面试通知。

3.面试中将对申请者的个人素养、团队意识、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考察,最终确定与社团目标一致者作为会员。

第五章财务与经费

第十八条社团经费由自筹经费和申请经费两部分组成。

第十九条本社团经费全部统一由资源部来管理,各类帐目必须清楚,报销需要保留好各种发票,并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由本社团理事会所享有。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成立后遵照学校纪律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展开活动。